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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沈阳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3〕43号
2013年06月25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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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促进“一区一带”科学发展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2〕73号)精神,加快推进沈阳新型工业化进程,经研究,决定成立沈阳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我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组织和领导工作,探索建立与我市新型工业化发展相适应的土地管理制度,推动落实省“一区一带”土地管理制度的相关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佟晶石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级)

  副组长:董文秋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 强 市规划国土局局长

  成 员: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农经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办、市法制办、市人防办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国土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规划国土局主要领导兼任。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