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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分阶段办理工作的通知
沈建发〔2020〕96号
时间:2020年12月02日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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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02日

各区(开发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部门:

  为全面推进和深化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努力构建和打造良好的建设市场环境,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 42号)、《沈阳市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 “清单制 +告知承诺制 ”工作方案的通知》(沈政办发〔2020〕 25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城乡建设发展实际,我局印发了《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手续实施分阶段办理的通知》(沈阳建发〔2020〕84号),现对相关手续办理中需要强调和注意的问题规范和明确如下:

  一、适用范围

  仅限于我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可

  根据计划开竣工时间和施工进展顺序自主选择分阶段申请办理施工

  手续。我市改建、扩建项目则不符合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条件。

  二、相关要件要求

  (一)用地手续相关证明材料。建设单位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动产权证》等任意一种能够确定土地归属的证明材料,均可作为用地手续要件。此要件仅限办理 “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地下主体工程”阶段的开工意见书,包括 ±0.000以下工程开工意见书。

  (二)《建筑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已备案的《依法直接发包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申请办理开工意见书需按规定提供《建筑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非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办理开工意见书开采取两种方式,一是提供《依法直接发包通知书》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办理《依法直接发包通知书》时分为两种情况,对于 “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 ”阶段,需提供发改立项批复和相关用地手续即可,对于 “地下主体工程 ”或 “±0.000以下工程 ”阶段,需提供发改立项批复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通知书》即可。二是 ±0.000以下工程只提供施工合同即可,但地下主体工程和地上主体工程必须是同一施工单位。

  (三)已经具备开工条件意见书。就是原来的《工程建设踏勘情况记录表》统一规范为意见书。其取得的流程与《工程建设现场踏勘情况记录表》相同。

  (四)《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其办理流程与正常办理施工许可流程相同,在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阶段即申请安全监督,进入地下主体工程阶段则需再申请质量监督。

  (五)《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承诺书》。为建设单位申请办理 ±0.000以下工程《开工意见书》时需提供的书面承诺,在开工意见书取得后 1个月内,需根据实际予以逐项落实,市区两级建设行政监管部门要跟踪落实情况。

  (六)《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情况意见书》。即为原来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审核表》,统一规范为意见书。待下一步时机成熟,将逐步取消该要件。

  (七)《承担规划调整和设计方案变更风险承诺书》。建设单位取得开工意见书时提供的书面承诺,作为后期对因工程规划调整、设计方案变更所带来不利影响和法律责任的声明和确认。

  (八)《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按照住建部令第51号第 14条中确定的 12种特殊建设工程项目,需由建设单位提供相应的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三、重点说明事项

  (一)开工意见书的分阶段取得。按照要求,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工程建设计划,按顺序依次办理 “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地下主体工程 ”的开工意见书,或者在具备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通知书,且已确定总承包单位并取得施工图审查意见、人防工程建设意见后,亦可直接申请办理 ±0.000以下工程开工意见书。

  (二)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与地下主体工程的划分。分阶段办理的工作初衷和重点是解决企业开工时间的问题,根据建设单位相关手续办理的情况,在具备基本条件后,可对 ±0.000以下阶段工程先行申请办理开工意见书后,待全部手续齐备后再正式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其中,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在所承建的整个项目中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中的土方开挖和基坑支护子分部工程,地下水控制、边坡等子分部工程则作为保证基坑安全纳入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范围;地下主体工程是指 ±0.000以下的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部分。

  (三)施工许可证的分阶段办理。按照要求,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工程进度和工程建设需要,申请办理整体工程项目的施工许可证,亦可根据实际,分别办理 “红线内配套附属工程 ”和“装饰装修工程 ”的施工许可证,实现所有分部工程均能纳入各级监管范围,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和质量得到保证。其中,红线内配套附属工程包括室外设施、附属建筑及室外环境、室外安装分部工作,例如园区内道路、围墙、大门、景观绿化、给排水系统、燃气热力管网等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专指新建项目竣工后对内部房屋的装饰装修(精装房)。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审批部

  门要认真对照文件内容,深入学习领会精神,以便民利企为目标,

  积极做好相关政策的讲解宣传工作,耐心解答企业提出的疑问和诉求。

  (二)严格工作办理流程。市、区两级相关部门要严格工作流程,尽快熟悉网上办理相关程序,认真审核把关申报材料,做到材料真实齐全、内容填写规范,对填报内容不全,信息不准的要一次性告知。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分阶段办理施工手续是我市创新改革的一项具体措施,在方便企业的同时,对监管部门提出更高的要求,市、区两级相关部门要加强此类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及时监督企业承诺事项落实情况,加强诚信管理,建立所属企业诚信台账,对不履行承诺企业加大处罚力度,2年内禁止申请工程项目开工意见书。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