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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13年硬环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3〕14号
2013年03月15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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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执法局拟制的《沈阳市2013年硬环境建设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3月15日


沈阳市2013年硬环境建设工作方案

  2013年是全市硬环境建设工作关键之年,为抓好今年硬环境建设,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完成环境建设“巩固提升年”任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群众满意是城市建设的最高标准”工作理念,以“城市更美好、服务创一流、群众更幸福”为目标,以硬环境建设为抓手,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优化和改善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市民素质,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以最优的城市环境、最佳的城市形象迎接第十二届全运会召开。

  二、实施范围

  按照城乡统筹城市化管理的标准,在全市城乡实施市容环境、社区环境和单位环境综合治理,城区重点整治涉及全运会设施、服务窗口部位、旅游商业区、主要街路及城市出口路、公路和铁路沿线;涉农区县重点整治县城、乡镇、村屯、城乡结合部、公路和铁路沿线,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环境,以硬环境建设带动城乡环境面貌实现明显改观,促进城乡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三、责任分工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作为硬环境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所在区域内各项管理工作。

  市直各有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能,做好整治标准制定、业务指导、督查督办、检查考核,组织协调等工作;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负责本单位组织实施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市执法局(市硬环境建设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市硬环境建设工作,做好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情况通报、绩效考核等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打造清洁城市环境。

  1.实施全市街路环境卫生治理,加强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清运。

  2.实施住宅区环境卫生治理,完成清理残冰积雪、积存垃圾、卫生死角和屋顶杂物工作。

  3.实施单位环境卫生治理,充分发挥爱卫会作用,调动全社会力量,动员全市机关、企事业、学校、驻军等单位开展全方位卫生清洁活动。

  4.实施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彻底清运积存垃圾,治理生活垃圾散倒乱堆问题,整治村镇垃圾堆、柴草堆占道、占地现象。

  (二)开展市容秩序全面整顿,提升城市环境质量。

  5.对影响城市市容景观、妨碍交通、影响群众生活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拆除。

  6.对违规户外广告设施和牌匾进行拆除,对户外电子显示屏和商业区内户外广告设施进行规范,全面加强管理,提升我市户外广告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

  7.按照城市规划全面规范和拆除主要街路两侧违规设置及已破损的各类标志牌、指示牌、宣传牌、电话亭、商亭、公务亭等。对于确需保留的,要做到整洁、美观、适用。

  8.加强城市街路两侧各类设施(变电箱、信号控制箱、电缆交接箱等)管理,由市城管局实施统一审批、规范管理。

  9.取缔各类违规街路市场,对原暂时保留的市场要加强管理,加快退路进厅步伐,特别是沈河区、皇姑区、大东区、于洪区等市场较多的地区要加大管理力度,制定市场关闭时间表,逐步予以取缔。

  10.全面清理取缔露天烧烤、沿街摆卖、店外经营、占道加工、占道卖车、占道洗车问题,进一步规范修车、修鞋和报刊等摊点。

  11.全面整治乱排乱卸、沿途洒落、夹带泥沙等违规运输散流体行为。

  12.对街路两侧商家店铺乱涂乱画、乱贴乱挂、乱堆乱放等现象进行彻底清理。

  13.加强数字化城管、供热监测、公交指挥调度、城市防汛指挥等信息化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功能,扩大联网覆盖面。

  (三)开展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维护整治,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功能。

  14.整修市政道路、桥梁及配套设施,开展对人行道方砖、边石、护栏等的维护,采用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提高科技含量。整修工程由3季施工转变为全年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15.提前对全市主要街路排水管网进行清扫、疏通和维修,在雨季前完成城市积水点改造工作。

  16.做好城市供热科学规划,加快热源建设和供热管网改造,努力实现全市各大热源之间的互通连接,做到一个热源出现问题,其他热源能够及时补充。

  17.整治公交站亭,规范公交站牌、候车廊、广告设置和亮化等设施。

  18.规范整治交通护栏等设施,拆除违规出租车乘降站牌,及时施划道路交通标线。

  19.更新、清洗、粉刷装饰果皮箱、地名牌、电线杆、路灯杆、指示杆、变压器箱、消防水鹤、地铁乘降站、人行道护栏、过街天桥、立交桥等设施。

  20.实现公交、出租车车体和车内卫生清洁,整治社会车辆车容车貌。

  (四)开展绿化、美化、净化、亮化活动,改善市容景观效果。

  21.全方位绿化。广泛栽植乡土树木,改造提升城乡绿化景观;实施行道树补植和修剪,对市区重要节点进行花卉装饰;提升庭院绿化、社区绿化和单位绿化水平,组织继续开展花园式单位评比创建活动;加强业务培训和对树木的修剪、灌水、施肥、打药等日常养护管理工作。

