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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家装备制造业职业教育沈阳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1]12号
2011年04月15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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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国家装备制造业职业教育沈阳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国家装备制造业职业教育沈阳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

  沈阳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中心城市,肩负着率先走向振兴、引领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建设的历史重任。职业教育是促进新型工业化建设的智力基础和基本保障,必须紧紧围绕产业发展的紧迫需求,充分利用好创办试验区这一载体,实现新的发展。为此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沈阳,着眼于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建设和全省产业转型升级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全方位、多形式地开展国际合作,以合作促进基础能力的提高,以体制创新促进校企合作质量的提升,推动我市职业教育在短时间内实现整体升级,为加快我市新型工业化建设进程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为沈阳经济区乃至全省职业教育错位发展格局的建立做出新贡献,为老工业基地职业教育的全面振兴提供有益的经验。

  二、奋斗目标

  从2010年开始,利用5年时间,努力把我市职业教育打造成校企合作紧密、优势专业凸起、骨干专业林立、全面服务社会,既能很好满足本地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也能很好地辐射周边地区的职业教育高地。

  ——按照国家标准,创建出不少于6所国家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满足50%以上的职业学校学生能够接受更加优质的中等职业教育。

  ——围绕我市支柱产业、现代服务业和新兴产业,打造出10个全国一流的优势专业,30个全省一流的骨干专业,实现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的全面对接,每年培养出2万名以上高技能型人才。

  ——围绕我市10大主导产业,建成20个公共实训平台,每年承接企业职工、进城务工人员和待业大学生的技能培训达到5万人次。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政府职能,推进职业教育快速发展。

  1增加政府投入,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力度,鼓励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发展资金,加快职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用3年时间,使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均达到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和省级示范标准,有一批学校达到国家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标准,以满足年培养4万名技能型人才的规模要求,保证90%学生享受职业教育优质资源。同时,在实施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拨款标准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公共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经费保障机制。

  围绕我市主导产业,按照现代化、多功能的建设标准,对全市现有的实训基地进行中、高标准配置和升级。在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化工医药、金融、商贸物流、生物制药、服装、旅游、动漫及软件外包等专业,建成20个满足学生技能培养需求、面向社会、服务功能完备的公共实训基地。同时建设10个体现企业配合、行业技术发展前沿、适应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创新实训室。

  2在行政区域内,构建校企紧密合作的人才培养格局。

  (1)制定相关的地方性规章或法规,明确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在发展职业教育方面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在区域内实行企业招工和职业学校招生并行,学校负责培养,企业负责接纳就业。

  (2)制定企业支持职业教育优惠政策,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用于教育事业的捐赠支出(含设备),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委托职业学校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符合规定的,可以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职业学校与企业用人单位合作研究,分产业制定《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4)探索建立职业学校与企业合作产学研成果产权制度。

  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形成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整体优势。

  (1)加大投入,用于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主要用于职业学校教师培训与聘用兼职教师,购买职业学校在职教师、新录用教师到企业实践实习的岗位。

  (2)制定相关的地方性规章或法规,支持职业学校从企业单位中,招聘有企业工作经历、实践能力强、具有专长与职称的技术人员到学校任专业教师。用3年时间,培养造就一支“双师”素质比例达到60%的高水平教师队伍,形成良性的教师队伍建设运行机制。

  4发挥职业教育功能作用,促就业保民生。落实国家合理调整教育结构、重点加强职业教育的精神,通过进一步调整招生计划和政策引导,从2010年开始,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年招生规模要达到或超过普通高中教育,并建立沈阳市中等职业学校就业服务中心,将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纳入政府实名制就业管理体系,确保中等职业教育的生源与就业。开放20个公共实训基地,以促就业保民生为主线,面向企业职工、农村农民、社区居民、进城务工人员、下岗人员,开展不同内容的培训,每年培训各类人员80万人次以上,使职业教育成为全社会成员提高就业能力、工作能力、职业转换能力以及创业能力的重要阵地,成为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重要环节。

