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政府办公厅文件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两退一围”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3〕15号
2013年03月15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字体: ] 打印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2013年“两退一围”攻坚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3月15日


沈阳市2013年“两退一围”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2年12月29日省长办公会议精神,坚决打胜2013年“青山工程”攻坚战,全面按期完成清退“小开荒”还林工程、退坡地还林工程和围栏封育工程(简称“两退一围”)任务,按照省政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迎全运”为契机,以提高森林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美化人居环境、提升投资环境、建设美丽沈阳为目标,大打一场“两退一围”攻坚战,推动全市造林绿化实现新高潮,林地资源得到全面保护,森林植被得到快速恢复,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得到根本治理,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二)基本原则。

  一是要与造林规划相结合。将“两退一围”工程纳入全市2013年40万亩造林绿化发展计划之中,与全市造林绿化重点工程建设统一规划,同时推进。

  二是要突出重点地区和部位。主要是主要交通沿线、名胜风景区、水源涵养地、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生态公益林区及人口密集地区。

  三是注重典型引路。每个县区、乡镇都要通过“两退一围”建设一批造林绿化精品示范工程,让各级领导和广大农民看到“两退一围”取得的实效。

  四是要加强成果巩固。通过建立长效的和常态化的执法、管理、养护机制,确保“两退一围”工程建设一块,巩固一块,见效一块,不新增,不复耕,不反弹。

  五是避免占用基本农田。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坚决制止任意改变基本农田用途行为,切实做好保护农田“五个不准”: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和搞林粮间作以及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不准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城市绿化隔音带建设;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

  二、建设任务

  (一)清退“小开荒”还林工程。具体范围是:有林地内开垦形成的大、小“天窗”和在林缘“蚕食”耕地;在疏林地内开垦的林间耕地;前地类为灌木林地的耕地;在未成林造林地超限间种或因违规种植造成成活率低的地块;耕占无立木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等);耕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耕占废弃果园;耕占村屯、水系、四旁规划的绿化用地。对于上述“小开荒”地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全部在2013年春季清出来,实施退耕造林或退耕封育。做到一块不留,全部清退,依法还林,不遗漏、不新增、不反弹。

  (二)退坡地(包括沙质耕地)还林工程。具体范围:主要是25度以上的超坡地、国家沙化土地调查确定的严重沙化土地;结合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和以寒富苹果为主的水果经济林产业发展,25度以下缓坡耕地和具有明显沙化趋势的耕地,在农民有积极性的情况下,也可纳入退坡地还林工程实施。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超坡地(包括严重沙化耕地)退耕还林面积40万亩,按照3年规划,2012年全市已经完成12.05万亩, 2013年全市计划完成13.05万亩,同时未完成信息录入的要完成补造补录任务。

  (三)工程围栏封育工程。凡是林地都是封育对象,主要范围是:清退的“小开荒”地块,集中连片的荒山荒地新造林地块,现有林分中重点公益林区域(主要是针叶林区),风口沙丘和固定沙地中的疏林地,林下经济项目区,寒富苹果等水果、桑蚕、木本药材等园地,主要交通沿线绿化带等。省政府下达给我市工程围栏封育长度为2160公里,规划封育面积54万亩,要求在2013年底前全部完成。

  三、重点部位

  我市“两退一围”工程要重点抓好以下部位:

  一是主要交通线。重点是沈丹高速沿线、沈康高速沿线、沈通高速沿线、沈哈高速沿线、辽宁中环高速沿线、沈阳四环高速沿线、长深高速沿线、沈吉高速沿线、101国道沿线、102国道沿线、203国道沿线、沈本产业大道以及各县通往开发区、项目区和风景旅游区的公路两侧。

  二是重点工程区。我市“两退一围”重点在沈西北边界防风阻沙带工程区、蒲河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区、法库及东部山区荒山造林工程区、沈康高速现代农业示范带工程区、棋盘山泗水科技城绿化工程区、卧龙湖生态保护区以及辽河干流及其各支流、浑河干流及其各支流等水系绿化工程区。

  三是湖库周围地区。重点抓好康平县四道号水库、三台子水库、花古水库,法库尚屯水库、三合城水库、拉马章水库、牛其堡水库、泡子沿水库、尖山子水库,新民市燕沙湖,苏家屯区赵家沟水库、黑牛屯水库周边地区。