  22.夜景灯饰亮化。按照“集中亮化、贴近市民、发挥功能”的要求,提升主要街路楼体、桥梁、绿地、广场、水系及周边环境等亮化水平,打造各具特色的精品亮化街区,实现亮化美化与发挥设施功能的有机结合,及时处理亮化设施破损问题。

  23.广告牌匾改造提升。按照城市广告规划,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市场化运作;对主要街路两侧牌匾进行综合整治及改造提升。

  24.建筑物清洁粉刷。对立面破旧、涂料脱落、褪色及外装饰与环境不协调的楼体、墙体进行粉刷装饰,对立交桥、高架路等的桥体、桥墩进行清洁粉饰。

  (五)开展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25.对重点交通枢纽地区、大型广场、旅游景点、商业街区和主要街路实施环境整治。特别对目前存在问题较多的和平区太原街地区,沈河区中街、南塔、顺通食街地区,铁西区铁西百货商业地区,大东区东中街地区,皇姑区北行地区,东陵区(浑南新区)三好街地区全面加强整治,确保环境大幅改观。

  26.对全运会场馆和全民健身项目周边,比赛和火炬传递线路两侧市容环境进行全方位整治。

  27.对18条城市出口路和城乡结合部开展环境综合整治。

  28.对8条铁路沿线实施清理、清洁、绿化和粉刷装饰。

  29.对建筑工地围档、密目网、进出口和物料堆放等进行环境和安全综合整治,做好硬覆盖、软覆盖和网覆盖,严格控制工地扬尘和出入车辆夹带泥沙。

  30.对铁路、火车站、机场、高速公路等部位开展环境整治。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硬环境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加强领导,科学统筹,有序推进,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监督检查,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抓好全面实施,确保完成硬环境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二)落实责任,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做到任务落实、资金落实、人员落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监督检查,特别是对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要紧盯不放,确保按时间高质量完成任务。

  (三)实施城乡一体化管理。对涉农区域及“一市三县”,要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统一建设、管理、考核等标准,实施管理。涉农区县要明确工作目标,加大工作力度;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做好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四)加大考核力度,细化考核指标。市政府将硬环境建设实施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按照工作目标,细化考核指标,对硬环境建设完成情况作出科学全面评价。通过绩效考核,推动工作的落实,切实发挥表彰先进、鞭策落后的积极作用。

  (五)做好群众和宣传工作。要加强对硬环境建设各项工作的宣传,争取广大市民的参与和支持。对于媒体报道的百姓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要第一时间解决到位,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同时,要把硬环境建设取得的成果及时向社会广泛宣传。


附件

2013年硬环境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序号

具体内容

责任部门

协调配合
部门

(一)
环境
卫生
综合
整治

1

实施全市街路环境卫生治理,加强清扫保洁和垃圾清理收运。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市城管局

2

实施住宅区环境卫生治理,完成清理残冰积雪、积存垃圾、卫生死角和屋顶杂物工作。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市房产局

3

实施单位环境卫生治理,充分发挥爱卫会作用,调动全社会力量,动员全市机关、企事业、学校、驻军等单位开展全方位卫生清洁活动。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市爱卫办

4

实施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彻底清运积存垃圾,治理生活垃圾散倒乱堆问题,整治村镇垃圾堆、柴草堆占道、占地现象。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市建委

(二)
市容
秩序
全面
整顿

5

对影响城市市容景观、妨碍交通、影响群众生活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拆除。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市执法局

6

对违规户外广告设施和牌匾进行拆除,对户外电子显示屏和商业区内户外广告设施进行规范,全面加强管理,提升我市户外广告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市执法局
市城管局

7

按照城市规划全面规范和拆除主要街路两侧违规设置及已破损的各类标志牌、指示牌、宣传牌、电话亭、商亭、公务亭等。对于确需保留的,要做到整洁、美观、适用。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各权属单位

市执法局

(二)市容
秩序
全面
整顿

8

加强城市街路两侧各类设施(变电箱、信号控制箱、电缆交接箱等)管理,由市城管局实施统一审批、规范管理。

各权属单位

市城管局

9

取缔各类违规街路市场,对原暂时保留的市场要加强管理,加快退路进厅步伐,特别是沈河区、皇姑区、大东区、于洪区等市场较多的地区要加大管理力度,制定市场关闭时间表,逐步予以取缔。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市执法局

