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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沈阳市抓环境促提升打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1]36号
2011年07月14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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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抓环境促提升打假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沈阳市抓环境促提升打假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和全市“抓环境促提升”工作部署,全力做好食品安全环境建设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下发的《沈阳市硬环境建设工作方案》,年内在全市开展打假攻坚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承办第十二届全运会为契机,坚持集中打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重点打击与综合治理相结合,全民参与、整体打击、综合治理,严厉打击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维护市场诚信体系,捍卫市场公平正义,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严厉查处一批大案要案,铲除一批涉假窝点,斩断一批产业链条,有效遏制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二)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全社会重视知识产权保护、自觉抵制、积极举报和参与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司法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衔接配合,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整体合力,进一步提升执法效力。

  (四)切实强化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整治地区: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案件高发地。

  (二)重点行业领域:食品药品、医疗卫生、农资用品、新闻出版、文化娱乐、高新技术产业。

  (三)重点查处产品:影响经济发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种子、化肥、农药、图书、音像制品、软件、装饰材料等。

  四、工作任务

  (一)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由市工商局牵头,知识产权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文广局、执法局、服务业委、公安局等部门配合。加强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商品生产和交易市场的商标侵权行为;加大对违法印制、出售商标标识及包装、装潢等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对商品批发市场的监管,坚决依法取缔侵权行为严重的交易市场;加强对生产和仓储现场的巡查,防止侵权和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

  (二)严厉打击侵犯专利权行为。由市知识产权局牵头,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局等部门配合。依法打击食品、药品等领域专利侵权案件;加大对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查办具有较大影响的专利权侵权案件;同时,运用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加强对企事业单位专利保护工作的指导,避免或减少在生产审批、计划立项、产品开发过程中侵权现象发生。

  (三)打击涉及产品质量的违法行为。由市质监局牵头,食品药品监管局、农经委、畜牧兽医局、经济和信息化委、服务业委、工商局、公安局等部门配合。建立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的监督机制;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技术检验、检测手段,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等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确保全市食品等产品和特种设备安全。

  (四)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和涉及畜禽(猪、牛、羊、鸡)违法行为。由市服务业委牵头,工商局、质监局、畜牧兽医局、公安局等部门配合。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和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对城乡结合部的制假窝点、售假窝点、存储窝点和注水(注胶)窝点进行重点整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取缔一起,维护酒类商品和畜禽产品市场正常秩序。

  (五)打击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涉假等违法行为。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物价局、环保局、公安局等部门配合,进一步发挥96111举报特服作用,认真梳理群众举报投诉线索,加大检查力度,强化抽样手段,以工作制度建设为保障,确保此项行动取得实效。形成打击制假售假的高压态势,使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满意度明显提高。

  (六)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由市畜牧兽医局牵头,工商局、公安局等部门配合。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兽药和饲料行为;加强抽检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饲料行为;加强畜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力度,有效遏制非法添加“瘦肉精”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强化流通环节监管,严厉打击贩卖、屠宰病死畜禽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七)严厉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开展农药、化肥等农资商品整治活动。由市农经委牵头,工商局、供销社、质监局、公安局等部门配合。查处侵犯植物权和假冒授权品种的违法案件,严厉打击侵权行为;强化植物新品种生产源头的监管,切实加强保护力度。加强对重要农资商品的监管,清理整顿农资批发市场经营秩序,开展农资诚信建设,严格农资产品市场准入机制。

  (八)严厉打击侵犯著作权行为。由市文广局牵头,工商局、质监局、文化执法总队、公安局等部门配合。加强文化产品生产和质量监管,坚决查处无证生产或生产侵犯著作权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图书、音像制品、软件交易市场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不法销售摊点;加强对互联网软件传播的监控,打击借助互联网进行侵权盗版的违法行为。

  (九)整顿和规范医疗环境。由市卫生局牵头,工商局、公安局等部门配合。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医托等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严厉打击违法发布医疗广告行为,依法处理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加大对擅自发布广告的新闻媒体等单位和个人查处力度,有效遏制新闻媒体擅自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

  五、工作分工

  (一)市公安局:在打击涉假刑事犯罪方面,严厉查处一批大要案,铲除一批犯罪窝点,使制假售假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生产和流通领域侵权和假冒行为明显减少,形成“打假”的高压态势。

  (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食品药品领域,形成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含化妆品、医疗器械)高压态势,提高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满意度。

  (三)市工商局:在流通领域,严肃查处一批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典型案例,遏制各种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权人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市质监局:在生产领域,要充分利用技术检验、检测手段,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质量违法行为,保障全市食品等涉安产品和特种设备安全。

