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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沈阳市中秋国庆节期间建筑施工应急安保工作方案的通知
沈建发〔2020〕87号
时间:2020年09月27日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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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09月27日

各区(开发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为全面做好2020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建筑施工伤亡事故,按照《沈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中秋国庆节期间应急安保工作方案〉的通知》(沈安办发〔2020〕66号)要求,结合国家、省、市关于做好2020年中秋、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我局制定了《沈阳市中秋国庆节期间建筑施工应急安保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中秋国庆节期间建筑施工应急安保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2020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管控各类施工安全风险,高效处置各类施工安全突发事件,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稳定,按照全市总体方案和省市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防得好、救得快”的工作理念,坚持把风险辨识管控挺在隐患前面,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按照防范为先、防救结合的原则,分级实施、全程管控,实名制压实各级各岗位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责任,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全力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快速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确保中秋国庆节期间全市持续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以“不出事”为最高工作原则,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科学组织安排应急值班值守,及时处置各类突发情况,确保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风险可控,具体做到“五个坚决、五个确保”:

  (一)坚决做到重点项目企业安全检查全覆盖,确保隐患问题及时排查整治。

  (二)坚决做到建筑施工领域应急安保工作协调监督到位,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有恶劣影响的重大突发事件。

  (三)坚决做到科学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不发生因处置不当引发的次生事故。

  (四)坚决做到应急力量值守在线在状态,确保应急救援快速高效。

  (五)坚决做到应急值班在岗在位,确保各类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及时准确,不发生网络舆情负面炒作。

  三、组织机构

  市城乡建设局成立沈阳市中秋国庆节期间建筑施工应急安保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  长:刘旭辉  市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居理宏  市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党委书记

  成  员:市城乡建设局质安处,市安全站,各区(开发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地铁集团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局质安处。

  四、任务措施及分工

  (一)实名制落实应急安保责任。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各单位要对中秋国庆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防范工作进行重点部署、抓好落实,坚决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着力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各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督促落实;各分管领导要抓实抓细;各级要分级分口把守,逐级逐岗位实名制压实企业安全监管责任、各类风险管控责任、各类隐患整改督办责任,加强精细化管理,把安保任务、管控措施、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

  (二)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按照《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大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持续开展检查,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推进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各项要求,强化施工期间道路坍塌隐患整治、起重机械、深基坑等安全管理,为创建安全城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加强重点工程项目的督导。对在建施工的重点工程项目,节日期间要重点进行督导检查,零距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四)突出生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抓实抓细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各级安全检查、督查巡查中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和群众举报隐患,严格落实闭环管理制度,建立清单台账,挂账推进、动态清零。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对发现的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一律停工整改,将其非法违法行为移交行政执法部门。

  (五)加强应急救援响应准备。各部门、各单位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应急救援物资,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要立足实际,开展部门联动、协调配合的应急救援综合实战演练,在演练活动中检验预案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并不断加以修订和完善,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自救互救能力,演练过程中要留存影像资料备查。

  (六)严格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重点岗位实行双人值班值宿,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各单位分管领导和安全站长不得同时离沈,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要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及时处置,并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程序,要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建筑施工应急安保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领导体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具体措施,一级带着一级干,层层抓好各项安全生产保障任务落实。

  (二)严格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各部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一律下达执法文书,严格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要坚决责令停工整改,上报我局后,将一律实行挂牌督办。

  (三)严守纪律,确保信息畅通。各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单位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切实做到“领导带班到位、干部值班在岗”。严格落实工作信息周报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突发事件信息,坚决防止出现信息“倒流”。

  请各部门、各单位于9月29日前将本辖区建筑施工应急安保工作方案报我局质安处。

  联系人:蔚海军,联系电话:22565177,电子邮箱:aqc12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