  5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统筹落实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制定相关的地方性规章或法规,首先在我市一产业的现代农艺技术、园林技术专业;二产业的机械制造、机械加工、机电技术、数控技术、汽车制造与维修、焊接技术、电气运行与控制、化学工艺、高分子材料加工、计算机应用、网络技术专业;三产业的中餐烹饪、导游服务专业等对应的行业开展试点,优先录用取得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强化对企业用工岗位资格监察。

  6强化目标管理,建立政府对职业教育的督导评估机制。加强政府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与宏观管理,制定相关的地方性规章或法规,以及《沈阳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将职业教育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作为对区、县(市)和学校主要领导干部进行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定期开展对职业教育的检查评估,为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服务。

  (二)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

  1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坚持工学结合、校企合作,进一步发挥我市装备制造、汽车、化工、橡胶等10大职业教育集团作用,落实学生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与学生培养学历、职业资格双证书制度。在开展“订单培养”、“校企联合招生、建立企业冠名班”、学校教师、企业技师“双千互进”等工作基础上,把校企合作的重点引向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等教育教学领域,把学生的实习延伸到企业,把企业的部分生产引到学校。政府加大投资力度,用于购买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于学校的教育教学,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增强学生的岗位适应能力。

  2完善教育体系,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的衔接。依据教育部新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联合在沈普通高校、高职院校,分专业逐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普通高校、高职院校的人数比例和提高学历层次,构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立交桥。

  3推进职业教育教学课程与教法创新。积极开展教育教学制度创新,从实际出发,遵循教育规律,设置不同的教学计划与课程,因材施教、分层次教学,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让每个学生在学习中都得到提高,促进学生个性的全面发展,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多样化人才。

  以提高学生技能为核心,在全市继续开展覆盖各个年级、各个专业、所有学生参加的专业技能“大比武”活动,以赛带训、赛训结合,把专业技能“大比武”活动贯穿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全过程。根据不同专业的技能标准,进行分项考核。逐步完善考核办法,使学生专业技能“大比武”的成绩手册,成为学生就业的资格名片。

  4加强专业建设,促进职业学校的内涵建设。启动“沈阳市中等职业学校优势专业群培植工程”,坚持“系统把握、整体推进、分批实施、突出重点”的原则,重点扶持紧密适应社会发展、服务沈阳经济支柱产业的专业,增设服务新兴行业领域的专业,撤并调整重复设置、低水平、低效益的专业。每年支持10个以上专业建设,到2012年,打造50个办学实力强、教育教学质量高的一流优势专业,基本形成我市职业教育设置合理、优势明显、特色突出的专业布局结构。    

  5创新职业学校的科学化管理。依据国家、省颁布的学校设置标准、学校管理、学籍管理、学生资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指导全市职业学校完善各项工作的管理。健全管理运行机制,有计划地建设覆盖学生、教师、校舍、设备、经费、教学等方面的综合信息系统,推进学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三)加强对外合作,促进职业教育办学综合实力的提升。

  引进先进的职业教育经验,探索和研发我市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新模式、新课程和新教材。

  1通过开展合作,建立一批技能型人才培训中心。围绕沈阳支柱产业优势,结合沈阳专业优势,在数控、机电一体化、化工、汽车制造与维修、IT、现代服务业等专业领域,引进工业化国家先进技术与理念,引进优秀职业教育师资、教材及技术资格认证体系,与重点高校联合,建立一批国际先进水平的技能型人才培训中心,对沈阳、辽宁地区的企业高、中级技术工人开展培训;对职业教育师资开展培训;对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开展培训,并同时获得相应的国际机构资格认证。

  2汲取先进经验,研发一批职业教育新课程教材。参照国际先进的课程教材的体例内容,联合国内教材研发机构和本地企业,按照生产服务实际设计教育教学过程,体现产业升级与技术进步对人才培养规格的新要求,集中开发数控、机电一体化、化工、汽车制造与维修、IT、现代服务业等30个专业的课程与教材。

