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国土资源部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土地管理工作,加大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查处力度,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开展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此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以2012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为基础,对2012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进行核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行为;以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为基础,对矿产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二、时间安排
2013年8月15日前,各地区要以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为依据,完成核查、整改和查处工作,向市规划国土局报送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成果数据。市规划国土局根据各地区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督查。
2013年8月25日前,由市规划国土局对各地区报送数据进行审查校验,向省国土资源厅上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初步成果数据。
2013年8月31日前,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对我市初报数据的审核意见,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纠正,完成市级验收,经市政府审核同意后,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向省国土资源厅报送最终数据成果。
2013年9月,迎接省国土资源厅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验收组对我市开展验收工作。
2013年10月,迎接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验收组对我市开展验收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组织保障。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做好本地区的执法检查工作。市规划国土局作为牵头部门,具体负责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指导工作。
(二)严肃查处,整改到位。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据相关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及勘查开采矿产资源问题及时立案,依法严肃查处,市政府将选取一批重大典型违法案件予以公开处理。要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四到位”,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到位、依法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到位、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到位、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到位。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未依法处理的,一律不得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三)强化监督,严格审查。
市规划国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区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采取随机抽查、交叉互检等有效措施,逐级落实责任,确保上报各类数据真实、准确。对于上报数据反映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将开展实地验收。对于存在的问题,有关地区要立即纠正、严肃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予通过验收。
(四)动态监管,源头防控。
各地区要在抓好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强化日常执法监察工作。要充分利用动态巡查、视频监控、“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信访和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行为,努力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有效防范和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