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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沈阳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1〕64号
2011年09月05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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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沈阳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领导和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顾春明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吴汉圣 市政府副市长
   
      王 镇 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李志伟 市人大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田 家 市政府副秘书长

      徐大地 市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办公厅主任

      鞠保平 市政协党组成员、办公厅主任

  成 员: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文广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局、市法制办分管领导。

  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办公厅主要领导兼任。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