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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2015年为城乡群众办实事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5〕10号
2015年04月08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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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2015年为城乡群众办实事工作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为城乡群众办好10件实事是市政府向全市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抓好抓实办实事工作,对于增进民生福祉、建设和谐沈阳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目标,明确责任,倒排进度,保证质量,全面落实好办实事工作任务,着力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市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市绩效考评办等部门,加大对此项工作的督考力度,全程跟踪,逐项督办,确保各项任务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3月20日

沈阳市2015年为城乡群众办实事工作任务分解表

件次

实事内容

具体工作事项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责任人)

责任单位

市政府分管领导

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启动改造50片棚户区,完成200个旧住宅区环境提升和50个旧住宅区“暖房子”工程。

1.启动改造50片棚户区。其中,和平区14片、沈河区8片、铁西区5片、皇姑区2片、大东区3片、浑南区8片、于洪区1片、沈北新区1片、苏家屯区1片、新民市3片、辽中县1片、法库县2片、康平县1片。

11月底

市房产局
(纪凯)

各区、县(市)政府

佟晶石

2.完成200个旧住宅区环境提升。非财税独立区共计150个住宅区,涉及5个区。其中,和平区40个、沈河区20个、皇姑区20个、大东区52个、于洪区18个。财税独立区50个,涉及4个区。其中,铁西区21个、浑南区4个、沈北新区15个、苏家屯区10个。

12月底

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政府

3.完成50个旧住宅区“暖房子”工程。其中,和平区9个、沈河区9个、铁西区6个、皇姑区6个、大东区6个、浑南区1个、于洪区5个、沈北新区2个、新民市4个、辽中县2个。

12月底

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新民市、辽中县政府

方便群众交通出行,维修改造40条街巷路和500公里农村公路;新开、调整20条公交线路,改造建设5处公交停车场。

4.维修改造40条街巷路。其中,和平区12条、沈河区12条、皇姑区5条、大东区6条、于洪区5条。

12月底

市建委
(于振明)

和平区、沈河区、皇姑区、大东区、于洪区政府

佟晶石

5.维修改造500公里农村公路。一季度分解落实工作任务,二季度末项目开工率达到50%,三季度总体形象进度达到70%,11月底全面竣工。

11月底

市交通局(李宏德) 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政府

6.新开、调整20条公交线路。其中,新开公交线路5条,调整公交线路15条。

12月底

市交通局
(李宏德)

相关区、县(市)政府

7.改造建设5处公交停车场。其中,改造停车场2处,新建停车场3处。

12月底

提升教育办学水平,建设300所中小学数字校园,开办网络公益学堂;新增3500个公办幼儿园学位,提高幼儿园办园补助标准。

8.建设300所中小学数字校园。其中,和平区17所、沈河区20所、铁西区44所、皇姑区42所、大东区29所、浑南区21所、于洪区20所、沈北新区17所、苏家屯区19所、新民市14所、辽中县14所、法库县30所、康平县13所。

12月底

市教育局
(苏文捷)

各区、县(市)政府

姜军

9.开办网络公益学堂。在市教育专网上开办网络公益学堂,新录制千节微课程,实现同步辅导、重点难点讲解指导,更好地满足学生和家长的需求。

12月底

各区、县(市)政府

10.新增3500个公办幼儿园学位。其中,和平区30个、沈河区150个、铁西区180个、皇姑区120个、大东区180个、浑南区90个、于洪区270个、沈北新区270个、苏家屯区180个、新民市1245个、辽中县30个、法库县645个、康平县110个。

12月底

各区、县(市)政府

11.提高幼儿园办园补助标准。幼儿园办园奖励补助按照每生每月200元标准,由各区、县(市)按照实际享受奖励补助的幼儿园及幼儿数量落实。

12月底

各区、县(市)政府

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举办各类艺术培训班350场次、公益性文艺演出700场次。

12.举办各类艺术培训班350场次。

12月底

市文广局
(冯彦)

相关区、县(市)政府

姜军

13.开展公益性文艺演出700场次。

12月底

继续治理大气污染,实施50座供暖锅炉房拆小并大工程,完成60台非电燃煤锅炉除尘改造和30台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换工程。

