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沈阳市贯彻落实国家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下阶段重点工作安排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一月十六日
沈阳市贯彻落实国家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下阶段重点工作安排意见
(市发展改革委)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09年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工作进展和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发改东北〔2010〕2061号)精神,加快沈阳老工业基地的全面振兴,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如下:
一、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增强老工业基地发展活力
(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快推进北方重工、沈鼓集团股份制改造工作,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和企业体制机制创新。推进优势企业上市工作,加快盛京银行、沈鼓集团上市进程,支持机床集团通过改革重组实现整体上市,培育北方重工等一批企业上市。深化国有企业内部改革,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建设,推行外部董事制度,优化董事会结构;建立健全监事会工作制度,加快推进外派专职监事会主席和监事工作,强化企业内部约束控制机制。
此项工作由市国资委、市金融办负责。
(二)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优化利用外资结构,积极引导外资投向先进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积极引进世界500强及行业领军企业和配套企业,大力推进沈阳经济区新城新市镇、开发区和重点产业园区的对外招商。鼓励外资以参股、并购等方式参与我市企业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境外上市融资,鼓励外商参与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争取利用世行、亚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积极推动各类企业扩大出口,开展境外投资。
深化东北亚区域经贸合作。以日、韩世界500强企业和大跨国公司为重点进行招商;组织和利用好东北亚发展论坛这一平台,进一步深化与日韩的经贸合作;加强与俄罗斯远东地区相关城市的沟通与合作,推进双方在资源、经贸、投资、科技领域的合作,进一步提升与俄罗斯的经贸合作水平,扩大合作领域。
此项工作由市外经贸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及区、县(市)政府配合。
(三)深入开展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突出我市在沈阳经济区中的核心地位和引领作用,全面启动我市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科学制订全市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方案,以新型工业化为主题,本着发挥我市优势、试点先行、先易后难的原则,制订全市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方案,并分步实施综合配套改革工作。在部分地区组织开展综合配套改革的专项试验。
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及区、县(市)政府配合。
二、 优化经济结构,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一)做优做强优势产业。贯彻落实国家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研究制定装备制造、汽车、医药化工、电子信息、农产品深加工及现代建筑产业等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切实贯彻国家关于支持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的各项政策,积极申报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专项、国家级现代房屋建筑产业化示范城,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支持,发挥政策手段协同作用,促进支柱产业做优做强。
此项工作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负责。
(二)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培育和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信息、生物医药、航空、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七大新兴产业。编制沈阳市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及新兴产业指导目录,完善新兴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重点发展产业技术创新、产业化项目和新兴产业园区建设,加强自主创新平台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积极争取国家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化、技术改造等专项资金和省沿海经济带园区项目贴息资金。整合企业研发、制造、市场开发等资源,加强同国内外大型企业集团和科研机构合作,加大并购国外科技型企业和引进国外研发团队力度,为新兴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加快推动新兴产业发展。
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及区、县(市)政府配合。
(三)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构建沈阳经济区现代服务业核心区。全面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加快沈阳东北地区金融中心建设。以金融商贸开发区和金融街为重点,加快金融改革创新,提升服务功能,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和新型金融机构。支持金融商贸开发区申报国家级开发区,加快推进金融商贸开发区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支持金融街建立金融外包基地和打造投融资交易平台。积极争取成为全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城市。加快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建设,不断拓展功能,推动东北地区产权交易市场一体化。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特别是第三方物流。推进近海国际物流中心、浑河商务城商贸物流集聚区等现代物流集聚区以及宝供农产品物流、国药物流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积极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重点区域物流园区名单。加快保税物流中心建设,支持保税物流中心申报国家综合保税区。加快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重点扶持文化创意、出版发行、演艺娱乐、文化会展、体育健身休闲和动漫等文化体育产业发展,打造具有东北地方特色的文化品牌。
此项工作由市服务业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及区、县(市)政府配合。
(四)扶持重点产业聚集区加快发展。全面组织实施沈阳铁西装备制造业聚集区产业发展规划,加快铁西装备制造业聚集区建设。加快建设机床、汽车及零部件、现代建筑、电气和医药化工五大千亿元产业集群。加快沈阳东部汽车城建设。推进华晨"东扩"战略和汽车城整体建设,以欧盟经济开发区为依托,加强汽车及零部件配套体系建设,打造"双千亿汽车城"。加快东陵(浑南)电子信息产业聚集区建设。以东陵区(浑南新区)为主体,在东陵(浑南)西部建设软件动漫产业聚集区;在东陵(浑南)东部建设电子信息产业聚集区。加快航高基地民用航空产业聚集区建设。加快南部航高区、北部通航产业园两个民用航空产业园区的建设步伐,培育一批支线飞机、通用飞机总装及零部件制造骨干企业,打造我国重要的民用航空制造业基地。加快沈北农产品深加工等千亿元产业聚集区建设,将沈北建设成为全国最大的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基地,打造以手机为主导的千亿元光电信息产业集群。
此项工作由各相关区、县(市)政府负责。
三、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巩固农业基础地位
(一)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围绕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优化农业内部产业结构,结合农业经济区建设,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和特色农业,不断发展壮大畜牧业,使其成为农业结构调整的主导力量。继续巩固和扩大主导产业优势,以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为抓手,创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打造特色品牌。大力推进观光农业发展,不断拓展农业功能。贯彻落实取消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县及县(场)以下资金配套的政策措施。
