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办):
现将《沈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2025年7月25日
沈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
根据《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沈委发〔2021〕12号)及市法治建设委员会的有关要求,为落实普法责任,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特制定沈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八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将法治宣传教育与研究室工作实际相结合,切实增强研究室全体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责任清单
(一)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研究室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重点课程。(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二)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责任部门:各处室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三)学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立足研究室职能,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自觉把法治思维贯彻到调查研究、文稿起草和决策服务等工作中,不断增强依法办事、依法开展决策服务的主动性与自觉性。(责任部门:各处室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12·4”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将“全民普法40周年”这一主题贯穿2025年研究室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提升干部职工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责任部门:社会发展处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五)开展民营经济领域重点普法。结合“领导干部进企业 服务振兴新突破”活动,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围绕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保障民营经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等,积极面向服务企业,大力宣传民营经济促进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政策措施。(责任部门:各处室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六)开展法治乡村建设普法宣传。认真落实《沈阳市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沈法委发〔2021〕2号),通过驻村工作队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乡村”等普法活动,突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普法宣传质效。(责任部门:驻村工作队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室党组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定期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各处室要明确职责分工,相互支持配合,保证年度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二)丰富形式。依托微信群、宣传展板等多种普法载体,结合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法治宣传节点开展普法活动,实现普法宣传全覆盖。
(三)落实责任。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着力优化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在打造法治沈阳上实现新突破专项行动”考核要求,认真完成普法宣传各项任务,及时报送年度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