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政府办公厅文件
关于调整沈阳市对台经贸工作协调小组成员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2〕30号
2012年06月25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字体: ] 打印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扩大和深化对台经贸合作,充分发挥沈阳市对台经贸工作协调小组的作用,根据部分成员工作变动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沈阳市对台经贸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如下:

  副组长 陈小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市委政法委、市台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国土局、市交通局、市农经委、市中小企业局、市服务业委、市外经贸局、市旅游局、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外办、市金融办、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沈阳海关、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分管领导。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