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政府提高行政效能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4月23日
沈阳市政府提高行政效能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行政效能,促进振兴发展,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政府系统开展提高行政效能行动,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打造法治政府、服务政府、效能政府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成果导向,以提高效率、效能、效益为核心,以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重点,结合开展“两转一优”和“双进双解”活动,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为实现我市在新一轮东北振兴中当先锋、打头阵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机构职能更加合理。根据“三定方案”,依法依规制定出台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细化部门责任,优化职能配置,推动政府机构职能更加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整合职能相近的行政机构,理顺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建立精干高效的政府组织体系,着力解决部门机构重叠、职责交叉、人浮于事等问题。
(二)规章制度更加有效。建立和完善提高政府效能的各项规章制度,推行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失职追究制等各项制度,落实政府工作规则,形成“按制度管人、按规定办事”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日常政务工作,制定工作标准,明确工作时限,提高行政效能与服务质量。
(三)工作流程更加简洁。再造政府系统工作流程,强化“不能说不、马上就办”意识,实现日事日毕、日清日高。提高公文运转速度,各级政府及部门对下级政府及部门呈报的公文要严格把关、及时办理,不得拖延、积压、误办、漏办。对各项工作要立即部署、迅速落实、跟踪督查、及时反馈,形成闭环工作流程。
(四)审批服务更加高效。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继续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职权,减少审批事项,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网上并联审批,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实行限时办结制,各类审批事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提高中介机构办事效率,主管部门要督促各中介机构建立服务承诺制、限期办结制。
(五)服务质量更加提升。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于服务企业、基层和群众事项,简化工作程序,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环节,防止推诿扯皮等现象发生。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推广联动式、一站式工作服务模式,推行“工作限时承诺制度”,为企业、基层和群众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建立健全服务对象评价体系,自觉接受监督。
(六)政务事项更加透明。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依法依规向社会全部、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及办事程序、办结时限、监督投诉渠道等内容。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完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搭建政务数据对外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智慧政务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政务事项透明度。
(七)行政决策更加科学。强化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建立健全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为法定程序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完善内部议事和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的程序和时限,降低决策成本,提高决策效率。我市各级政府的重大决策事项,要及时向同级党委汇报,向人大、政协通报,积极主动接受监督。
(八)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真正做到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企业“法无禁止皆可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明确具体操作流程,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标准,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和机构、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
(九)干部素质更加专业。政府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强化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市场思维、开放思维和互联网思维,努力成为本行业、本领域的行家里手。开展对公务员的专业化业务培训,提高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解决问题的履职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思想政治强、业务素质精,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公务员队伍。
(十)工作作风更加优良。强化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成果导向,推行工程化研究、项目化推进、定量化考核的工作方法。更加注重工作的效率、效能和效益,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做到决策执行要快,工作举措要实。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增强大局意识,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努力提高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0日-4月30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对提高行政效能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明确任务、明确要求、明确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去抓,迅速行动,全面启动提高行政效能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4日-5月20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对照10项目标任务,全面梳理查找工作中影响行政效能的因素和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办法,提出整改措施。
(三)建章立制阶段(5月21日-6月15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在自查自纠基础上,根据查出的问题和不足,建立提高行政效能的规章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形成提高行政效能工作长效机制。
(四)检查验收阶段(6月16日-6月30日)。市政府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提高行政效能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沈阳市政府提高行政效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各分管领导和秘书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具体负责推进此项工作。
(二)开展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提高行政效能工作进行全程指导、跟踪督查、阶段性评估和全面总结。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三)强化考核。将提高行政效能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绩效考评内容,进一步细化量化目标考核体系,把企业、基层、群众等服务对象的评价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四)严肃问责。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与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本行动计划的各项要求,对落实不到位、未能达到预期效果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等责任追究,对责任人员予以问责。
(五)营造氛围。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宣传政府系统提高行政效能工作进展和成效,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选树一批兢兢业业、廉政勤政、狠抓落实、敢于负责的先进典型,营造鼓励务实干事的浓厚氛围。
附件:沈阳市政府提高行政效能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
附件
沈阳市政府提高行政效能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
目标任务保障措施 | 工作内容和要求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机构职能更加合理。 | 根据“三定方案”,依法依规制定出台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细化部门责任,优化职能配置,推动政府机构职能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 市编委办 | 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
