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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政府办公厅所转发的关于做好强降雪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沈政办明电[2009]22号
2009年12月25日来源: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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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寒冬已至,为有效应对强降雪等灾害性天气,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强降雪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09]16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强降雪防范工作的重要性,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落实好国务院、省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全面做好今冬我市抗雪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预案,尤其要做好应对强降雪后被困人员的疏导救助工作预案。要层层落实责任,重点做好工、农业设施及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等基础设施的检修和维护工作,做好商业系统的物资储备及调配工作,做好危房的排查及加固工作,做好各级财政的抗灾资金准备工作。

  三、各地区、有关部门要根据天气情况,积极做好防范工作。城建部门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下达除雪令,确保我市主要街路安全畅通;公安部门要组织加强对道路及事故易发地段的交通疏导;交通部门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灾害性天气对交通的影响。

  四、各地区、各部门要密切关注气象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各类预警信息。

  五、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安排好值班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及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的畅通。一旦出现情况,要立即向市政府应急办(值班室)报告。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十一月十三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强降雪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辽政办明电〔2009〕168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近日,受冷暖空气共同影响,华北地区及西北地区东部普降大到暴雪,我省也于11月12日午后出现强降雪天气过程,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一定影响。为有效应对强降雪等灾害性天气,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强降雪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9〕2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地区、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领导,超前部署,细化分工,完善各项应急工作预案,层层落实防灾减灾责任制,确保认识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灾害性天气造成的影响和危害。

  二、全力维护交通运输安全畅通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天气情况,结合实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狠抓交通安全措施的落实。公安、建设、交通、民航、铁路等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强对事故易发段的巡逻,加大城市干道、高速公路、机场、铁路等重点地(路)段除运雪工作力度,科学运用封路、间断放行、车辆分流、除雪(冰)防滑等措施,尽量减少灾害性天气对交通的影响,全力保障我省境内(城市)主干道(线)安全畅通。要做好车辆及旅客疏导工作,特别是要妥善安排好滞留旅客和司乘人员的安全、食宿、医疗服务和紧急救助工作,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做好环卫工人、交警等工作在除运雪、维护交通秩序第一线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防止发生伤亡事件。

  三、确保城乡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各地区、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保障暴风雪等灾害性天气情况下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工商、商业、物价等部门要组织好粮油、肉蛋、蔬菜等群众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确保市场稳定;建设、电力、通信等部门要抓紧组织力量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讯等基础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维护,防止出现停供中断现象。要加强对供暖设备的巡查、检修,做好供暖督导工作,保证供暖温度,不能让群众挨冻,尤其是确保不让任何一户低保户受冻挨冻;教育、卫生、民政等部门要做好学校、卫生院、敬老院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防止出现人员伤亡;有关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做好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生产事故的防范应对准备工作,加强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确保各项施工安全;农业部门要指导农民做好设施农业防风加固、农林作物和牲畜的防寒防冻以及冻后救助等工作;海洋渔业部门要加强对渔业安全生产的监管,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旅游部门要加强对各旅游景点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卫生部门要组织好医疗救助工作,满足群众就医需要;民政部门等要切实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

  气象部门要做好强降雪等灾害性天气过程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各类预警信息,做好防范工作。

  五、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讯联络畅通。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及时了解灾害性天气变化趋势和受灾情况。要主动互相通报情况,密切配合,一旦出现灾情,要及时报告并迅速、全力、妥善处置。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