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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沈阳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0]35号
2010年09月06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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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四月二日

沈阳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安全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辽政办发〔2010〕9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安全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全面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切实加强工矿企业、高危行业和区域安全监管监控,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争创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城市,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工作机制。

  三、工作内容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

  1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在全市所有规模以上企业实施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情况的考核,督促企业法人代表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督促企业按规计提、用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切实提升本单位安全生产物防、技防水平。要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改善作业环境和条件,努力降低职业危害。

  2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单位要通过下达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等形式,层层分解和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对先进地区给予奖励,对不达标地区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要继续实施安全生产综合巡视督查、约谈警示、隐患挂牌督办、有奖举报等制度,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持续深入开展。

  (二)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1建筑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开展起重机械、拆除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工地周边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对市以上重点工程、地下工程、高层建筑、毗邻闹市区和中小学的工地、深基坑、高大支模等风险较大工程的安全巡查,加强地铁、独立地下人防工程等重点项目的安全监管,开展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示范现场创建活动。

  2消防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加强高层、地下建筑、消防通道和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治理,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三合一”、“多合一”厂房。对未完成治理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挂牌督办。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将消防宣传向重点单位、重点场所、社区街道、社会公众延伸。

  3道路交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点段排查治理,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及时整改。对低速载货汽车、大型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实施户籍化管理。组织开展道路客运及运输场站、校车运营、危险品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无照运营、无证驾驶、超载运营、车辆带病运营等违法经营行为,坚决打击非法、违规运输危险品行为。

  4特种设备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深化存险住宅电梯专项整治,推广电梯远程监控系统,逐步实现电梯运行的动态安全监管。开展工业锅炉水质管理专项整治,督促锅炉使用单位加大对水处理工作的投入,加强对水处理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防止因锅炉结垢导致设备损害事故。

  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验专项整治。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从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开始,严格执行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审验。在建或已建项目没有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的,要坚决予以整改,逾期不改的,要依法责令停止建设或进行停产停业整顿,并予以相应处罚。

  (三)强化工矿企业安全监管。

  1加强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要对机械、电力、建材等10个行业的25家企业及化工、冶金、铸造、陶瓷4个重点工业园区,实行重点督查和指导,并实施发生事故单位跟踪监察制度。各地区要对辖区内危化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2加强重大危险源(点)的安全监控监管。积极推广东陵区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模式,市、区分级对重大危险源实行远程监控,逐步实现市、区联网监控。加强对重大危险点的排查和监控,严格落实重大危险点“一点一牌”的警示挂牌制度,保证专人监控。

  3进一步推动反违章活动深入开展。督促企业加大投入,保障生产设施设备升级,坚决防止由于设施设备老化和技术落后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继续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加强职工全员安全培训,提升企业职工安全素质。

  4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机械制造行业和非煤矿山行业积极扶持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确保完成省定指标。积极探索安全生产标准化地方行业标准,在供暖等行业启动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推进安全生产诚信监管机制建设,继续以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为试点,完善公开承诺安全生产目标、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与企业诚信等级挂钩浮动、社会荣誉“一票否决”等制度。

  5继续强化职业卫生安全监管。各地区要尽快组建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和队伍,严格推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和申报等制度,重点抓好粉尘与高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治理。要构建职业危害法规标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支撑、宣传教育培训、信息和装备保障4个体系,提高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水平。

  6进一步加强企业维修动火、外委工程和厂房租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督促企业制订并严格执行维修动火作业安全审批、监护等各项制度,安排专人监督落实各环节安全技术措施。要加强企业厂房租赁和外委工程的安全监管,对因管理不善引发事故的,要严格追究承包、承租方及发包、出租方等各方面责任。

  (四)大力加强高危行业安全监管。

  1切实加强危化行业安全监管。认真做好三环内危化生产企业搬迁后续工作,对三环外危化生产企业严格实施许可证换证审核。开展非许可类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医药、化工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整治,18家涉及危险工艺尚未完成自动化改造的化工企业,要在年底前全部完成改造,实现连锁自动控制。严格审批新增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今后城区三环内不批准设立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储库房,有条件的地区可规划集中建设危险化学品仓储中心,逐步实施规范集中管理。继续推广加油站HAN阻隔防爆技术,逐步完成三环内加油站的改造任务。

  2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及冶金有色行业安全监管。按照总量控制原则,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力争实现非煤矿山企业区域集中。对已注销关闭和退出的182家非煤矿山、5个尾矿库进行逐一复查,必须做到断水、断电、断药,确保彻底停用。对现有的2个尾矿库,必须严格执行尾矿库运行技术规程,确保坝体稳定。继续实施冶金有色企业分级管理和动态监管。

  3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按照属地负责、部门监管原则,对非法从事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以及矿山开采、建筑安装等行为开展全面排查和整治。要在继续实行打非备案、零报告、重奖举报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区域间打非通报、协查和反馈机制,增强全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合力。

  (五)全面强化区域安全监管。

  1加强区域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要制订区域监管工作方案和监督检查计划,加大执法监察频次,重点加强对铁西区、于洪区、东陵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法库县等地区的安全监管,努力杜绝重点区域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2继续推进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4月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严格实施逐级备案、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各地区要加大投入,充分利用好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认真解决一批问题突出的公共安全隐患。

  3深入推进各类工业园区的安全监管。年底前,各类封闭管理的工业园区必须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专职监管人员。园区新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验率要达到100%,对历史遗留问题必须制订计划逐步解决。要落实专项资金,大力推动工业园区的整体安全评价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4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和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建设。和平区要全面推进全国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沈河区要选择2个社区申报国际安全社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要各选择1—2个社区申报国家安全社区。继续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推动地方性创建标准的出台,不断提高乡、镇(街道)安全监管的规范化水平。

  (六)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1推进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推进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切实加强职工普及培训教育(农民工培训)。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基地建设,完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实际操作所需软硬件设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宣传形式,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开展好第九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宣传,营造浓厚安全文化氛围。

  2建立和完善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各地区要切实加大投入,年底前,除4县(市)外,所有地区都要建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平台,并实现与市级平台并网运行,形成有效的应急救援指挥网络。

  3做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要以创建安全发展型城市为核心,以控制、压减事故为重点,突出职业卫生安全监管工作,落实专项资金和专门人员,深入调查研究,确保规划编制质量。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目前,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影响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层次矛盾尚未得到彻底解决,较大事故还时有发生,因此,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性,将之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和实现“双五千亿”目标的重要保障措施,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以高昂的斗志、饱满的激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全市“安全生产年”活动总体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与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责任,并将活动落实情况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体系。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坚持“事前防范,超前防控”原则,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入手,重点治理建筑、道路交通、危化、非煤矿山、铁路道口、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存在的事故隐患,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及工业园区等部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有的放矢,协调推进,务求各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