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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1]41号
2011年08月02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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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努力开创行政复议工作新局面,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全市行政复议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1.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是新形势下各级行政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任务。行政复议是将解决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的重要制度,是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的法定机制,也是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做好新形势下行政复议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行政复议集中了诉求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等方面内容。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将行政纠纷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政系统内部,有利于保障社会安定和政治稳定,对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我市改革发展和“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3.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是各级行政机关领导的重要责任。各级行政机关的主要领导是本级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重大疑难案件,解决行政复议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支持和督促行政复议工作机构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认真负责地签署行政复议法律文书。

  二、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4.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各区、县(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必须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受理;对依法确认不属于行政复议受理范围或应当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事项,应告知当事人依法解决的途径。要采取多种方式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推行网上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5.认真做好接待工作。各区、县(市)政府应设立行政复议接待场所,配备接待人员,方便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为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创造便利条件。行政复议机关要在接待办公场所及政府网站,公示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审理程序及受理机构等事项。

  6.进一步明确行政复议管辖权。市政府法制办要针对区划调整及执法机构的变化,及时依法明确行政复议管辖权,明确执法部门派出机构及直属机构的行政复议管辖权。各级执法机构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要按规定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机关和期限。

  三、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妥善化解行政争议

  7.依法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切实做到公平公正。要把是否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作为衡量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的重要尺度。审理案件既要重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又要重视适当性审查;既要重视实体性问题的审查,又要重视程序性问题的审查;既要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又要坚决纠正其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既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依法维护好社会公共利益。要重点依法审理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等行政复议案件,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纠正。

  8.进一步创新案件审理方式。积极探索各种有效方式,进一步规范案件审理程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便捷、高效、低成本解决行政争议的优势。行政复议机关要完善集体办案制度,凡涉及土地征收、房地产开发等重大、复杂案件,都要集体审议。对重大、复杂以及群体性案件,应当实行听证审理,聘请有关专家学者参与行政复议案件研究,积极探索和完善案件审理听证制度。

  9.充分运用和解、协调机制化解行政争议。在坚持当事人自愿、合法、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的前提下,积极运用和解、协调方式解决行政争议。探索案前和解、案中协调的程序,为当事人自行和解创造条件,努力化解矛盾,增进当事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信任。

  四、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提升行政复议能力

  10.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区、县(市)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解决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不足、能力偏低等问题,保证一般案件至少有2人承办,重大复杂案件至少有3人承办。要逐步增加专职行政复议人员,保证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配备与所承担的行政复议工作相适应。各级行政机关要为行政复议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11.健全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按照专业化、职业化要求,不断深化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进一步探索和规范行政复议人员资格认证、岗位培训、考核奖惩等管理制度。

  12.提高行政复议人员职业素质。要建设政治可靠、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高素质行政复议人员队伍。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人员要努力提高政治素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提高业务素质,不断学习法律和相关专业知识,提高做群众工作、解决复杂问题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努力加强作风建设,在办案中做到诚恳耐心、热情周到、行为规范、清正廉洁。

  五、加强监督指导,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工作

  13.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研究和指导。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要加强沟通交流,注意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并及时报送行政复议案例评析。上级行政复议机关及其行政复议工作机构应通过召开专题研讨会、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等方式,加强工作指导。要进一步完善与法院的信息交流制度。

  14.完善考核评价标准和相关制度。完善行政复议工作考核评价标准,健全案件统计报告制度、案件备案制度和行政复议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上级行政复议机关要加强对下级行政复议机关的考核,考核情况要纳入依法行政考评体系。建立激励机制,对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不履行职责、不依法配合行政复议工作,甚至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部门,要通报批评责令改正,对有关责任人要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相应责任。

  15.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行政复议机关对撤销、变更或确认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要督促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对在行政复议中发现行政机关有不符合依法行政要求的情形,要按照规定提出纠正问题、加强管理以及建立健全制度的意见。要关注行政复议工作中反映出来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对涉及制度建设的,要提出对策建议,及时交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或有突发事件苗头的问题,要及时报告本级或上级政府。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