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政府新型智库建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0月9日
沈阳市政府新型智库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市政府新型智库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智库的辅助决策作用,全面提高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政府新型智库建设方案的通知》(沈政办发〔2015〕37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智库,是指市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将国内外专家、高级管理人才和专业机构聚集起来,为全市宏观决策提供咨询建议的专门机构。
第三条政府智库开展工作要遵循联络畅通、资源共享、统筹协调的原则,形成有机联动、运转协调、效能显著的市政府决策咨询运行机制,为市政府重大事项决策提供科学高效的咨询服务。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市政府智库建设由市政府智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管理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研究室。
第五条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
1、协调市直部门和地区遴选专家(机构),完善专家(机构)选用机制,负责拟聘专家(机构)的资格审核和报批工作;
2、负责建立全市统一的分领域、分行业高级人才和专业机构数据库;
3、会同各部门形成市政府智库咨询工作计划和课题计划,报市政府审定;
4、负责发布市政府智库咨询课题和临时性咨询事项,并组织协调智库成员参加必要的考察、咨询及调查研究活动;
5、负责筹备领导小组有关会议,会同相关咨询单位组织智库有关专家(机构)将咨询课题的阶段性成果或完成的研究报告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汇报;
6、会同各部门对专家(机构)进行年度考核评价;
7、负责搭建智库网络平台,将智库建设情况链接到沈阳政府网的主页面上,定期更新市政府年度计划咨询课题,及时公布临时性重大咨询事项情况,跟踪发布咨询课题和事项的进展情况;
8、负责专家(机构)的工作档案及年度考核情况的归档等日常工作;
9、负责指导市直部门和地区做好专家(机构)聘任审批、沟通联络、决策咨询、考核评价、建档立卷以及网站信息发布等工作。
第六条相关市直单位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推荐备选入库专家(机构);
2、负责与专家(机构)以及办公室保持日常沟通联系;
3、负责提报咨询计划、确定拟聘专家的基本条件、工作待遇、年度资金需求以及考核指标等;
4、遇有具体咨询事项,负责与专家(机构)签订合作协议;
5、负责配合办公室做好专家(机构)服务保障工作;
6、负责配合办公室做好专家(机构)年度考核评价工作;
7、负责收集、整理专家(机构)聘任期间各类资料建档归卷工作;
8、负责向办公室及时提供专家(机构)调整、咨询事项变动等情况。
第三章 聘任条件及审批程序
第七条智库成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在国内外有影响的专业研究机构工作;
2、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和权威的专家;
3、有丰富管理经营经验的企业家;
4、在宏观经济研究和综合管理方面有较深造诣的行政人员等高端人才或专业机构。
第八条智库成员选聘程序: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或组织推荐、领导提名推荐或本人自荐等方式向办公室推荐智库成员人选;
2、办公室在综合相关部门意见,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筛选,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后,将智库成员人选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审定;
3、提交领导小组办公会议讨论批准,由办公室办理聘任审批手续,最后由市长签发聘书;
4、专家(机构)根据工作需求进行聘任。专家(机构)1届聘期为3年。
第四章 智库成员职责及工作待遇
第九条智库成员在聘期内应积极主动为市政府重大决策提供咨询论证意见,并履行以下职责:
1、接受智库领导小组交办的咨询任务,就全市重大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重大项目建设等事项提出对策、意见和建议;
2、应邀到我市开展调查研究、专题研讨、决策咨询等活动,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受市政府或咨询单位委托,参与某一行业、领域的长期或阶段性工作,具体指导某一重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4、发挥联系广泛的优势,协助我市推进国内外经贸、科技等方面交流合作,帮助引进资金、技术和项目;
5、发挥学科专长,积极主动为我市培养各领域优秀人才;
6、按照与咨询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有关规定,按时并保质保量完成咨询任务。
第十条智库成员的待遇:
1、优先获得依法可以公开的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关信息、资料、数据;
2、应邀参加市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和考察活动;
3、应邀开展调查研究、专题研讨、专题讲座、方案论证、决策咨询等活动;
4、获得对市政府决策咨询服务的相关支持和劳务报酬。
第五章 智库的管理与服务
第十一条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智库成员聘用管理情况,每年向市政府作专题汇报。各相关单位负责行业专家(机构)的日常管理和服务。
第十二条实行智库成员履职情况年度考核制度,办公室会同相关单位在每年底对智库专家(机构)为我市提供决策咨询的成果和成效进行考核评估,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3个等次,其结果作为连聘连任、解聘的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到责任追究的,不履行职责的,有严重损害我市利益、形象和声誉行为的,或本人提出解聘申请的,由办公室报领导小组批准后解聘。
第十三条智库开展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市政府专项资金,由市财政核拨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办公室根据财政部门预算编审的要求,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提出每年度政府智库经费需求计划,经市政府研究审定后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市财政、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也应建立智库,参照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市智库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