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开展“共绘沈阳美好蓝图——我为政府建言献策”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开展“共绘沈阳美好蓝图——我为政府建言献策”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十三五”时期,是沈阳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是全面创新改革的攻坚期,也是推动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关键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机遇、新挑战,要大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形成以科学决策引领科学发展的广泛社会共识。为此,市政府决定开展主题为“共绘沈阳美好蓝图——我为政府建言献策”专项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建言献策专项活动,打通资政建言服务决策的通道,集中全社会智慧力量,对沈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从不同的角度出点子、谋对策、提建议,有效促进政府决策咨询制度的贯彻落实,营造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全体市民共同关注、全市上下齐心协力的整体发展环境,推动老工业基地加快实现全面振兴。
二、范围标准
建言献策活动征集范围包括关心沈阳经济社会发展的专家、机构和市民。参评标准为:针对沈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结合国内外先进地区发展经验,提出中远期规划性建议;针对沈阳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实际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针对沈阳今年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等重点工作,提出可借鉴的工作思路、建议和办法,所提意见建议要有可操作性,对政府工作有指导和借鉴意义。
三、重点内容
本年度建言献策重点围绕市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要求,市政府2016年重点工作部署,突出城市发展战略、经济发展政策、改革创新、项目牵动战略、产业发展转型、城市规划建设、生态和环境保护、城市精细化治理、民生和社会事业等9大主题。
四、参与方式
建言献策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交:
(一)直接给市政府责任部门写信或登陆“中国沈阳政府网(www.shenyang.gov.cn)——市政府部门网站”提出意见建议;
(二)通过电话给市政府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
(三)登陆中国沈阳政府网通过“市长信箱——我要建议”途径提出意见建议;
(四)通过96123沈阳市民热线提出意见建议。
五、评选表彰
在市长特别奖下设建言献策奖表彰项目,评选20名左右优秀建言献策专家、机构负责人和个人,授予市长特别奖,并获得以下奖励、享受相关待遇。
(一)对在研究落实国家政策措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积极建言献策、转化为工作成果的专家、机构负责人和个人。
1.授予“杰出贡献奖”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奖章和奖励卡;
2.聘为沈阳市智库专家;
3.应邀列席市政府相关工作会议;
4.应邀参加市政府组织的调查研究、专题研讨、专题讲座、方案论证、决策咨询和考察等活动;
5.相关建言献策纳入《沈阳综合年鉴》和《沈阳大事记》;
6.获得相应的劳务报酬。
(二)对为我市各项具体工作贡献“金点子”、建言献策,推进市政府决策,改进和完善政府机关工作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形成良好社会效果的专家、机构负责人和个人。
1.授予“优秀贡献奖”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奖章和奖励卡;
2.应邀参与市政府相关政策咨询;
3.重要建言献策纳入《沈阳综合年鉴》和《沈阳大事记》;
4.获得相应的劳务报酬。
对推荐入围对象中未获得市长特别奖项,但对推动市政府实际工作有借鉴、有促进的建言献策单位和个人,在《沈阳日报》和政府门户网站上给予通报表彰。
六、责任分工
成立市建言献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筹划、意见建议采纳、推动落实、评审表彰等工作。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市长担任。市委宣传部、市编委办,市政府办公厅、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地方志办公室和市政府研究室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研究室(智库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秘书长兼任;副主任由市政府研究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要领导兼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言献策活动的组织协调、推进落实。市直各部门负责相关领域意见征集、候选人推荐和联系工作。
七、时间安排
建言献策活动自2016年3月开始,12月底结束。
(一)宣传阶段(3月)。在中国智库网、市政府门户网站、《沈阳日报》、沈阳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对活动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发布建言献策活动的总体目标和工作安排,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引导全社会树立责任意识,培育荣誉文化。
(二)征集转化阶段(4月至10月)。各部门要完善建言献策活动意见建议征集平台,多渠道收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认真分析研究、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并及时进行反馈。要建立建言献策意见建议台帐,分类做好整理归集工作。对意见建议涉及全局性重要工作的,要组织调研组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实际工作举措,共同推动我市振兴发展。
(三)评审表彰阶段(11月至12月)。评选工作按照自愿参加、全市统筹的原则,逐级推荐候选人。市直部门负责本领域推荐工作,各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5人。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专业部门和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候选人进行评审。评审名单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在《沈阳日报》、沈阳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刊播。根据公示结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题会议审议通过表彰名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履行市长特别奖报批程序。
2016年底前,以市政府名义下发表彰决定,由市长为获奖人颁发证书,同时在相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精心筹划、严密组织此次建言献策活动,将优秀活动成果转化为推进科学执政、依法行政、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重要内容。运用好大众媒体宣传手段,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建言献策、共谋沈阳创新发展的浓厚氛围。
(二)落实工作责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合理分工、统筹协调,做好宣传报道、意见收集、奖项落实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征集转化阶段开始,要每月汇总各单位建言献策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工作落实。
(三)实施动态跟踪。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建言献策全过程动态跟踪机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要强化工作成果转化意识,对建言献策内容有助于政府重大决策或重要政策改进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以尽快推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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