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强化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冬季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平稳,针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市政府决定,从2007年11月1日至2008年2月8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百日安全攻坚战”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在今年前10个月集中开展“打非”、“反违”、“治患”三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以防范事故发生为目标,以实施事故隐患消除工程为手段,充分调动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坚决杜绝重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市政府确定的22项重点工作和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全面完成。
二、工作目标
在“百日安全攻坚战”期间,全市要坚决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1.生产经营单位不发生死亡事故;
2.各区、县(市)不发生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
3.工矿商贸行业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同期下降不低于50%,火灾事故不低于20%,道路交通事故不低于10%,其他行业部门实现死亡事故为零的目标;较大事故起数同期下降不低于30%;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任务
(一)市各有关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1.市安监局:一是要加强对化工、制药、冶金、烟花爆竹、铁路道口等行业巡视检查的力度与频度,形成强大攻势,保持高压态势。二是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今冬明春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强化烟花爆竹在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三是深入推进“学规程、反违章、除隐患、保安全,创建安全企业”活动,认真组织和开展第三阶段活动。四是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逐步实现“属地排查、行业监督、分级管理、科学评估、联合整治、彻底消除”的工作格局。
2.市公安局:交警部门要继续依法查处酒后驾驶和超速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严厉整治校车交通违法行为,从严查处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行为,并针对冬季雪天多、路面滑等不利因素,制定并完善特殊天气下的交通疏导预案,确保冬季道路交通顺畅、安全。消防部门要组织相关部门,加大对“三合一”场所的排查和整治力度,加强对节假日和大型活动期间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巩固千家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3.市建委:要组织安监、消防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队伍,开展以“四防一反”(防坍塌、防触电、防高空坠、防火灾和反违章)为重点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冬季民工住宿的安全检查,严禁在建工程作为住宿场所,严禁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和明火取暖,不断改善民工生活区的安全和环境状况;要加强对地铁施工的安全监管,防止发生坍塌、透水等事故。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以及民工生活、生产条件差的施工队伍,坚决不允许进入冬季施工。对现场安全管理混乱、问题较多、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坚决停工整顿。
4.市交通局:要在“把好三关、落实一监督”职责的基础上,针对冬季寒冷、路况差和春运期间客流大等不利因素,深入开展旅客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和客货运输站(场)等专项整治,重点打击超员、超载、超负荷运营,特别要加强对冬季校车的安全监管,与教育、交警等部门共同制定严密的监管方案,严打黑校车运营等行为。
5.市质监局:要继续推进各项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检查企业按规定及时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确保设备冬季安全运行。要加强排查并取缔土锅炉,一经发现要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拆除,做到发现一处拆除一处。
6.市工商局:要组织各分局和县(市)局,在年底前再开展一次全市性的“打非”活动,针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流动性和隐蔽性,进行新一轮的打非排查和备案,保持动态治理,持续打击,防止死灰复燃,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7.市农委:要加强对农村应用的气态燃料等能源生产、储存工程建设和气态燃料等能源生产、储存、经营、输送、使用等过程的安全监管,针对我市实际,开展一次冬季农村应用的气态燃料的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督促当地政府立即整改。
8.市监察局:对各地区、各部门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在事故中失职、渎职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
此外,教育、文化、卫生、旅游等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特别要强化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严密防范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宣传部门要做好“百日安全攻坚战”期间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统一宣传工作思路,做好正面报道。
(二)各区、县(市)政府主要工作任务。
1.督促、指导乡、镇(街)和企业,根据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和事故发生的特点,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百日安全生产零死亡事故”工作方案,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2.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建立本地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回头看”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消防、道路交通、建筑、工矿商贸等重点行业和人员聚集场所、城乡结合部、重大危险源等部位、点位。同时组织开展好本地区第三阶段反违章工作,做好阶段性总结。
3.全力推进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一是有关区政府要抓紧启动21户已确定补偿方案的三环内液化气站的补偿和拆除搬迁工作,对于不同意补偿方案的液化气站,要采取有力措施,按市政府要求全部解决;二是铁西、于洪区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按照市政府确定的政策加快推进,确保年底前完成55处天然气长输管线违章占压的清理;三是康平县、新民市政府要按照市里确定的补偿方案,确保康平沈康鞭炮厂、新民新塔鞭炮厂年底前彻底退出市场;四是浑南新区管委会、东陵区政府要抓紧与市有关部门沟通,确保两处铁路道口“平改立”工程的稳步推进。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由主管市长任组长、各有关部门参加的“百日安全攻坚战”工作小组,负责此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安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指挥调度、督查督办、舆论宣传等工作。各地区、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职责,推动活动的全面开展。
(二)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攻坚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针对本地区和本行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于2007年11月10日前报“百日安全攻坚战”工作小组办公室。市安监、公安、建设、交通、质监等部门也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重点攻坚内容。
(三)加强执法检查督查,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公开举报电话,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在活动开展期间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要依法予以从重处罚。要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活动开展情况的巡视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及时加以解决。市安全生产综合巡视组将不定期地对各地区、各部门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及时沟通信息,加强工作调度。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活动信息传递工作机制,及时上报活动的日常动态、重大活动情况及典型经验。要建立工作调度制度,对本地区、本部门活动开展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具体的解决措施。市工作小组每半月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调度,各地区、各部门要每周调度一次。
(五)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板报、横幅等各种宣传形式和手段,对此项活动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最大限度地发动广大企业职工的参与积极性。各新闻媒体要对此项活动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积极参与,做好正面宣传。
(六)做好工作总结,全面完成攻坚任务。市“百日安全攻坚战”工作小组将对各地区、各部门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评工作之中。各地区、各部门要对此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08年2月8日前将书面材料报市工作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31602809。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