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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1年沈阳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工作要点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1]20号
2011年04月18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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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1年沈阳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十九日

2011年沈阳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我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创建工作,根据《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意见》(沈委发〔2010〕11号)和《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2010—2015年)的通知》(沈政发〔2010〕24号)精神,现提出2011年我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工作要点如下:

  一、推进城市发展方式转变

  (一)建设学习型城市。围绕建设教育强市的工作目标,扎实推进创建教育强区、县(市)和国家职业教育试验区建设,促进教育工作的整体升级,实现教育又好又快发展。重点是推进学前教育发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职业教育技能型人才培养,推进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推进沈阳教育网和沈阳电大数字化学习港建设。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和完成年度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任务。重点是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深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综合配套改革,建立稳定的补偿机制和启动公立医院改革,通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此项工作由市医改办牵头,市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三)加强文化建设,发展文化产业。以承办“十二运”赛事为契机,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重点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实施“双百万”工程、“文化四进”、“欢乐进农家”2131等文化惠民工程,推进文化强市建设。此项工作由市文广局牵头,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四)推进国家环境建设样板城创建工作。推进大浑南样板新区建设、“碳中和”全运会场馆建设、蒲河样板流域和环城水系综合整治、近海环保产业园区建设等重点工程建设,推进国家环境建设样板城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为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打下坚实基础。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牵头,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二、加强创新体系建设

  (五)推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加快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形成,推进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有机互动和战略合作,围绕新兴产业支持发展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进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

  (六)推进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能力建设。推进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二次创业”,大力推进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新三板”试点工作。此项工作由东陵区(浑南新区)政府、市科技局牵头,市金融办配合。

  (七)加强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开拓国外市场,开展国际合作。支持鼓励跨国公司、外资企业和国内龙头企业来沈以合资、合作、独资等方式设立研发机构。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外经贸局,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工作“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方针,围绕我市对创新人才的总体需求,实施“凤来雁归工程”、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和十百千人才工程等,重点培养和引进一批我市急需的创新人才。此项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委教科工委配合。

  (九)加强在沈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的创新互动。进一步整合高校专业群、学科群,充分发挥人才、学科、专业资源优势,提高其服务沈阳经济建设的能力。此项工作由市委教科工委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

  三、提升产业创新能力

  (十)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以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为重点,以推进服务业集聚区和重大项目建设为载体,加快铁西国家级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建设,推进金融创新,发展壮大物流业,发展高技术服务业,实施现代服务业品牌塑造,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此项工作由市服务业委、铁西区政府、市金融办、发展改革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十一)发展现代农业。发展一乡一业,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和高效特色农业,推进农业经济区发展壮大,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及龙头企业发展,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强化农业标准化生产,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积极发展外向型农业,扩大农产品出口。深化农村改革,创新经营体制机制。此项工作由市农经委牵头,东陵区(浑南新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政府配合。

  (十二)推进新兴产业发展。创新政策支持方式,以浑南新区、沈北新区、铁西新区等三个新兴产业聚集区建设为重点,围绕沈阳市新兴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推进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突出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信息产业、生物医药产业、航空产业等重点产业,支持培育重点企业,推进建设重点项目。大力吸引国内外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和节能环保等产业的领军企业进入我市。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环保局牵头,市科技局和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四、实施区域创新合作

  (十三)加强沈阳经济区各城市的合作。推进沈阳经济区各项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加强经济区城市间合作,创新沈阳经济区连接带产业园区(新城区)管理体制。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十四)促进沈阳经济区创新资源整合。发挥我市在沈阳经济区的核心和带动作用,促进沈阳经济区创新资源整合,创新要素合理配置,促进沈阳经济区协调发展。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

  五、优化创新发展环境

  (十五)引导创新多元投入。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鼓励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对创新创业的多元投入,积极推动科技创新保险试点等,探索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新融资渠道。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市金融办、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中小企业局配合。

  (十六)完善创业投资体系。通过制定促进股权投资业发展的政策和资金引导等方式,吸引境内外资金来我市开展创业投资业务,鼓励境内投资机构来沈设立创业投资公司和投资基金。发挥科技投资公司、创投公司作用,引导企业或个人以多种形式投资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此项工作由市金融办、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中小企业局配合。

  (十七)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工程。加大经费投入,积极培育一批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事业单位,促进全市专利数量稳步提升,推进驰(著)名商标、名牌战略梯队建设,有序开展驰(著)名商标、名牌、地理标志产品争创工作,鼓励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著名品牌和核心技术的优势企业。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工商局、质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中小企业局、农经委,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十八)全面推进软环境建设。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严格规范行政行为,营造公正廉明的法治管理环境;充分发挥政策效应,营造宽松优惠的政策扶持环境;大力推进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四个一”活动、创建人民满意单位活动、服务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活动。此项工作由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十九)全方位实施硬环境建设。推进道路交通环境建设、市容市貌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环境建设、食品安全环境建设、重点区域环境建设。此项工作由市硬环境建设办公室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二十)做好创新型城市建设指标监测评价工作。开展创新型城市建设指标监测评价,有序推进创建工作。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统计局牵头,市财政局、教育局、市委教科工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工商局、服务业委、环保局、外经贸局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