10

全面清理取缔露天烧烤、沿街摆卖、店外经营、占道加工、占道卖车、占道洗车问题,进一步规范修车、修鞋和报刊等摊点。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市执法局

11

全面整治乱排乱卸、沿途洒落、夹带泥沙等违规运输散流体行为。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市执法局

12

对街路两侧商家店铺乱涂乱画、乱贴乱挂、乱堆乱放等现象进行彻底清理。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市执法局

13

加强数字化城管、供热监测、公交指挥调度、城市防汛指挥等信息化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功能,扩大联网覆盖面。

市执法局
市房产局
市交通局
市城管局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
基础
设施和公用
设施
建设
维护
整治

14

整修市政道路、桥梁及配套设施,开展对人行道方砖、边石、护栏等的维护,采用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提高科技含量。整修工程由3季施工转变为全年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市建委
市城管局

15

提前对全市主要街路排水管网进行清扫、疏通和维修,在雨季前完成城市积水点改造工作。

市城管局
沈阳水务集团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6

做好城市供热科学规划,加快热源建设和供热管网改造,努力实现全市各大热源之间的互通连接,做到一个热源出现问题,其它热源能够及时补充。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市房产局

17

整治公交站亭,规范公交站牌、候车廊、广告设置和亮化等设施。

市交通局

18

规范整治交通护栏等设施,拆除违规出租车乘降站牌,及时施划道路交通标线。

市执法局
市公安局

19

更新、清洗、粉刷装饰果皮箱、地名牌、电线杆、路灯杆、指示杆、变压器箱、消防水鹤、地铁乘降站、人行道护栏、过街天桥、立交桥等设施。

市城管局
市民政局
市公安局
市地铁建设指挥部
沈阳供电公司
市路灯局

20

实现公交、出租车车体和车内卫生清洁,整治社会车辆车容车貌。

市交通局
市公安局

(四)
绿化
美化
净化
亮化
活动

21

全方位绿化。广泛栽植乡土树木,改造提升城乡绿化景观;实施行道树补植和修剪,对市区重要节点进行花卉装饰;提升庭院绿化、社区绿化和单位绿化水平,组织继续开展花园式单位评比创建活动;加强业务培训和对树木的修剪、灌水、施肥、打药等日常养护管理工作。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市城管局
市房产局

22

夜景灯饰亮化。按照“集中亮化、贴近市民、发挥功能”的要求,提升主要街路楼体、桥梁、绿地、广场、水系及周边环境等亮化水平,打造各具特色的精品亮化街区,实现亮化美化与发挥设施功能的有机结合,及时处理亮化设施破损问题。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市城管局

23

广告牌匾改造提升。按照城市广告规划,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市场化运作;对主要街路两侧牌匾进行综合整治及改造提升。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市城管局

24

建筑物清洁粉刷。对立面破旧、涂料脱落、褪色及外装饰与环境不协调的楼体、墙体进行粉刷装饰,对立交桥、高架路等的桥体、桥墩进行清洁粉饰。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市房产局
市城管局

(五)
重点
区域
环境
综合
整治

25

对重点交通枢纽地区、大型广场、旅游景点、商业街区和主要街路实施环境整治。

地区:太原街、西塔、皇寺广场、中山广场、和平广场、沈阳站、辽展。
街路:市府大路、南京街、胜利大街、中山路、中华路、南五马路、文化路、和平大街、三经街、青年大街、十一纬路、十三纬路、民族街、兰州街、太原南街、太原北街、太原街、天津街、同泽街、南宁街、和平大街、彩塔街、南三马路、北七马路、北三马路、北二马路、哈尔滨路、南八马路、文化路三巷。

和平区政府

市城管局
市执法局

(五)
重点
区域
环境
综合
整治

25

对重点交通枢纽地区、大型广场、旅游景点、商业街区和主要街路实施环境整治。

地区:金融商贸区、沈阳北站、市政府广场、中街、故宫、大西电子市场、五爱市场、南塔鞋城、顺通食街。
街路:北站路、市府大路、青年大街、小北关街、西顺城街、风雨坛街、五爱街、沈州路、南顺城路、北顺城路、东顺城街、奉天街、大南街、文化路、沈阳路、广宜街、天后宫路、万柳塘路、高官台街、新立堡东街、沈水路、彩塔街、热闹路、先农坛路、正阳街、朝阳街、盛京路、帅府巷、帅府北巷、中街路、北通天街、北中街路、小河沿路、大西路、惠工街、北站路、友好街、惠宾街、悦宾街、团结路、沈水东路。

