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文件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沈阳市教育局关于沈阳市沈西育人学校等6所民办学校相关收费标准的通知
沈发改发〔2025〕18号
时间:2025年10月31日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字体: ] 打印
市发展改革委 2025年10月31日

各有关学校:

  依据《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辽价发〔2007〕89号)的有关规定及成本监审数据,在综合考虑各民办学校办学成本上涨并兼顾学校健康发展等因素基础上,经研究,现对沈阳市沈西育人学校等6所民办学校相关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1.沈阳市沈西育人学校小学学费标准为10800元/生·年,初中学费标准为12200元/生·年。

  2.沈阳市奉天高级中学初中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年,初中住宿费标准为2700元/生·年。

  3.沈阳市新世纪私立中学初中学费标准为11000元/生·年。

  4.沈阳市翔宇中学小学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年,小学住宿费标准为1800元/生·年;初中学费标准为12000元/生·年,初中住宿费标准为1500元/生·年。

  5.沈阳私立实验学校小学学费标准为11000元/生·年,初中学费标准为14300元/生·年。

  6.沈阳市辽中区私立育才小学小学学费标准为10500元/生·年,小学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生·年

  二、有关要求

  1.学费、住宿费每学年收取一次,不得跨学年预收。

  2.学校要在招生简章和校内显著位置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相关内容,未经公示不得收费。

  3.上述调整的收费标准从2025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执行,原在校生收费标准不变。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沈阳市教育局

2025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