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地价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公示性地价体系,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完成了我市标定地价体系更新工作。经市政府批准,现将更新成果予以公布。
附件:1.标定地价公示信息表.pdf
2.标定地价修正体系.pdf
3.标定区域范围说明.pdf
4.标定区域与标准宗地布设图.rar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9日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沈阳市辖区2024年标定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04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