  3融入国际教学内容,研发专业信息化教学软件。开展30个专业模拟仿真教学软件的研发。教学软件与教材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相结合,特别在仿真实训教学上,贴近就业岗位,形成整套项目实训,建设职业教育信息化教学资源库。

  四、试验区作用

  在完成试验区重点工作的基础上,本着推动当地经济、服务全国职业教育的理念,努力把沈阳办成教育部职业教育工作的“三个基地一个平台”。总体目标是:立足辽宁、面向全国、放眼世界,再塑辉煌。

  (一)建成全国教学信息化技能大赛基地。

  以促进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教学软件研发为目的,利用沈阳职业教育资源,承办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教学信息化技能大赛,构建中等职业教育教学信息化技能大赛与教学软件研发基地。

  (二)搭建装备制造产业与职业教育对话平台。

  把握产业发展态势,了解行业技术前沿,对接企业人才需求。利用中国沈阳装备制造业博览会这一平台,每年举办沈阳装备制造业人才培养供给与需求论坛,构建产业与教育对话平台。

  (三)建成全国“双师型”教师的培训基地。

  以沈阳市职业教育资源为依托,依靠重点高校雄厚师资,引入国际先进的理念、技术、师资等资源,在对本地教师开展培训的同时,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培训规范要求,承担国家、省内职业教育专业教师的培训任务。利用基地同时对企业高端专业技术人才开展培训。

  (四)建成全国师生专业技能大赛的服务基地。

  职业教育教师是职业学校学生专业技能培养的关键与主体,为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的影响,依托装备制造业产业和职业教育资源优势,我市将为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技能大赛和学生大赛的部分专业(加工制造类、交通运输类、信息技术类、商贸旅游类、医药卫生类、土木工程类等)的赛事提供相关服务,推进全国职业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

  五、实施步骤

  按照“引进与消化创新相结合,点上探索与面上推广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分三个阶段推进上述重点工作。

  (一)基础能力建设阶段。从2010年开始,利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在对专业进行优化调整的同时,完成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和创新实训室的建设任务,使国外高端培训组织合作项目进入到实质性运行阶段,并取得初步成果。加快产业与教育的融合,在宏观制度、机制以及政府主导的政策、体制、机制,行业主导的政策体制方面能够率先突破。

  (二)经验提升阶段。在2012年—2013年,积极争取承担教育部和辽宁省委托诸如教师培训、教师技能大赛、培养标准研发等任务,进一步总结提升与先进职业教育国家和地区合作取得的先进经验,推进国外先进职业教育的吸纳转化进程。

  (三)总结推广阶段。2014年,全面总结4年来国际合作以及专业、队伍、课程、教材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在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方面成为全国职业教育示范,向东三省乃至更大范围进行推广。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国家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教育部副部长、省政府副省长和市政府市长共同担任,副组长由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省教育厅厅长和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共同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教育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组成,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

  (二)建立领导小组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1次试验区工作会议,听取试验区工作汇报,研究试验区建设的重大政策和重要工作,把握试验方向,推进试验进程,评估试验效果,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等。

  (三)提高职教经费投入水平。由财政按政策保障职业学校人员的工资待遇,并按专业确定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同时,每年多渠道统筹资金,支持职业教育的整体升级。

  (四)深化用人制度改革。公开选聘职业学校的校长,推行校长任期制,落实校长负责制,全面提高职业学校自主办学、民主办学、开放办学水平。向企业打开教师入口,招聘和引进一批企业的高级技工,加快职教队伍专业化进程。

  (五)建立技能型人才成长的立交桥。除继续打通中职与高职的升学通道外,对沈阳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资源进行再整合,组建高职类的城市科技学院,与中职骨干专业相对接,满足职业学校学生升学和进一步提升专业技能水平的需要。

  (六)重奖技能大赛成绩优异者。每年对在国家、省、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奖牌的学生和培养团队,以市政府名义给予重奖。

  (七)加强职业教育的社会宣传。每年举行职业教育成果展示周、职业教育开放周,集中宣传推介全市职业教育新成就、新成果,营造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