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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中国国际种业博览会暨中国沈阳国际农业博览会沈阳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2〕17号
2012年06月05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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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2中国国际种业博览会暨中国沈阳国际农业博览会沈阳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

2012中国国际种业博览会暨中国沈阳国际农业博览会沈阳市工作方案

  为促进农业交流与对外开放,由农业部和省政府主办,我市政府和省农经委、农业部贸易促进中心承办的2012中国国际种业博览会暨中国沈阳国际农业博览会(简称农博会),定于2012年9月12日至14日在沈阳国际展览中心举办。为做好农博会的各项筹备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绿色、和谐、交流、发展”为主题,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搭建现代农业展示交流平台,充分展示国内外及辽沈地区农业最新成果,促进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交流、洽谈与合作,达到宣传辽沈农业,扩大对外开放,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实现农民增收的目的。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农博会的组织领导,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市农经委为召集部门,有关地区和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农博会沈阳市筹备工作。

  三、参展范围

  (一)种子类:各类粮、棉、油、蔬菜、瓜果、花卉、药材、林木等作物种子。

  (二)优质农产品及加工制品类:粮油、果蔬、糖酒、畜禽产品、水产品、肉制品、乳制品、蜂产品、花卉、苗木、盆景等。

  (三)农业机械类:种植、收割、排灌及农产品食品加工、包装机械等。

  (四)农业科技类:农业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等。

  四、主体活动

  (一)2012年9月12日10:00,在沈阳国际展览中心东广场举行开幕式。

  (二)2012年9月12日至14日,组织参观光辉现代农业示范区种业展示基地和小韩村蔬菜工厂。

  (三)2012年9月13日9:00,在沈阳国际展览中心多功能厅举办国际种业高峰论坛。

  (四)2012年9月13日14:00,在沈阳国际展览中心多功能厅举办新品种推介暨采购商洽谈会。

  (五)2012年9月14日15:00,在沈阳国际展览中心新闻发布厅举行成果发布会。

  五、工作分工

  (一)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中央、省和市新闻媒体,加强对农博会的宣传报道工作。

  (二)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市领导出席各种活动的落实等工作。

  (三)市农经委负责农博会的总体策划工作;负责主体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展会的招展招商。配合省农经委和农业部的筹备工作。

  (四)市外办、接待办、台办负责国内外贵宾的接待工作。

  (五)市公安局负责展期内系列活动现场治安、消防安全和贵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六)沈阳海关、沈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农博会境外展品的入境通关和检验检疫工作。

  (七)市卫生局负责展会现场的卫生防疫、医疗救助工作。

  (八)市食药监局负责展会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九)市财政局负责农博会的预算审核及经费安排工作。

  (十)市交通局负责农博会期间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十一)市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负责农博会期间的现场监管工作。

  (十二)市城管局、行政执法局负责为农博会提供户外广告宣传支持及会场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

  (十三)市文化局、旅游局配合作好各项主体活动。

  (十四)市供销社、市农垦总公司负责各自展区的招展、布展和宣传工作。

  (十五)团市委配合做好农博会青年志愿者的招募工作。

  (十六)市服务业委配合做好农超对接活动。

  (十七)市水利局、林业局、粮食局、畜牧兽医局、供销社负责外埠组团参展的接待工作。

  (十八)市民政局负责组织社区参与农博会相关工作。

  (十九)市气象局负责展会期间气象信息服务工作。

  (二十)相关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织丰富多彩的农业活动。负责本地区展位的展品征集和特装及专业观众的组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