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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16-2017年)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5〕85号
2015年12月23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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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16-201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16-2017年)

  为推进智慧沈阳建设进程,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促进信息通信网络提速降费,切实改善民生,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3〕31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辽政办发〔2015〕41号)、《中共沈阳市委办公厅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智慧沈阳建设实施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沈委办发〔2015〕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建设“宽带城市”、“无线城市”、“光网城市”、“高清城市”,全面支撑“互联网+”和“智慧沈阳”发展战略为目标,以惠及市民、提升市民信息通信幸福感为宗旨,以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和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为重点,着力构建适度超前、水平先进、高速通畅、覆盖城乡、质优价廉、服务便捷的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壮大信息消费、拉动有效投资,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为实现沈阳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原则

  (一)政府推动,企业主导。加强政府引导作用,强化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制订,营造良好环境,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和资源有效利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决定性作用,政府与企业携手创建互利共赢的发展格局。

  (二)统筹规划,超前引导。加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统筹规划和共建共享,优化信息通信基础网络布局,提高信息资源利用效率。适度超前建设社会急需、受益面广、带动性强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重大工程。

  (三)深化应用,拉动产业。促进信息通信能力提升与应用服务创新相结合,深化信息通信技术在各行业、各领域的集成应用,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智慧城市和创新机制建设。努力培育新服务、新市场、新业态,拉动信息通信新兴产业快速发展。

  三、工作目标

  自2016年起,全市通信企业每年平均投资30亿元以上,重点建设高速宽带光纤传输网络,扩大4G、WIFI无线网络覆盖范围,双向高清改造有线电视。到2017年年底,我市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水平位居副省级城市先进行列。城乡全部具备100M光纤接入能力,光纤网络和4G无线网络全面覆盖,有线用户终端实现全面双向高清,农村光纤网络和4G无线网络深度覆盖,全市学校、银行、医院、商场、商业园区WIFI无线网络覆盖率达100%,互联网出口带宽达2560G。

  四、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动光纤宽带网络建设,打造光网城市、宽带城市。

  1.加快推进光纤宽带网络建设。

  (1)沈阳联通公司。到2017年,主城区(四环以内)全部小区及商务楼宇固定网络覆盖率达98%,光纤覆盖率达100%;互联网出口带宽达1240G。

  (2)沈阳移动公司。到2017年,主城区(四环以内)全部小区及商务楼宇光纤覆盖率达100%,主城区以外区域(四环以外,包括县城、乡镇及所有自然村和行政村屯)光纤覆盖率达90%;全市宽带用户平均接入速率达100M;互联网出口带宽达600G。

  (3)沈阳电信公司。到2017年,主城区(四环以内)全部小区及商务楼宇光纤覆盖率达100%,近郊光纤覆盖率达100%,县城光纤覆盖率达80%;互联网出口带宽达720G。

  2.加快建设东北区域IPv6-IPv4交换中心,推动基础通信和物联网业务发展,为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方向的业务提供数据基础。

  (二)加快推动移动网络建设,打造无线城市。

  1.加快推进无线基站建设。沈阳铁塔公司加快吸纳并优化整合原运营商存量资产,最大限度开放现有网络资源,提升运营商无线网络覆盖范围。

  2.加快推进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络建设。

  (1)沈阳联通公司。2016年规划建设4G基站200个,到2016年上半年,主城区(四环以内)网络覆盖率达100%;2017年规划建设4G基站123个。

  (2)沈阳移动公司。到2016年上半年,主城区(四环以内)4G网络覆盖率达100%;到2017年,主城区以外区域(四环以外,包括县城、乡镇及所有自然村和行政村屯)4G网络覆盖率达97%。

  (3)沈阳电信公司。2016年规划建设4G基站1000个,到2016年上半年,主城区(四环以内)网络覆盖率达100%,实现高速、铁路、国省干道、重点乡镇覆盖;2017年规划建设4G基站1200个,全市网络覆盖率达100%。

  3.引入社会资本建设WIFI无线网络。加快WLAN热点建设,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确保安全”的原则,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实施无线宽带接入网扩容工程,重点覆盖行政办公及政务服务窗口、公共交通枢纽、大型会展中心、文体场馆、旅游景点、高校、医院、商业网点及金融服务集聚区、主要街路和社区等人群密集高流量区域,具备1万个公共区域WIFI上网功能,实现WLAN网络与4G网络无缝对接。

