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2008年为城乡群众办好20件实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责任,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实事任务全面完成。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一月十七日
沈阳市2008年为城乡群众办好20件实事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力推进民生工程与和谐社会建设,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市政府决定2008年为全市城乡群众办好20件实事。为确保办实事工作的有序推进和全面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广泛惠民的原则,以办实事为重点,进一步改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特别是保障城乡贫困户、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权益,以群众满意、普遍认可为标准,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20件实事任务。
二、责任分工
2008年办实事工作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总负责,各位副市长分工负责,分管副秘书长负责协调督办;承担实事任务的相关部门和区、县(市)政府为责任主体。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日常情况综合、工作协调和督促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2008年是我市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也是市政府承诺为全市人民办实事的第8年。为群众办实事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维护群众利益的具体体现,也是各责任单位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和谐沈阳建设的重要内容。因此,各责任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办实事工作,站在全局的高度,切实加强对办实事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把此项工作认真抓紧、抓实、抓好。
(二)落实工作责任。办实事工作是刚性任务,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是办实事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办实事工作负总责。各责任单位要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承办事项细化、量化,按季度确定工作进度目标;要层层建立责任制,细化责任分工,确保责任到人。市财政要将办实事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做出计划安排,保证足额及时拨付。
(三)强化督查督办。采取集中督查与随机督查、深入实际检查与新闻媒体参与监督等方式,实施督查督办。上半年,市政府办公厅每季度检查、调度一次办实事进展情况,将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向市政府进行专题报告。下半年,市政府办公厅要按月督查,逐项推进,每月通报一次进展情况。年底前,办公厅对办实事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通报,作为年度考核各责任单位的依据。
(四)搞好工作配合。办实事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密切配合。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克服困难,尽职尽责地完成办实事任务;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特别是横向矛盾,牵头部门要主动协调化解,配合单位要予以协助支持,绝不能推诿扯皮、贻误工作;对确实有困难、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问题,牵头部门要及时反映,说明原因,提请上级政府研究解决。市各主要新闻媒体要有计划地开展系列宣传和专项报道,为办实事活动的深入开展、如期完成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