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公安局《沈阳市全面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沈阳市全面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平安沈阳建设,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第十二届全运会在我市举办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完成“五大任务”、实现“三大目标”、建设“五个沈阳”为中心,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建立党政领导、公安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确保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全面实现“平安全运”的目标,为加快沈阳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创造更加平安、稳定、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力争在2013年第十二届全运会召开之前,构建“上下贯通、条块结合、动静互补、内外联动、专群一体”全方位、立体式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具体实现以下“10个工作目标”:
(一)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落实率达到100%,不稳定因素、涉稳群体和人员摸排掌控率达到100%,信访总量和集体上访数量明显减少,进京访和进京非正常上访数量明显减少,民转刑案件明显减少,防止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集体进京上访事件。
(二)刑事警情降幅30%以上,多发性侵财类、食品药品领域涉假类案件破案率提高30%以上。
(三)社会公共安全管理能力显著提升,公共安全隐患发现整改率达到100%,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高,有效遏制群死群伤的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四)治安复杂地区等高发案部位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监管水平明显提高,突出社会治安热点问题依法得到有效整治。
(五)全市企事业单位、学校和幼儿园等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和重要部位,各种安保防范力量配备率达到100%,坚决防止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事)件。
(六)社区治安防范力量配备率达到100%,每周100个街道(乡镇)可防性案件实现零发生,每季度200个社区(村屯)可防性案件实现零发生。
(七)有效遏制流动人口和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保持下降态势。
(八)互联网服务管理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对网络舆情的引导能力显著增强,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得到有效遏制。
(九)道路交通事故件、死、伤、损四项指标全面下降,主干道机动车通行率提高20%以上;静态交通管理规范、停车有序,防止发生有影响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十)城市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提升到98%以上。
三、任务分工
(一)市编委办:负责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机构组建审批。
(二)市委教科工委:指导全市科教系统27所高校加强专兼职治安保卫力量建设。
(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协调全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工作。
(四)市教育局:以“平安校园”建设为载体,指导全市1696所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和专兼职保安力量、教师义务巡逻队伍建设,加大校园内部及周边治安整治,为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五)市宗教局: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审核、审批及监管工作;依法对非法宗教活动及非法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取缔。
(六)市公安局:建立社会治安防控工作联席会商机制。组织、发动各种治安防控力量,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犯罪、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保持严管严打态势,最大限度地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七)市民政局:切实加强社区建设,坚持分类指导和全面推进相结合的工作方法,组织和动员社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平安社区”创建,发动和组织专兼职保安巡逻力量,推动落实社区基础防范措施。
(八)市司法局:积极开展“平安监狱”、“平安劳教所”创建活动;认真做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搞好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工作,推进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等措施落实。
(九)市财政局:按照现行经费来源渠道及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好经费保障,确保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考核、奖惩及激励机制;加强和规范社会治安专职辅警人员的管理。
(十一)市规划国土局:配合相关部门编制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基础设施规划,完善其他配套工程设施规划。
(十二)市城管局:以创建“平安公园景区”为载体,加强旅游安全基础设置建设和投入,督促指导公园、景区完善安全规章制度。
(十三)市执法局:对沿街乞讨等行为开展常态治理,联合公安、民政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
(十四)市房产局:紧紧围绕“平安社区”建设,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公安管理部门要求,做好物业管理小区治安防范工作。
(十五)市交通局:紧紧围绕“平安公交”建设,负责加大公路沿线、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和整治,推进公共交通运输工具视频、技防手段升级和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公交车辆、出租车辆GPS安装率达到100%。
(十六)市中小企业局:开展“平安中小企业”创建活动,督促指导全市中小企业组建专兼职保安队伍,做好治安防范,加强技防、人防及物防设施建设。
(十七)市文广局:加强对网吧及图书、音像市场的管理,建立网吧实名制管理机制;组织开展严打网吧违法违规行为和打击盗版音像制品等专项行动,整治娱乐场所、网吧违法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问题;加强社会法制宣传、营造平安舆论氛围;指导旅游景区、文物保护等单位安防基础设施建设。
