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5〕105号)精神,确保我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工作顺利推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实施全面创新改革为契机,进一步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创新投资管理方式,积极探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按照国家和省“精简审批事项、网上并联审批、强化协同监管”的总体要求,以及统筹整合资源、规划分步实施、优先确保贯通的基本思路,着力构建项目全覆盖、审批全流程、管理全方位、监管全过程的市区两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积极做好市区两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和数据采集工作,确保2016年上半年初步实现与国家、省级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的对接贯通,使之成为全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载体。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梳理项目审批事项和办事指南。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梳理和编制市本级和区、县(市)两级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及每个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明确审批事项的设立依据、审查内容、受理条件、办理流程、时限规定等。市本级和区、县(市)两级部门要按照纵向对口指导原则,确保审批事项梳理工作准确一致。(责任单位:市审批局、编委办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二)规范优化项目审批流程。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以项目唯一代码为主线,把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各个审批事项串联起来,优化部门间以及部门内部运行机制,解决审批互为前置的问题,全面理顺再造项目审批流程。审批流程的设计要符合改革要求和项目单位需求,注重横向联动、纵向互动,尽量缩减层级,减少环节,压缩时限。做到“同级立项、同级审批”,同一阶段同一部门实施的多个审批事项实行“一次受理、一并办理”。按照“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模式,实现网上审批。(责任单位:市审批局、编委办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三)完成全市网上并联审批服务平台开发建设。按照国家平台技术标准和《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智慧城市总体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沈政发〔2015〕66号)要求,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开发思路,依据我市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和办理流程,实现“平台受理、在线办理、交换共享、一码查询、全程监管”,整合各部门项目基础信息资源,建立统一标准的项目代码制度、信息登记制度、审批二维码制度和政府电子证照批文数据库,采取市区两级数据大集中模式,加快推进全市网上并联审批服务平台开发建设,实现上接国家和省级平台,覆盖市、区、县(市)两级。同步建立覆盖项目全周期的审批监管技术体系和协同监管机制,依托互联网门户作为服务窗口,统一受理所有非涉密审批事项申请,实现网上同步并联审批。对于已经先行建成网上审批服务平台的区、县(市),要做好业务流程和技术开发的无缝衔接,确保审批业务数据网上完整规范呈现和数据共享交换,真正实现“制度+技术”的有效监管和服务。(责任单位:市审批局、大数据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四)做好各部门审批信息向平台报送和平台互联互通工作。在全市网上并联审批服务平台建成之前,原则上市区两级审批业务要与省级平台完成对接,要在规定时限内将审批结果信息上报至省级平台。本阶段重点实现各部门审批事项的横向并联办理,集中体现项目单位报送信息和审批结果信息的纵横交换和共享,部门内部审批流程可保持原有模式。对于已建成网上审批服务平台的区、县(市),具备条件的系统可与省级平台接口对接,实现与省级平台直接交换信息数据,最终实现国家、省、市、区县(市)四级审批信息数据的互连互通。(责任单位:市审批局、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沈阳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副组长以及成员单位组成,具体组织推进全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工作。各区、县(市)政府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统筹推进此项工作。市审批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统筹协调工作。
(二)加强责任落实与协调。市本级、区、县(市)两级政府具体负责平台建设推进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落实工作分工,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建立责任部门负责人和联系人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沟通协调和支持保障,共同形成合力,确保平台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督导检查。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编委办、审批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定期到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县(市)开展工作督查,检查指导平台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四)加强业务培训。市审批局负责组织各级审批业务部门开展纵向和横向的业务对接与指导工作,做好系统业务的衔接,实现系统业务的规范统一。定期组织开展审批业务和系统使用工作人员培训,确保平台高效运行。
附件: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翔坤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连茂君 市政府秘书长
李忠信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雷雨润 市编委办主任
邹 昊 市审批局局长
成 员: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局、规划国土局、环保局、建委、城管局、房产局、交通局、水利局、卫计委、安监局、人防办、法制办、大数据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审批局,办公室主任由审批局局长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