  四是风景名胜区。重点是棋盘山开发区,康平县海州万亩松区域、二牛金沙滩区域、西关八虎山区域,法库县五龙山自然保护区区域、望海寺自然保护区区域、獾子洞国家湿地公园周边,新民市仙子湖周边,辽中县蒲河国家湿地公园周边,苏家屯区白清寨自然保护区区域、马耳山生态园区域,沈北新区七星湿地区域、怪坡区域等。

  五是人口密集区。重点是新市镇周边地区、县城周边地区、大型开发区周边、乡镇政府所在地以及中心村周围等。

  六是国有林场(圃)。重点是康平县孙家店林场、张家窑林场、大辛屯林场、八家子林场;法库县马家店林场、八虎山林场、三尖泡林场;新民机械化林场;辽中县林场;沈北新区马刚林场;东陵区祝家林场;苏家屯区塔山林场。

  四、示范工程

  一是现代林业示范带工程。2013年全面完成沈康高速现代林业示范带、沈丹高速现代林业示范带、环卧龙湖生态保护区现代林业示范带、沿蒲河生态经济产业带现代林业示范带建设。在四条示范带工程区大规模开展清退“小开荒”还林工程、退坡地还林工程,计划新增造林面积10万亩,其中:沈康沿线4万亩;沈丹沿线1万亩;环卧龙湖周围3万亩;蒲河沿线2万亩。

  二是精品荒山荒地绿化工程。2013年,以法库、康平、沈北、棋盘山、东陵、苏家屯等地为重点,计划完成精品荒山造林2万亩,绿化大小山头100个;以康平、法库、新民、辽中等县(市)为重点,计划完成精品治沙造林1万亩,治理和提升风口造林10个。

  三是重点公益林保育工程。以丘陵山区和风沙地区为重点,实施重点防护林基地建设工程、珍稀树种基地建设工程和乡土树种基地建设工程。2013年,全市计划完成20万亩,其中新建防护林基地19万亩、珍稀树种基地0.5万亩、乡土树种基地0.5万亩。

  四是高效水果经济林工程。结合退坡地还林工程实施,大力推进高效水果经济林基地建设,以东部山区和北部沙区为重点,新建100个百亩以上以寒富苹果为主栽品种的高效示范园,总面积达到2万亩以上。

  五是“美丽沈阳”绿化工程。以新市镇、县城、大型开发区、乡政府所在地和中心村为重点,通过加强规划区内清退“小开荒”还林、退坡地还林,高标准开展造林绿化工程。2013年,全市计划实施新市镇周围绿化2个、县城周围绿化4个、大型开发区周围绿化4个、乡镇政府所在地绿化10个、中心村绿化100个。

  五、工作安排

  我市“两退一围”攻坚战计划分五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为调查摸底阶段。时限为2月底前。各有关县区要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针对“小开荒”情况再次进行全面调查,进一步核实“小开荒”地块和面积,做到一块地不遗漏。核查的地块要全部登记建档,标明面积、方位、土地权属、开荒人姓名等。对重点部位调查时间提前至2月9日前。同时要结合清退“小开荒”的调查摸底,调查核定适宜围栏封育的地类和地块,并登记建档。

  第二阶段为前期准备阶段。时限为2月下旬至3月底前。重点做好六方面工作:一是公示公告。以村为单位,将清退的“小开荒”地块张榜公示,说明面积、方位、开荒人姓名、清退时限等;二是规划设计。所有清退“小开荒”还林、退坡地还林和围栏封育地块全部完成施工作业设计;三是签订合同。与农民或施工单位签订清退“小开荒”、退坡地、造林、围栏等合同,需要招投标的,在签订合同前要完成招投标工作;四是苗木调剂。按照造林施工作业设计预算的造林面积、树种、苗木数量、规格等,调查落实苗源,确保保质保量满足工程建设需求;五是物资筹备。重点落实造林资金,各县区在积极争取国家、省、市专项资金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大县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落实启动资金,确保工程按期实施;六是造林整地。所有地块在春季造林前都要完成必要的工程整地和林地清理等工作,达到栽前水平。

  第三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时限为2013年底前。其中清退“小开荒”还林、退坡地还林在4月底前完成,围栏封育计划年底前完成。“小开荒”没有条件在春季造林的,要在5月底前完成封育任务。2013年全市春季计划必保完成人工造林面积35万亩。

  第四阶段为中期执法阶段。时间为6月份。重点对清退“小开荒”的地块进行逐地块执法检查,对未按要求退耕还林、继续耕种的,要依法割除青苗,强制围栏封育,并按照规划设计安排雨季、秋季或下年度春季造林计划。