(十八)市旅游局:以创建“平安旅游企业”活动为平台,负责加强旅游安全工作指导,督促指导旅行社及旅游行业加大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和投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十九)市卫生局:进一步深化“平安医院”创建活动,负责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防控体系建设,完善内保及实名制管理考核制度,推进医院警务室建设。
(二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及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安全监管,完善特殊药品购销的各项制度。
(二十一)市人防办:负责指导、检查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各类重大事故发生。
(二十二)市工商局:开展“平安市场”创建活动,加强市场监管,推动安全防范设施和治安义务防范队伍建设,维护市场秩序。
(二十三)市政府应急办:加强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完善应急联动机制,提高应急救援队伍处置能力。
(二十四)沈阳警备区:积极开展“平安驻地”创建活动,负责组织开展军民联防共建,组织民兵参与村屯治安巡逻防范,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搞好社会治安防控建设。
(二十五)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加强地铁车站治安防范基础设施和专职保安力量建设,完善内部安全管理责任制,利用车载媒体播放安全防范公益宣传广告。
(二十六)联通、移动、电信沈阳分公司:以创建“平安企业”活动为载体,负责推进治安防范工作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内部重点要害部位的防范,加强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定期排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
(二十七)市供电公司、煤气总公司、水务集团:加强对所属重点企业、工程和设施的安全保卫,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强化内部法制宣传教育,杜绝各类安全事故,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二十八)市绩效考评办:负责落实各区县(市)、职能部门绩效考评责任,对各地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定期考核。
(二十九)市法院:加强对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和涉法信访工作,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和支持。
(三十)市检察院:加强对案件的法律监督,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三十一)市总工会:坚持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搞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切入点,从源头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采取各种措施帮扶困难职工,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指导和帮助职工、农民工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及时解决劳资纠纷,化解社会矛盾。
(三十二)团市委:以全市500余所中小学校园为平台,以法制教育、法律援助为内容,以“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和“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为依托,全面加强青少年教育、管理和服务,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
(三十三)市妇联:认真抓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创建细则,提升平安创建质量,积“小安”为“大安”,逐步推进平安沈阳建设整体目标实现。
四、工作措施
(一)深化矛盾调处化解。构建社会“大调解”格局,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搭建网络、热线等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建立健全医患纠纷、刑事和解、诉前调解、劳资纠纷等专业调解中心。依托社区、居(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疏导化解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积极创新群众工作理念,提高群众工作水平,推进各级领导“走基层、进社区、访民情”活动,切实做好群众疏导、政策宣传、法制教育、情感转化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二)深化打击违法犯罪。坚持“以打促防”方针,探索打击犯罪工作体制、机制的新思路和新方法,构建“情报主导、专业应对、全警参与、战果共享”的“大侦查”格局。推进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制假贩假及严重经济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和严密防范国内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等邪教组织的渗透颠覆与分裂破坏活动,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文化进行政治渗透和制造事端。
(三)深化巡防网络建设。全面建设“点、线、面”相结合,“内巡外堵”的巡逻防控格局,推广车步巡相结合、巡逻盘查与设卡堵截相结合、着装与便衣巡逻相结合、武装巡逻与携犬巡逻相结合等多种巡逻防控模式。加大专业化巡逻民警、巡逻辅警力量建设。完善街面流动警务模式,打造老百姓身边的派出所。有效衔接巡逻防控与交通管理,提高街面见警率、盘查率和现场查获率。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开展联户联防、联村联防,建立奖励机制,拓展和创新社会安全管理职能。建立健全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和应急处置专业队伍,提高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深化单位安全管理。完善单位内部自防、单位之间联防和警企互动联防相结合的三防模式,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学校等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纳入公安机关指导、监督范畴,落实内部值班、巡逻制度,提高重点要害部位防范水平。加强特种重点行业、重点场所的日常监管,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行动,推进城中村、城市棚户区、城乡结合部、单体楼、散居户等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建立长效的治安隐患排查整改机制。
(五)深化技防设施建设。把科技防范纳入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全面加强社会单位、小区、居民家庭等物防技防基础建设,完善宾馆、网吧等场所联网安防系统建设。重点加大公共区域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和动态视频监控系统“三级指挥平台”、“四级网络”建设和规范应用。在城镇地区推进“技防社区”、“技防家庭”等区域报警联网系统建设,在农村地区推广普及各种形式的实用技防措施,全面实现对主要公共区域、场所、街道、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及周边区域、治安复杂区域等部位和公共交通工具及家庭的报警联网与视频覆盖。
