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2018年着力鼓励创新创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部门和地区以“马上办”和“钉钉子”精神,结合行业和区域发展实际,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提出具体工作安排,强化监督考核,全力抓好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11日
沈阳市2018年着力鼓励创新创业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着力”、“三个推进”的工作要求,加快全市创新创业体系建设,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培育创新创业主体
1.培育壮大科技企业群体。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双培育计划”,10月底前遴选300家企业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200家企业进入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库,集成资金、政策等资源对入库企业实施培育,促进企业成长。(责任部门:市科技局、财政局)
2.鼓励高层次人才、创新型企业家等从事创新创业活动。一是开展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资助工作,资助不少于30个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二是开展创新型企业家评选工作,评选50名左右创新型企业家;三是实施“引博”工程,力争引进博士1000名左右。(责任部门:市人才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委)
3.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围绕主导和优势产业,引导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建设适应市场需求的各类创新平台,全年新增省级及以上工程研究中心6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家、重点实验室10家。组织沈阳市重点实验室与北京开展对接合作。(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
二、加大创新创业政策扶持力度
4.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展。积极协调相关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落实国家新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研究小微企业贷款新举措。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全年发放创业贷款5000万元。(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5.大力培育创业带头人。进一步明确我市创业带头人认定标准,组织各区县(市)对所培育的创业带头人进行创业政策宣传,做到创业扶持政策“应享尽享”,全年发掘培育创业带头人2000人,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带头人给予社保补贴扶持。(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6.支持新兴产业、新业态发展。组织开展2018年市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围绕我市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等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及新业态(新技术、新应用、新模式、新业态、“双创”),培育一批重点项目,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三、优化创新创业公共服务
7.推进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建设。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发展,对符合条件的给予资金支持。根据《沈阳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制定出台《沈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政策扶持实施细则》。(责任部门:市科技局)
8.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及运作,组织召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座谈会、对接会,更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金扶持企业名录》,吸引更多金融机构参与知识产权质押工作。(责任部门:市科技局)
9.推进沈阳市科技条件平台建设。制定出台《沈阳市共享科技资源深化协同创新意见》、《沈阳市科技条件平台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选择典型单位开展科技资源开放共享试点;完善沈阳市科技条件平台信息系统建设。(责任部门:市科技局)
10.落实科技创新券相关政策。运用“互联网+科技服务”方式,推动科技创新券优惠政策实施,促进企业(创业团队)开展创新活动,降低研发投入成本。全年新增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100家,开展科技服务200家(次)。(责任部门:市科技局)
11.支持中小企业公共示范服务平台和小微企业创业(辅导)基地项目建设。全年认定市级及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微企业创业(辅导)基地10个以上。(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四、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
12.推进浑南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重点推进“一镇、一街、三园区”建设,加快推进眼产业特色小镇精准医疗中心、众创空间、科技馆等项目建设;打造“中国智谷双创街”,组织召开双创街创新大赛、双清论坛等活动;推进沈阳国际软件园、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锦联新经济产业园建设,引进100家企业,新增孵化面积4万平方米。(责任部门:浑南区政府)
13.推进三好街创新创业大街建设。全年举办各类创新创业活动不少于30场,新增市级双创孵化基地3家,引进孵化企业100家,持续完善人才环境、投融资服务体系等政策,搭建三好街双创生态体系。(责任部门:和平区政府)
14.推进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深入推进东北大学、何氏医学院、辽宁云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家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争取省专项资金支持,组织开展基地建设情况阶段性总结。(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15.支持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自由港建设。制定出台《沈阳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资助办法》。推进中德(沈阳)装备制造产业园、沈阳国际软件园、沈阳锦联新经济产业园、新松机器人创新实验室等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对基地建设开展考核评估,并依据评审结果给予资金支持。(责任部门:市科协)
五、打造创新创业活动品牌
16.举办2018中国沈阳海智创新创业大赛。6月底前举办2018中国沈阳海智创新创业大赛新闻发布会,11月底前完成初赛、复赛、决赛及创业培训,组织大赛项目路演、颁奖、对接等活动,力争1-3个成熟项目落地。(责任部门:市科协)
17.开展创业大讲堂活动。根据创业者需求面向全市征集创业导师,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创业培训和经验分享,全年组织创业大讲堂20场次。(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8.持续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依托我市众创空间联盟,组织各成员单位共同开展双创活动,联合打造盛菁汇品牌;按照国家双创周组委会统一安排,举办2018年“创响中国”和“双创周”活动,不断活跃创新创业氛围。(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市科协、浑南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