  (三)加快推动有线电视网络改造,打造高清城市。

  加快推进沈阳有线公司广电数字化、双向互动及高清化改造。大力提高有线电视入户率、高清互动电视用户及云媒体电视用户普及率。到2017年,实现用户终端全面双向高清,逐步开发智能机顶盒、智能网关等多种终端,实现跨屏跨终端的多种应用。

  (四)加快建设“超算中心”和“云计算中心”,形成数据中心聚集效应。

  加快推进大数据聚集区建设,在充分发挥东网科技有限公司超云平台作用的同时,积极吸引国内外各类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物联网等大数据相关企业在我市设立数据中心,提供辐射东北地区的超算、云计算、云存储等服务,构建多层次、多领域且各具特色的多元化大数据产业发展格局,突显大数据产业发展的聚集效应。

  (五)依托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助推兴业、善政、惠民各项举措顺利实施。

  继续建设和完善“我的沈阳”手机智能门户、市民卡、智慧医疗、智慧交通、智慧社区、无线城市网络、智慧政务、平安城市视频监控、智能制造、智慧经济等十大重点工程;同时,重点开展智慧教育、智慧人社、智慧旅游、智慧质监、智能安全生产、地理空间信息服务、信息安全防护、城市级数据处理中心等领域智慧化应用建设,促进智慧经济产业发展,形成以应用推动产业,以产业带动应用的良性互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市智慧沈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和推进全市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将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在铁塔、基站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落地、资源开放、共建共享、用地用电、基站环评、工程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落实主体地位。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好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作为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的主体地位,通力合作,为电信企业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将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与水、电、气等市政设施建设摆在同等重要位置,同时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确保建设成果。(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建委、规划国土局、交通局、林业局、文广局,各区、县(市)政府,各通信企业、广播电视企事业单位)

  (三)统筹规划建设。统筹铁塔、基站和通信管道等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规划工作,将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做好与市、区县(市)、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新建重大工程和重点功能区在编制区域规划时,要同步编制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要将铁塔、基站与有线网络和发射台站等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纳入建筑物、交通枢纽、公共服务设施整体设计。建设单位在设计、施工过程中,要根据需要预留信息通信配套设施资源,并作为项目配套,统一验收使用。要重点保障铁塔、基站等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的用电需求。(责任单位:市建委、规划国土局、经济和信息化委、交通局、林业局、文广局,各区、县(市)政府,市供电公司、各通信企业、广播电视企事业单位)

  (四)开放公共资源。开放政府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国企、高校、展馆、旅游景点等所属建筑物的屋顶,开放绿地、小区、路灯、道路、机场、车站、地铁、轨道交通、港口等公共设施及公共场所资源,支持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家强制标准,严格要求住宅建设单位预留通信和广电配套设施资源。(责任单位:市建委、规划国土局、交通局、林业局、文广局,各区、县(市)政府,各通信企业、广播电视企事业单位)

  (五)简化行政审批。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的指导意见》(辽政办发〔2015〕25号),研究落实精简铁塔、基站、传输网络等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具体措施,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加大环评、用地、赔补等政策支持,优化项目环评、用地、用电审批及土地权证办理流程,按规定减免相关费用。(责任单位:市规划国土局、环保局、建委、交通局、林业局、市供电公司)

  (六)加强立法保障。加强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保护,严厉打击盗窃、破坏通信基础设施的犯罪活动,坚决惩治危及通信基础设施安全的行为。加强对基站辐射、基站建设等科普知识的正面宣传,消除虚假不实信息的负面影响。(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环保局、文广局、法制办)

  (七)强化行业引导。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要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及时研究解决全市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按照政策要求,指导推动各通信企业系统解决资产清查、资源开放等问题,统筹推进全市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组织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加强对物联网、云计算、“互联网+”等关键新技术、新业务的研究和规划,推动产业发展和应用,切实维护保障网络信息安全。(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文广局)

  (八)激发企业活力。鼓励和引导各通信企业积极发挥信息通信网络基础建设的主力军作用,不断加大通信基础设施资金投入,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深挖通信基础设施潜力,加大同相关部门合作力度,共同开发行业应用、拓展衍生服务,助力我市智慧城市建设。各通信企业要加强与本市企业合作,带动产业链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广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区、县(市)政府,各通信企业、广播电视企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