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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经济林产业带工程建设实施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4〕15号
2014年04月14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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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经济林产业带工程建设实施方案(2014-201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4月14日

 

沈阳市经济林产业带工程建设实施方案(2014-2017年)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千万亩经济林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4〕8号)精神,为全面落实并按期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工作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科学规划。

  1.规划树种品种。适应沈阳地区气候、土壤、经济社会等条件,以乡土树种和具有地方特色的林果品种为主,科学引进优良新品种。

  2.规划发展布局。分别从近郊与远郊、山区与平原进行规划。其中,近郊区以小浆果保护地栽培为主,远郊区以大果类水果和干坚果为主;山区适宜大规模发展经济林,平原依据不同经济林特点适度发展。

  3.规划产品培育方向。把握市场需求和都市农业特点,主栽国内外市场潜力大、产业链条长、产品附加值高的品种,产品实现多样化,同时加大生态休闲旅游产品的开发。

  (二)统筹建设。

  1.与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工程统筹建设。将经济林产业带工程纳入国家三北防护林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中央财政补贴造林工程、省青山工程、市荒山造林工程、寒富苹果经济林工程等规划实施。

  2.与都市农业、现代农业统筹建设。将经济林产业带工程纳入我市四环都市农业示范区和沈康等现代农业示范带建设总体规划,并作为重点项目推进。

  3.与水利滴灌工程等统筹建设。围绕经济林产业带工程,加强水利滴灌等基础设施投入与建设。

  (三)注重实效。

  1.严格建设标准。按照林业部门规划的树种品种、苗木规格、整地方式和标准进行施工作业,确保成活率。

  2.增加科技含量。加大品种引进、栽植措施、栽培技术等科技投入,确保早结果、早丰产、早见效。

  3.注重示范引领。规划建设一批精品示范园,数量达整体规划的20%以上。

  4.突出重点部位。重点抓好高速公路等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山区和沙区等生态环境脆弱区,以及湖库周围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等经济林产业带工程建设。

  二、目标任务

  到2014年,全市经济林总面积达75万亩,当年新增15万亩;到2015年,全市经济林总面积达85万亩,当年新增10万亩;到2016年,全市经济林总面积达95万亩,当年新增10万亩;到2017年,全市经济林总面积达100万亩,当年新增5万亩。

  同时,按照省政府确定的10大经济林产业带树种,根据我市的气候条件和区位特点,重点构建以下6大经济林产业带:

  (一)以寒富苹果为主的水果经济林产业带。包括寒富苹果等各种抗寒苹果,以及苹果梨、山楂、李子、杏等。计划发展总规模60万亩以上。

  (二)以“两莓”等小浆果为主的经济林产业带。包括树莓、蓝莓,以及葡萄等其他小浆果。计划发展总规模20万亩以上。

  (三)以“两杏”为主的仁用杏经济林产业带。计划发展总规模5万亩以上。

  (四)以文冠果、沙棘为主的经济林产业带。计划发展总规模3万亩以上。

  (五)以平榛、大果榛为主的经济林产业带。计划发展总规模10万亩以上。

  (六)以刺五加、刺龙芽为主的经济林产业带。计划发展总规模2万亩以上。

  三、工作方案

  (一)实施林果“一县一业”、“一乡一业”建设。

  1.规划建设5个林果“一县一业”示范区县(市),包括新民市、辽中县、康平县寒富苹果、法库县榛子、东陵区(浑南新区)树莓蓝莓。

  2.规划建设50个林果“一乡一业”示范乡(镇),其中寒富苹果30个、葡萄5个、苹果梨5个、树莓蓝莓5个、榛子5个。

  (二)实施现代农业林果产业示范带建设。

  1.在沈康高速现代农业示范带新增林果产业带4万亩以上。

  2.在四环都市农业示范区建设4个林果产业区,每个产业区新增林果经济林1万亩以上。

  3.在沈通高速、长深高速沿线发展林果产业带,分别新增林果经济林5万亩以上。

  (三)实施绿道经济林产业带建设。

  规划建设3条绿道,总长度1000公里,新建林果采摘园1000个,总面积10万亩以上。

  1.建设辽河绿道网,包括环卧龙湖绿道、柳河绿道。

  2.建设蒲河绿道网,包括棋盘山风景区绿道、环丁香湖绿道、环仙子湖和珍珠湖绿道。

  3.建设四环绿道网。

  (四)实施森林湿地公园经济林建设。

  结合我市造林绿化发展规划,从2014年起,规划建设新民柳河湿地公园、康平北部森林沙地公园、法库五龙山森林公园、八虎山森林公园、望海寺森林公园、浑蒲两河湿地公园、沈北七星湿地公园等森林湿地公园。同时,发展经济林产业和林下经济,新增经济林10万亩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部门协作、明确责任。市政府将经济林产业带工程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相关地区和市直部门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并积极推进。