制定负面清单。 | 市发展改革委、外经贸局 |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 |
进一步整合职能相近的行政机构,理顺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建立精干高效的政府组织体系,着力解决部门机构重叠、职责交叉、人浮于事等问题。 | 市编委办 | 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 |
2.规章制度更加有效。 | 建立和完善提高政府效能的各项规章制度,推行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失职追究制等各项制度,落实政府工作规则,形成“按制度管人、按规定办事”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日常政务工作,制定工作标准,明确工作时限,提高行政效能与服务质量。 | 市政府办公厅 | 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
3.工作流程更加简洁。 | 再造政府系统工作流程,强化“不能说不、马上就办”意识,实现日事日毕、日清日高。提高公文运转速度,各级政府及部门对下级政府及部门呈报的公文要严格把关、及时办理,不得拖延、积压、误办、漏办。对各项工作要立即部署、迅速落实、跟踪督查、及时反馈,形成闭环工作流程。 | 市政府办公厅 | 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
4.审批服务更加高效。 | 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继续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职权,减少审批事项。 | 市编委办 | 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
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 |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 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 |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网上并联审批,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实行限时办结制,各类审批事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 市政务服务办 | 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 |
提高中介机构办事效率,主管部门要督促各中介机构建立服务承诺制、限期办结制。 | 市政务服务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各区、县(市)政府 | |
5.服务质量更加提升。 |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于服务企业、基层和群众事项,简化工作程序,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环节,防止推诿扯皮等现象发生。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推广联动式、一站式工作服务模式,推行“工作限时承诺制度”,为企业、基层和群众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建立健全服务对象评价体系, 自觉接受监督。 |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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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政务事项更加透明。 | 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依法依规向社会全部、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及办事程序、办结时限、监督投诉渠道等内容。 | 市政务公开办 | 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
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完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搭建政务数据对外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智慧政务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政务事项透明度。 |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 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 |
7.行政决策更加科学。 | 强化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建立健全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为法定程序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 市政府办公厅、市法制办 | 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
完善内部议事和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的程序和时限,降低决策成本,提高决策效率。 | 市政府办公厅 | 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 |
我市各级政府的重大决策事项,要及时向同级党委汇报,向人大、政协通报,积极主动接受监督。 | 市政府办公厅,各区、县(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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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真正做到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企业“法无禁止皆可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明确具体操作流程,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标准,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和机构、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 | 市法制办 | 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
9.干部素质更加专业。 | 政府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强化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市场思维、开放思维和互联网思维,努力成为本行业、本领域的行家里手。开展对公务员的专业化业务培训,提高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解决问题的履职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思想政治强、业务素质精,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公务员队伍。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
10.工作作风更加优良。 | 强化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成果导向,推行工程化研究、项目化推进、定量化考核的工作方法。更加注重工作的效率、效能和效益,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做到决策执行要快,工作举措要实。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增强大局意识,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努力提高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 市政府办公厅 | 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
11.加强领导 | 成立沈阳市政府提高行政效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各分管领导和秘书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具体负责推进此项工作。 | 市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 | 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
12.开展督查 |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提高行政效能工作进行全程指导、跟踪督查、阶段性评估和全面总结。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 市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 | 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
13.强化考核 | 将提高行政效能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绩效考评内容,进一步细化量化目标考核体系,把企业、基层、群众等服务对象的评价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 市政府办公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
14.严肃问责 |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与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本行动计划的各项要求,对落实不到位、未能达到预期效果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等责任追究,对责任人员予以问责。 | 市政府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察局 | 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
15.营造氛围 | 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宣传政府系统提高行政效能工作进展和成效,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选树一批兢兢业业、廉政勤政、狠抓落实、敢于负责的先进典型,营造鼓励务实干事的浓厚氛围。 | 市政府办公厅,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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