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2014年,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推进下,全市工业企业分立生产性服务业(以下简称“主辅分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有力地促进了生产性服务业的快速发展。2015年,按照省政府要求,结合市政府工作部署,全市将继续推进主辅分立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主辅分立工作对于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意义,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迅速进行部署。要强化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安排1名分管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带头深入企业,落实领导包户制度,全力推进落实。同时,要指定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沟通协调工作。联络员名单报送本地区地税部门。
二、分解计划,明确目标。2015年我市主辅分立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完成企业分立109户。市政府将全年主辅分立工作任务分配下达给各区、县(市)政府,同时明确全年工作进度如下:5月20日前完成25%,7月20日前完成50%,9月20日前完成75%,11月20日前完成100%。各区、县(市)要明确时间节点,咬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加大推进力度,指导帮助企业制定科学合理的分立方案,让企业充分掌握分立的工作流程、政策和方法,为分立企业提供全程跟踪服务,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三、强化职责。全力推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按照《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推进工业企业分立生产性服务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政办发〔2014〕59号)确定的职责分工,抓好贯彻落实。各区、县(市)政府要建立健全高效有力的工作机制,由地税部门牵头,经济和信息化、国税、工商、服务业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组成联合推进组,认真总结去年主辅分立工作经验,有效发挥分立人才作用,及时与企业对接开展工作。地税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部门职能作用,全力推进主辅分立工作;工商等相关部门要优化政务服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继续开辟“绿色通道”,为分立出的企业及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四、落实政策。加强宣传。2015年全市主辅分立工作继续执行沈政办发〔2014〕59号中明确的各项扶持政策。服务业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要及时做好扶持政策的审核工作;财政部门要及时兑现补助资金。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加强主辅分立工作的宣传,重点宣传主辅分立的成功案例,提高全社会对主辅分立工作的认识,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要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充分激发企业分立的内生动力,组织相关企业人员开展培训,采取送政策上门等方式,及时解决主辅分立中存在问题,将扶持政策宣传辅导到位,努力营造支持主辅分立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督促,纳入考核。市主辅分立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定期召开调度会议,采取定期通报的形式,督导检查评估各地区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市政府将主辅分立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各地区、各部门的绩效考核体系,确保按期完成全年主辅分立目标任务。各地区要坚持实事求是、质量第一的原则,不能弄虚作假,及时将分立工作进展情况汇总上报市主辅分立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六、统筹指导。跟踪扶持。各地区要将主辅分立工作与两化融合、产业升级、发展服务业四年行动计划等工作融合起来,在分立企业的资源优化组合中发挥统筹指导作用,引导企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扶持分立出的“散弱小”企业做大做强。市服务业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要做好扶持政策的效应分析,加强对分立出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培育和扶持工作,积极发挥“因企施策”作用,建立“跟踪回访”制度,加强对分立企业的服务指导,为企业后续成长创造良好环境,着力培养发展一批有实力、有竞争力的生产性服务业龙头企业,为沈阳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做出新贡献。
附件:(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