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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沈阳市“五大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4〕32号
2014年05月30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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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行政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能,全面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系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行政绩效管理系统、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和民意诉求反馈系统(简称“五大系统”)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沈阳市“五大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推进指导、监督考核全市“五大系统”建设,督促“五大系统”建设有关工作的落实,协调解决“五大系统”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顾春明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连茂君 市政府秘书长

      肖 枫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主任

  成 员:市编委办、市直机关工委、市政府办公厅、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监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计局、法制办、政务服务办、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办公厅主要领导兼任。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