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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第十届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沈阳市筹备工作方案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1〕71号
2011年09月19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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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第十届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沈阳市筹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第十届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沈阳市筹备工作方案

  由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贸促会和辽宁省政府主办,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省贸促会、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信息委、省外经贸厅、省科技厅、省外办、省经合办及沈阳经济区各城市政府协办,沈阳市政府承办,以“高新技术与装备制造”为主题的第十届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以下简称制博会),定于2011年9月1日-5日在沈阳国际展览中心举办。为做好制博会筹备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参展展品

  本届制博会将展示代表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金属加工、金属成型、工控传动、仪器仪表、机器人、机床附件、通用设备、环保装备、能源装备、轨道技术装备、工程机械、特种车辆等装备。

  二、展位规划及展区设置

  本届制博会共设置8个室内展馆及室外展场,规划展位总数4200个,展览面积约10万平方米。境外参展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展位数或企业数量达到30%。参展的世界500强企业(含跨国公司)不低于50家。

  展会设置如下展区:机床展区、工业自动化展区、通用设备展区、环保与能源展区、轨道技术装备展区、工程机械与特种车辆展区。

  三、参加人员

  参加本届制博会的有国家领导人,国家相关部委领导,各主、协办单位领导,外国驻华使节、驻沈总领馆总领事,国内外商会(协会)代表,台商代表、沈阳经济区及国内其他城市代表团领导,世界500强企业代表、国内外装备制造业企业代表,参展商、采购商及专业观众、媒体记者等。专业观众不少于10万人次、观众总数不少于15万人次。

  四、相关活动

  (一)制博会开幕新闻发布会。8月25日14:00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规模80人。由市委外宣办和制博会筹备办(市涉外大活动办,下同)承办。

  (二)制博会省、市政府招待会。8月31日17:30在沈阳皇朝万鑫酒店举行,规模700人。由制博会筹备办承办。

  (三)制博会开幕式。9月1日10:00在沈阳国际展览中心举行,规模4500人。开幕式后,领导和重要嘉宾视察展会。由制博会筹备办等相关部门承办。

  (四)制博会“十年辉煌”主题回顾展。9月1日-5日在沈阳国际展览中心二楼大厅举行。由制博会筹备办承办。

  (五)庆祝制博会十周年大型综艺晚会。9月1日19:30在辽宁大剧院举办,规模1200人。由制博会筹备办承办。

  (六)制博会2011中国装备工业发展高峰论坛。9月1日13:30在沈阳皇朝万鑫酒店举办,规模300人。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沈阳市政府主办,中国工业报社、《装备制造》杂志社承办。

  (七)中国国际机器人产业高峰论坛。9月1日13:00在沈阳国际展览中心举办,规模300人。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科技情报研究所、计算机世界报社承办。

  (八)2011中国(沈阳)城市轨道交通技术与装备推介会。9月1日13:30在沈阳国际展览中心举办,规模300人。由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办。

  (九)装备制造业人才招聘大会。9月1日-4日在沈阳国际展览中心举办,规模10000人。由金诺公司承办。

  (十)沈阳-日本川崎机器人大赛。9月1日-5日在沈阳国际展览中心举办,规模200人。由市外经贸局、科技局和川崎市经济劳动局承办。

  (十一)2011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信息化高峰论坛暨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CIO峰会。9月2日13:00在沈阳国际展览中心举办,规模200人。由计世传媒集团、铭万集团沈阳分公司承办。

  (十二)制博会采购商大会。9月3日9:00在沈阳国际展览中心举办,规模300人。由金诺公司承办。

  (十三)制博会参展展品评奖和颁奖仪式。9月4日10:00在沈阳国际展览中心举行。由市经济信息化委、制博会筹备办承办。

  (十四)制博会闭幕新闻发布会。9月5日14:00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规模80人。由市委外宣办和制博会筹备办承办。

  五、责任分工

  (一)制博会筹备办负责制博会的总体策划、协调、制定工作方案、政府相关活动的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国内外招展、沈阳经济区等政府代表团邀请、指导采购商、专业观众邀请、各子项活动组织实施、展会现场管理、展会成交结果统计、展会配套服务等工作,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落实相关工作。负责提供组委会邀请函、接待标准和接待经费工作。制博会组委会其他成员单位由市直各单位负责邀请接待。

  (二)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编排和落实市领导活动日程,审核领导主持用语和致辞,负责协调与省政府间的相关工作。

  (三)市外经贸局负责邀请世界500强企业代表和外商驻沈机构参加招待会和开幕式,邀请商务部和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领导参加制博会活动并负责做好接待工作,协调组织有关地区、部门、单位在制博会期间开展经贸活动,并做好活动期间全市经贸成果的统计工作。

  (四)市外办(口岸办)负责外国驻华使节、驻沈总领馆总领事的邀请和接待工作,市领导会见宴请国外重要嘉宾的安排工作,编排市领导外事活动日程,协调口岸单位做好展会期间来宾、参展商及参展展品的通关和报验工作。

  (五)市接待办负责国内城市代表团的接待工作,拟定出席招待会及其他主要活动的嘉宾名单,安排市领导会见和宴请国内重要嘉宾。

  (六)市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和市贸促会负责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和中国贸促会领导工作。

  (七)市委外宣办负责协调媒体宣传报道工作。

  (八)市财政局负责制博会经费审核及拨付工作。

  (九)市公安局负责制博会期间的安全保卫、消防和交通疏导工作。

  (十)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工作,负责参展展品评奖的相关工作。

  (十一)市建委负责协调制博会期间水、燃气的保障工作。

  (十二)沈阳供电公司负责制博会期间电力保障工作。

  (十三)市卫生局负责制博会期间医疗保障工作。

  (十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博会期间餐饮监督检查工作。

  (十五)市贸促会负责国际商会(协会)代表的邀请和接待工作。

  (十六)市台办负责重要台商代表的邀请和接待工作。

  (十七)市中小企业局负责协调全市中小企业参展、参会,开展经贸活动。

  (十八)市交通局负责保障沈阳国际展览中心与市区间公交运输工作。

  (十九)市城建局负责金廊沿线公益性宣传旗标的协调配合工作。

  (二十)市气象局负责各活动现场悬挂空飘球的审批工作。

  (二十一)市行政执法局负责沈阳国际展览中心周边和市内主要街道、来宾驻地、各活动场馆周边市容的清理整治及悬挂空飘球的协调配合工作。

  (二十二)市信访局负责展会期间统一协调和处理上访事件工作。

  (二十三)苏家屯区政府负责确保制博会期间沈阳国际展览中心周边道路通畅,并做好环境美化等工作。

  (二十四)市地铁建设指挥部负责协调沈阳国际展览中心做好制博会相关工作。

  (二十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相关技工学校学生参加开幕式和参观展会工作。

  (二十六)铁西区政府负责确定沈阳装备制造业发展示范区参观考察路线并做好接待工作。

  (二十七)市直机关工委、教科工委、中小企业局和东陵区(浑南新区)、铁西区、苏家屯区政府负责组织专业观众参加开幕式和参观展会工作。

  (二十八)金诺公司负责按照制博会招展及相关工作目标确认书的要求完成工作。

  上述承担制博会筹备工作的单位,要抽调专人负责筹备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地区和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制博会有利契机,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招商引资和经贸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