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政府办公厅文件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9〕1号
2019年01月07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打印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市长、党组书记姜有为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工作,分管市审计局。负责市政府党组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副市长、党组副书记刘晓东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政、人事、社会保障、应急管理、国资国企、军民融合、统计、机关事务管理、对口合作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全面创新改革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参事室)、市机关事务局、市对口合作办、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管委会,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福建办事处(市驻福建台海经济贸易联络办公室)、浙江办事处、上海办事处、深圳办事处(市政府驻香港经贸代表处、驻澳门经贸代表处),市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中心、市接待办、沈阳仲裁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盛京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负责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市各民主党派和市税务局、市社会经济调查局、驻沈财政机构、驻沈军工企业。

  副市长姜军负责教育、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卫生健康、体育、医疗保障等方面工作。分管市教育局、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市文物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市医保局、市考试院(市招生办)、沈阳广播电视台及市属高校。

  负责联系市社科联、市文联、市红十字会及大专院校等。

  负责督促分管部门主要领导履行好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副市长、党组成员于振明负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规划建设、行政执法等方面工作。分管市自然资源局(市规划局、市林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房产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市行政执法局(市园林局)、市市政公用局、沈阳住房公积金中心、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基础产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副市长、党组成员王广生负责民族宗教、民政、水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供销等方面工作。分管市民族和宗教局、市民政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开发办)、市供销社、市现代农业研发服务中心(市农科院)。负责联系市气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及驻军。

  协助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负责国资国企方面工作,协助分管市国资委。

  副市长、党组成员阎秉哲负责交通运输、商务、外经外贸、外事、市场监管、营商环境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口岸办)、市外办(市港澳办)、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营商局(市行政审批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管委会、市贸促会。

  负责联系市台办、市侨联、市台联、市工商联、市友协、沈阳海关(沈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民航东北管理局、外商驻沈机构等,以及市邮政局、市烟草专卖局和中省直石化企业。

  副市长、党组成员彭肇文负责金融、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市金融发展局(市金融监管局)。

  负责联系驻沈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等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含营管部)、辽宁银保监局、辽宁证监局等金融监管机构。

  副市长、党组成员苗治民负责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智慧城市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市科技局(市外国专家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市重要技术创新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市信息中心(市信用中心)、沈阳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沈阳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负责联系市总工会、市科协和科研院所、中省直通信和电力企业、沈阳铁路局。市政府党组成员要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负责督促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政府班子成员要抓好分管系统的安全监管工作,完成市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