16.实施50座供暖锅炉房拆小并大工程。其中,拆除锅炉房50座,和平区15座、沈河区15座、皇姑区10座、大东区5座、于洪区5座。拆除锅炉114台,和平区34台、沈河区34台、皇姑区22台、大东区12台、于洪区12台。

12月底

市房产局
(纪凯)

和平区、沈河区、皇姑区、大东区、于洪区政府

佟晶石

17.完成60台非电燃煤锅炉除尘改造工程。其中,沈河区8台、铁西区16台、皇姑区4台、大东区19台、浑南区2台、于洪区8台、法库县3台。

12月底

市环保局
(李超)

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法库县政府

18.完成30台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换工程。和平区4台、沈河区3台、铁西区4台、皇姑区2台、大东区5台、浑南区2台、于洪区2台、沈北新区2台、苏家屯区6台。

12月底

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政府

优化休闲健身环境,实施棋盘山和国家森林公园生态修复工程;改造北塔、克俭等6处休闲健身公园;新建、改造30处公共厕所。

19.20.实施棋盘山生态修复工程和国家森林公园生态修复工程。实施蒲河上游湿地建设、森林公园提升改造和过火山体复绿建设等工程。4月底前,由市建委负责牵头制定规划设计方案,相关两区负责按计划实施。

12月底

市建委
(于振明)
浑南区政府
(吕凡)
沈北新区政府
(金志生)

佟晶石

21.改造北塔、克俭等6处休闲健身公园。包括沈河区双河城公园、奥林匹克健身路,大东区万泉公园,皇姑区北塔公园、克俭公园,于洪区黄海公园。

12月底

沈河区政府
(曾波)
皇姑区政府
(李鹏宇)
大东区政府
(李军)
于洪区政府
(王忠昆)

市建委

22.新建、改造30处公共厕所。结合各区现有老旧公厕,新建、改建20座水洗公厕,和平区4个、沈河区6个、大东区5个、皇姑区3个、于洪区2个。在市管公园、运河沿线新建、改建10座水洗公厕。

12月底

市城建局
(孙晓光)

相关区、县(市)政府

推进宜居乡村建设,继续实施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有效运行,建设60个宜居示范乡村。

23.继续实施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全面启动330个行政村的治理工作。其中,新民市130个、辽中县80个、法库县103个、康平县17个。

12月底

市城建局
(孙晓光)

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政府

佟晶石

24.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有效运行。完成修复92个污水处理设施,其中,铁西区3个、浑南区14个、于洪区7个、沈北新区9个、苏家屯区12个、新民市15个、辽中县16个、法库县9个、康平县7个。

10月底完成修复,12月底实现试运行

市环保局
(李  超)

铁西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政府

25.建设60个宜居示范乡村。其中,于洪区4个、沈北新区6个、苏家屯区4个、新民市17个、辽中县11个、法库县10个、康平县8个。

12月底

市建委
(于振明)
市财政局
(陈  勇)
市农经委
(郭向文)

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政府

实施农田涝区治理,改造排水站60座、桥涵闸80座,完成沟渠清淤140条。

26.改造排水站60座。其中,铁西区4座、于洪区1座、沈北新区1座、新民市17座、辽中县13座、法库县8座、康平县16座。

12月底

市水利局
(衣甫)

铁西区、于洪区、沈北新区、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


27.改造桥涵闸80座。其中,铁西区22座、苏家屯区6座、辽中县9座、法库县23座、康平县20座。

12月底

铁西区、苏家屯区、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

28.完成沟渠清淤140条。其中,铁西区23条、于洪区4条、沈北新区2条、苏家屯区1条、新民市37条、辽中县35条、法库县15条、康平县23条。

12月底

铁西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

改善农村饮用水水质,完成20.7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

29.完成20.7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其中,铁西区2.1万、浑南区0.2万、苏家屯区3.8万、新民市6.6万、辽中县0.4万、法库县4万、康平县3.6万。

12月底

市水利局
(衣甫)

市水务集团、铁西区、浑南区、苏家屯区、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