(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发挥县域空间优势,突出发展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和重大项目,在加快县域工业化方面实现新突破。加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辽中近海、新民胡台、法库开发区、康平开发区等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壮大于洪家具五金、沈北农产品(食品)和光电信息、东陵软件外包信息服务、苏家屯钢管、辽中铸锻造机加、新民包装印刷、法库陶瓷及康平塑编等产业集群,每个区、县(市)必保建设1-2个超百亿产业集群,逐步培育1个500亿产业集群。突出发展重大项目。依托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做长做强产业链条,努力培育一批特色产业集群,不断提高综合实力和竞争力。落实有关扶持政策,促进签约项目尽快落地,开工项目尽快建设,竣工项目尽快投产,投产项目尽快达产。
此项工作由市农经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及区、县(市)政府配合。
四、加快沈阳经济区建设,推进区域经济发展
(一)全面启动城际连接带建设。编制和实施《沈阳经济区城际连接带空间布局规划》及沈阳市19个新城、新市镇总体规划。着力打造以沈阳为核心的沈铁、沈抚、沈本、沈辽鞍营、沈阜5条城际连接带,形成8城市集群发展的新格局,重点抓好城际连接带新城、新市镇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以沈阳经济区城际连接带的新城和新市镇为依托,通过采取同城化、珠链式和组团式3种区域空间发展模式,将城际连接带建设成为联结8个城市的交通带、城镇带和经济带。
(二)大力推进沈阳经济区一体化和沈抚同城化。充分发挥中心城市作用,拓展中心城市功能,深化沈阳经济区综合配套改革,创新区域合作机制,逐步消除阻碍一体化发展壁垒,加速推进沈阳经济区基础设施、要素市场、商贸流通、环境保护、户籍管理、社会保障、产业布局等方面的一体化。加速推进沈抚同城化,逐步形成区域内产业融合发展、城市合理分工、生态协同保护的良好格局。
(三)加强沈阳经济区重大项目建设。加速推进沈阳经济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重点产业园区项目建设。以沈阳经济区城际连接带新城、新市镇建设为主题,深入开展招商活动,举办专题招商推介会。积极主动争取省里的政策资金支持,加快新城、新市镇重大项目建设步伐。
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及区、县(市)政府配合。
五、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大力发展绿色经济
(一)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能源,重点支持能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小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建设。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严把万元GDP能耗、化学需氧量排放及二氧化硫排放量等约束性指标,从源头上消除高耗能、高污染。积极发展静脉产业和再制造业,全面推进国家现代环保产业园、生态工业园建设;全面推进行业、企业、城市、社区低碳发展试点。
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建委负责。
(二)加强环境污染治理。继续深入开展辽河污染治理,开展辽河治理工程,实现辽河干流水质主要污染物指标稳定达到Ⅳ类标准,支流河水质得到持续改善。全面推进蒲河流域综合治理,完善蒲河流域污水处理厂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实行污水、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本着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推行雨污分流、中水回用,垃圾分类回收、清洁焚烧等设施建设,全面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推进国家环境建设样板城和国家生态市创建工作。
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市城建局、市物价局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及区、县(市)政府配合。
六、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加快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一)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坚持扩大就业和稳定就业"两手抓"。全面落实《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就业局势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沈政发〔2009〕10号),继续开发公益性岗位,开展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加大政策引导力度,为各类创业人员创业提供咨询和指导;做好落实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做好"4050"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特困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工作。
此项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及区、县(市)政府配合。
(二)积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结合我市实际,逐步落实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积极推进农村新型养老保险试点。加快扩大医保覆盖面,提高医保待遇和服务管理水平,全面加强医疗管理服务。做好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和扩面征缴工作,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基本生活。全面贯彻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抓好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切实解决特困群体看病难问题。
此项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及区、县(市)政府配合。
(三)促进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推进中小学校素质教育基地建设。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力度,对贫困和涉农专业学生实行免学费资助政策,制定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参与和举办职业教育,加快技能型人才培养。推进高中标准化建设,改善高中办学条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助学金资助政策,使进入普高的适龄学生全部享受优质教育。
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及区、县(市)政府配合。
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平稳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改善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研究村级卫生组织建设,努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队伍综合服务能力;加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继续实施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积极探索公立医院改革,扎实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
此项工作由市医改办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及区、县(市)政府配合。
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全面振兴创造条件
(一)加快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开展"十二五"沈阳市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铁路方面,推进铁路组网和线路完善工程,加快哈大客运专线、京沈客运专线、沈丹客运专线、新沈阳南站、沈西工业走廊出海铁路等项目建设;地铁方面,完成地铁一、二号线及延长线工程,推进四、九、十号线项目建设;城际铁路方面,规划城市间轨道快速交通系统,推进沈铁、沈彰、沈辽鞍等城际铁路项目建设工作;公路方面,完善高速公路网建设,推进城市间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及连接工程,开展沈铁、沈抚、沈本、沈彰、沈阜、沈辽鞍营连接带等项目建设;城市道路方面,启动城市道路快速系统和专用道路建设,实施新南北快速干线建设,改造城市桥梁和市政道路,缓解交通拥堵问题;机场方面,推进实施桃仙机场扩建工程。
此项工作由市建委、市规划国土局、市交通局、市城建局负责。
(二)优化能源结构。在重点发展地区积极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扩大集中供热覆盖面,重点推进浑南热电厂 、沈抚连接带热电厂、沈北热电厂、于洪热电厂、金山"污泥掺烧"供热工程、沈海热电厂异地扩建等热电项目建设。加快发展风力发电,"十二五"期间,风电装机总容量达到200万千瓦。积极推进燃气分布式供热、水(地)源热泵等清洁能源供暖系统。充分利用沈北地区独特的地质条件,合理开发地热资源。积极推广使用燃气汽车和电动汽车。加快太阳能热水、采暖及太阳能光伏发电示范推广。加快城市电网变电站布点及走廊通道的建设,解决电网供电的薄弱环节;继续推进智能电网建设,做好农村电网完善工程建设。
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及区、县(市)政府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