沈河区政府

地区:沈阳站西出口、铁百、长客西站、九路家具市场。
街路:北一路、北二路、建设大路、沈辽路、重工街、保工街、兴华街、兴工街、中央大街、二十一号路、沈新路、开发大路、十号路、卫工街、飞翔路、重工南街132巷、沈辽路、滑翔路、凌空二街、腾飞一街、北四路。

铁西区政府

地区:北站北广场、北陵公园、北行商业圈、长客总站。
街路:塔湾街、长江街、黄河大街、北陵大街、黑龙江街、泰山路、崇山路、宁山路、昆山路、白山路、陵北街、金山路、文大公路、阳山路、怒江街、陵西街近河巷、陵东街、龙山路、柳条湖街。

皇姑区政府

(五)
重点
区域
环境
综合
整治

25

对重点交通枢纽地区、大型广场、旅游景点、商业街区和主要街路实施环境整治。

地区:东中街、沈阳东站、小北手机市场、龙之梦、沈阳大学。
街路:望花街、小北关街、北海街、滂江街、联合路、东北大马路、北顺城路、津桥路、珠林路、大东路、东陵路广宜街、天后宫路、观泉路、小东路、东中街、大什字街、小河沿路、长安路、榆林大街、辉山大街。

大东区政府

地区:奥体中心、桃仙国际机场、全运村、三好街。
街路:浑南大路、天成街、沈营路、富民街、长青街、天坛街、沈本开发大道、青年大街、金辉街、丹阜高速公路、全运南路、全运路、沈中大街、全运北路、浑南大道、南堤路、浑南二路、浑南三路、浑南四路、浑南五路、营盘北街、天威街、青年大街浑河桥掉头匝道、营祝公路、沈李公路、柏叶基地新开道、柏叶基地专用路、沈营公路、营盘西街、营盘北街、G304、航天路、机场路、苏桃公路。

东陵区
(浑南新区)政府

地区:于洪广场、丁香湖、沈阳医学院、军事体育陆上运动学校。
街路:沈大路、沈新路、东平湖街、黄河大街、长江街、怒江街、南阳湖街、沈大路、大通湖街、大堤路、汪河路、新鲁高速、广业西路。

于洪区政府

地区:道义、方特欢乐世界、虎石台、新城子。
街路:道义大街、沈北开发大道、辉山大街、虎石台大街、盛京大街、蒲河路、沈北路、航院北侧蒲新路。

沈北新区政府

(五)
重点
区域
环境
综合
整治

25

对重点交通枢纽地区、大型广场、旅游景点、商业街区和主要街路实施环境整治。

地区:苏家屯火车站、雪松体育馆、马术运动中心、白清寨。
街路:南京南街、会展路、雪松路、迎春街、丁香街、雪莲街、沈本产业大道、紫薇路、苏桃公路、海棠街、沈苏快速干道、旅游产业大道。

苏家屯区政府

地区:东陵、世博园(植物园)、棋盘山风景区。
街路:沈通公路(沈棋线)、马宋公路、十大公路、棋望线、棋盘山环岛湖、东高公路、敬老路。

棋盘山开发区
管委会

地区:客运站、商业街。
街路:辽河大街、站前大街、市府路、光明路、新华路、民族街。

新民市政府

地区:客运站、商业街。
街路:政府路、商业街、中心街、北一路、迎宾路。

辽中县政府

地区:客运站、商业街。
街路:迎宾路、龙山路、幸福大街、兴法路、团结路。

法库县政府

地区:客运站、商业街。
街路:中心街、中心路、示范路、政府路。

康平县政府

26

对全运会场馆和全民健身项目周边,比赛和火炬传递线路两侧市容环境进行全方位整治。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市执法局

(五)
重点
区域
环境
综合
整治

27

对18条城市出口路和城乡结合部开展环境综合整治。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市执法局

28

对8条铁路沿线实施清理、清洁、绿化和粉刷装饰。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市城管局

29

对建筑工地围档、密目网、进出口和物料堆放等进行环境和安全综合整治,做好硬覆盖、软覆盖和网覆盖,严格控制工地扬尘和出入车辆夹带泥沙。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市建委
市执法局

30

对铁路、火车站、机场、高速公路等部位开展环境整治。

沈阳铁路局
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桃仙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市建委
市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