  第五阶段为年度核查阶段。分3次进行核查:7月份组织清退“小开荒”、退坡地造林面积和造林成活率核查;9月份进行清退“小开荒”还林的复查;12月份进行围栏封育情况的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结果作为拨付国家、省、市专项资金和工作考核的依据。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两退一围”工程责任主体是各级政府,是一把手工程。因此各地区必须把“两退一围”工作纳入政府的重要工作日程,建立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有关部门领导为相关责任人的岗位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并纳入市政府对县区政府、县区政府对乡镇政府的绩效考核。市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为总指挥,分管市领导为副总指挥,各有关部门和区县(市)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两退一围”攻坚战指挥部。   

  市林业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开展“两退一围”工作总结、检查,统计上报全市工作开展情况;市水利局负责指导、协调市以上河流水域内的“两退一围”工作;市交通局负责县以上公路用地范围内“小开荒”清理工作;公路用地范围外“小开荒”清理工作由地方政府负责;沈阳铁路局负责铁路两侧区域内“小开荒”清理工作;市供电局负责电力设施下“小开荒”清理工作;市农垦集团负责市直农场区域内的“小开荒”清理工作。其他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林业部门协同作战,为夺取全市“两退一围”攻坚战的全面胜利提供组织保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两退一围”是当前全省、全市面临的一项具有战略性的重大生态工程、民生工程、经济工程,事关美丽沈阳建设、百姓生活环境和沈阳投资环境。因此,各地区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进村入户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这项工作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得到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得到广大农民的支持和理解。

  (三)创新管理,提高效率。我市“两退一围”工程建设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必须认真总结经验,改革传统工作方式和方法,建立新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并取得巨大成效。清退“小开荒”要实行分类指导,对私自开垦的地块要查出一块、依法收缴一块;对由村委会临时承包给农户种植的地块,按照“谁发包、谁收缴”的原则,由村委会负责终止承包合同,实施退耕还林;对已经作为“三田”发包给农民的,在积极做好农民工作的基础上,采取调整地块和种植品种,发展经济林以及给予适当补贴等方式实施退耕还林。重点部位和重点工程要实行项目制、工程化管理,采取立项、申报、审批的管理程序上报生产计划和工程项目,对立项的工程项目由市、县林业局统一进行施工作业设计和投资预算,制定技术操作规程,组建专业队伍实施,搞好施工期间监管和施工后检查验收工作。建立“两退一围”工程建设责任制,在关键环节上要落实责任人,推行挂牌造林和造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每块地都要立标识,公示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对于人为因素造成工程质量差、成活率低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加大投入,突出重点。“两退一围”建设要在积极争取国家、省等上级林业专项资金的基础上,整合国家、省、市、县四级投入和相关项目资金,集中重点投入。其中:纳入国家三北防护林工程、退耕还林荒山荒地造林工程以及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项目等按国家相关要求及补助标准执行。省青山工程专项补贴标准为:退坡地还林工程当年每亩补助苗木费100元,次年起补助生活费160元/年,连续补助5年;围栏封育工程每公里补贴3.5万元。市财政现行的补贴政策:荒山造林每亩补贴苗木费300元;寒富苹果每亩补贴苗木费 300元;退坡地还林发展经济林(寒富苹果等)在省里补贴标准的基础上补贴生活费的年限延续3年,围栏封育工程按每米50元补助标准,由我市承担部分,市、区县(市)各承担50%。根据现有政策,按照“突出重点、整山推进、工程管理、综合配套”的原则,加大重点部位、重点工程的投入力度,提高工程的建设标准,确保工程上规模、上水平、出成效、出形象。

  (五)严格监管,巩固建设成果。“两退一围”工程建设是“一分建,九分管”。为巩固“两退一围”建设成果,防止“小开荒”、超坡耕地新增、复耕、反弹以及围栏损毁、丢失,要建立严格长效的工程监管制度。每个工程、地块都要落实监管主体和责任人,制定监管办法,对监管不到位的要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罚。实行分类监管,对于生态公益性强的项目,由县、乡组建专业队伍或机构负责经营管理和养护,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对商品经济性的项目由受益人自主管理,签订合同,按照合同履行监管义务。各级林业部门也要分工包片、包工程、包地块,对工程后续管理进行监管,对非法毁林复耕、破坏工程建设设施的,各地区要组织公安部门给予严厉打击。

  附件:2013年沈阳市围栏封育和超坡地还林任务分解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