(六)深化人口管理服务。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基础性制度建设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实行流动人口“一证通”制度,着力解决流动人口劳动就业、居住、医疗、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问题。积极推广流动警务室、社区“一站式”便民服务新型管理模式。加强对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人员的实名制管控。实施“新生计划”,落实衔接管理,加强对刑事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各项社区矫正措施。实施“关护计划”,推进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管理服务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开展对未就业大学生、老年人群、精神病人、危险行为人群的系列帮扶工作,构建集管理、服务、教育、帮扶为一体的工作机制。
(七)深化信息社会管控。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严管、企业依法运营、社会共同监督”的互联网综合管理格局。强化和完善网上舆情监控、分析研判机制、重大案(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及网上舆论引导机制,提高互联网犯罪的发现、侦查、控制、处置能力。规范互联网站和手机实名制管理等网络信息传播秩序。整合信息资源,依托数字化城市管理监控平台,实现对人、地、事、物、组织的“网格化”管控。全面推进“虚拟警察”网上公开执法建设,建立完善互联网动态管控、信息巡查等机制,强化网络安全防范和打击犯罪的专业队伍建设。
(八)深化交通安全管理。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积极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推进道路交通指挥调度扁平化,加强高峰时段和道路施工区域的指挥、疏导、调流,提升缓堵保畅能力。严厉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面排查和治理交通安全隐患。大力健全完善停车秩序管理制度,实现静态道路交通管理的规范化。
(九)深化公共安全监管。全面加强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深入开展交通运输、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严格规范枪支、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绩效考核,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公共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等管理机制,加强公共安全基础建设,推动公共安全管理的法治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进程。
(十)深化社会舆论宣传。深入加强社会思想道德宣传建设,广泛宣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设立治安播报和警情提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栏目,及时通报电信诈骗、扒窃等治安预警信息,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制定网络舆论引导制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矛盾和问题,有效引导社会、网络舆论,营造有利于社会稳定的舆论环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市公安局副局长张振铎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作为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之下的专项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主要负责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综合指导、组织协调等工作。各区、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组织抓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的落实。
(二)提高认识,强化思想保障。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创新和加强社会管理,改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上来,把依法治国理念贯穿于工作始终,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基础性、系统性、战略性工程,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三)充分调研,强化决策保障。由公安等相关部门负责,认真学习和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作法,紧密结合实际,深入开展调研论证,制定出台符合我市特点的社会治安防控措施。及时研究、解决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措施推进有力、落实有效。
(四)齐抓共管,强化联动保障。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和协作工作机制,通过定期会商、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及时沟通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切实形成覆盖各部门、各领域的社会治安联防联动工作格局。
(五)层层发动,强化社会保障。广泛动员基层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广泛发动社会单位,加大对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的人财物投入,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和水平。
(六)依靠群众,强化力量保障。发动和整合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内部保安、治安积极分子及社区(村屯)平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开展自防、联防工作,切实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七)深入宣传,强化舆论保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设立治安播报和警情提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栏目,及时通报电信诈骗、扒窃等治安预警信息,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八)加大投入,强化经费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全力确保各项专项资金足额保障到位。
(九)严格督导,强化责任保障。由市绩效考评办、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力量加大对社会治安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对未完成建设任务的单位“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市政府将予以问责。
(十)绩效推动,强化考核保障。市绩效考评办要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评,建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常态化考评机制,发挥考核杠杆作用,推进各项工作。
附件:全面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