  1.市林业局:负责编制经济林产业带建设规划、年度生产计划、施工作业设计。协调各部门落实建设任务,定期上报工程进度、工作总结,组织检查验收等;负责落实超坡地还林、荒山荒地造林工程中经济林产业带和寒富苹果等水果经济林产业带建设任务和相关补贴政策等。

  2.市农经委:负责都市农业示范区、现代农业示范带建设总体规划,落实树莓、蓝莓等小浆果经济林产业带建设任务和相关补贴政策等。

  3.市水利局:负责落实经济林产业带中滴灌等水利工程建设。

  4.市旅游局:配合市林业局推进绿道、森林湿地公园,以及农家乐、生态采摘园等休闲旅游项目建设。

  5.市辽河局:负责沿辽河绿道建设总体规划,配合市林业局做好沿河绿道经济林产业带建设。

  6.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审计局:负责经济林产业带工程立项、资金筹集和审计等工作。

  7.有关区、县(市)政府:作为经济林产业带工程的责任主体和建设主体,负责按照市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落实地块、组织施工、经营管理等。同时按照省政府要求,市政府与有关区、县(市)政府签订经济林产业带建设目标责任状,从2014年至2017年,将经济林产业带工程建设纳入市政府对区、县(市)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即市政府绩效考核A类指标)。

  (二)建立机制、搭建平台、落实空间。建立“分区指导、多措并举”的经济林产业带发展新机制。在城市远郊区,结合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一乡一业”、“一县一业”,实行“龙头企业牵动、政府必要扶持、农民自主调整、专业合作化经营”的发展模式;在城市近郊区,实行“政府补贴、统一谋划、公司经营、农民就业”的发展模式;在超坡地还林工程区,结合“青山工程”的实施,依照《青山工程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清退开荒地,并调整造林树种与品种,因地制宜地发展经济林产业;在都市农业示范区、现代农业林果产业示范带、绿道经济林产业带、森林湿地公园,对经济林产业带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包装,由市、区县(市)两级政府搭建平台,面向全社会进行推介招商,吸引企业投资开发经济林产业带建设项目,方便企业与农户直接对接。

  (三)强化科技、搞好示范、深化服务。

  1.实行示范带动。积极与科研院所配合,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特别是要深入开展与省林业厅“一院五所”合作的科技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围绕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新模式的应用与推广,结合林果产业带建设,每年建设1万亩以上的科技示范工程。

  2.实施科技攻关。以国家、省、市科研院所为支撑,开展应用生产技术研究与攻关,重点解决提早丰产、反季生产、高产稳产、无公害生产、标准化生产、延迟采收、多季采收以及产品深加工等问题。

  3.组织科技服务。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科技服务活动。市有关部门按照经济林产业带总体规划,要分别成立专家组负责全市六大经济产业带的技术指导;相关区、县(市)要配备3-5名科技特派员,由市统一组织、选派,分片负责经济林产业带的技术指导;相关乡(镇)要组建1个科技服务小分队,负责经济林产业带的技术指导与管理。

  4.开展科技普及。通过培训方式向林农、果农普及专业知识,提高生产技能。重点培训专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人员以及县、乡林业干部。

  (四)整合资金、广拓渠道、加大投入。整合国家、省、市及各口资金和政策,优先、重点、集中用于经济林产业带建设。

  1.国家三北防护林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造林、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要优先安排经济林产业带建设工程;2014年度省青山工程退坡地造林指标和政策的75%用于经济林产业带建设工程;省千万亩滴灌工程也要优先用于经济林产业带建设。

  2.认真落实省出台的经济林产业带相关政策,同时,整合市出台的荒山造林、治沙造林、寒富苹果、榛子、树莓蓝莓等小浆果,以及都市农业示范区、现代农业示范带建设的相关补贴政策,重点扶持经济林产业带建设。3.市辽河局、旅游局要围绕沿辽河绿道建设、农家乐旅游开发等,积极争取国家财政资金和社会融资,加大经济林产业带建设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