  (五)市农经委:在农资领域,全年要检查2500家农资经营业户,对5个大型农资批发市场每月检查一次,举报投诉案件处理率达到100%,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违法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发案率下降10个百分点,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六)市畜牧兽医局:在畜牧领域,进一步加强对畜产品安全的监管力度,查处一批大要案,铲除一批制售假劣饲料、兽药的黑窝点。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全社会重视畜产品食用安全,自觉抵制、积极举报危害畜产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七)市卫生局:在医疗服务领域,做好专项行动的组织培训和宣传发动工作,加大投诉举报查处力度,全年查处率达到100%,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彻底取缔一批“黑诊所”、游医、假医,查处一批违法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的单位和个人。

  (八)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在著作权领域,加大侵权盗版案件查处力度,努力维护出版物市场经营秩序。加强源头整治,端掉一批储运违禁和非法出版物的黑窝点、黑库房。加大对全市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监管力度,努力实现经营秩序根本好转。

  (九)市知识产权局:在专利权领域,加大对流通领域专利商品的检查力度,对涉嫌假冒的专利商品100%展开侦查,符合追诉标准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加强宣传报道,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十)市服务业委:在畜禽屠宰领域,加强对畜禽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病死、病害、注水畜禽等违法行为,肉品出厂检验合格率、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在酒类打假方面,进一步加强对酒类商品流通的监管。

  (十一)市烟草专卖局:在烟草类打假方面,查处一批大要案,铲除一批假烟窝点,重点地区卷烟市场净化率达到90%。

  (十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盐业办):在盐类打假方面,坚持日常市场稽查与端窝打点相结合,铲除一批黑加工点,实现合格碘盐全年市场占有率达到98%。

  六、组织领导

  在市环境建设推进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副市长许文有任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闫卫东、市公安局副局长安锦荣任副主任,市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知识产权局、执法局、农经委、服务业委、文广局、卫生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物价局、畜牧兽医局、供销社、工商局、烟草专卖局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全市打假工作办公室(活动结束后撤销)。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下设综合协调组、打击处理组、督导检查组、舆论宣传组、法律指导组、考核验收组、后勤保障组。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狠抓工作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打假工作,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量化到基层单位和工作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要细化工作措施,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打假工作,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好、抓实。

  (二)拓宽信息来源,扩大案件线索。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广辟线索来源,收集涉假信息。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向社会公布举报途径,积极发动群众举报涉假行为,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要设立举报奖励资金。对以往和正在查处的案件进行深度挖掘,对重点场所和领域开展阵地控制。加强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通报、转递案件线索。要充分发挥权利人和行业协会的作用,准确掌握一批高危人员,并通过加强对高危人员的管控,获取一批案件线索。

  (三)强化破案攻坚,加大打击力度。各职能部门要成立打假专业队伍,深入开展打假行动。要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防止有案不送、以罚代刑。相关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符合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现场查获、行为人可能逃匿或销毁证据的,要立即商请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公安机关对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或线索要及时进行审查,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立案侦查。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失职渎职行为监督。司法部门要指导律师依法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案件的辩护代理工作。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审查批捕、起诉、诉讼监督和立案监督职责;配合法院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案件的审理工作。

  (四)斩断产业链条,全力追根溯源。要树立“除假必尽”的理念,紧紧围绕货物、人员、资金、技术的来源和流向,深挖源头,理清销售网络,彻底斩断印刷、生产、储运、销售、出口等犯罪产业链条。要运用多种手段,追根溯源,循线深挖,彻底查明犯罪源头,坚决予以铲除。

  (五)强化大局意识,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区、各部门要以“打源头、端窝点、断渠道、破网络、抓主犯”为重点,充分发挥各自作用,加强地区和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要积极协调民航、海关、铁路、高速公路等部门,加强对交通要道、铁路货运站、汽运中转站等运输枢纽的检查,打击跨区域、网络化、集团化团伙,加强与毗邻地区的协作机制,形成各方密切配合、整体联动、联合作战的良好局面。

  (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区、各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单位的协作,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和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及时报道宣传打假工作举措、进展和成果。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曝光典型案例,正确引导舆论。通过组织开展“进市场、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活动等方式,扩大打假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不断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以及识假辨假能力,提高广大市民自我保护意识,为打假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七)强化制度建设,确保运转高效。一是建立调度例会制度。市打假办要定期召开调度会,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建立监督检查制度。政府督查部门要组成监督检查组,加强对打假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打假工作情况收集汇总和报送工作。各单位于每月的十日、二十日、三十日,将本单位10天来的工作进展和重点案件查处情况报送市打假办,重大情况随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