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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零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6〕68号
2016年06月08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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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零收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零收费”实施方案

  为积极探索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务服务新模式,加快推进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建设,打造一流的中德战略合作平台,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国际合作示范区为目标,建立方便、快捷、高效的行政服务新机制,营造“无门槛进入、无干扰建设、无障碍发展”的一流投资发展环境,为加快我市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新型工业化进程发挥积极示范作用。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在产业园内投资、建设、生产经营的企业和机构,具体免除收费项目如下:

  (一)除资源类、补偿类收费外,免收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涉及与审批相关的环境影响评价、安全与职业卫生等评价的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由产业园管委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付。

  (三)免收产业园内工业项目、生产性服务业投资项目的基础设施配套费。

  三、实施原则

  (一)普惠制原则。凡在产业园内投资的项目,一律享受“零收费”优惠待遇。

  (二)方便、快捷原则。按照简约、高效、主动服务的总体要求,建立“零收费”项目确认、审批的简约运行流程,确保对投资项目一次性告知、一次性承诺、一次性审批办结。

  (三)整合、提高原则。将“零收费”制度与其他优惠政策进行整合,形成有利于招商引资、促进项目落地和发展的集合优势。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零收费”制度认定工作。产业园管委会要对免收费项目进行确认,对符合“零收费”政策的项目一律取消前置要件审批,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取消相关前置要件审批。

  (二)做好“零收费”制度配套工作。铁西区政府要公开、公示保留的资源类、补偿类收费目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安全与职业卫生等评价目录,产业园管委会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区域评估评审。

  (三)做好“零收费”制度落实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提供公共配套服务,确保“零收费”制度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