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开发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部门:
根据工作安排,近期,省住建厅将对我市进行实地督查,其中,建筑工人实名制工作列为检查重点。为进一步做好迎检工作,同时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级关于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相关制度要求,结合前期市级实名制平台运行状况、各监管部门和企业使用反馈及目前存在的不足,现对相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严格落实项目入库。按规定,全市所有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需纳入“实名制平台”统一管理,均应纳入各级监管部门管理视线。前期,按照国务院督查指标要求,重点抓好了对2019年、2020年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进行了信息的补录,但通过与施工许可审批数据比对,尚有部分项目因竣工、补办、相关信息无法核实等原因未录入平台。因此,各级监管部门应加强做好对本辖区内在建项目、停工项目、以及2019年以来补办施工许可项目、尤其是做好2020年新(扩、改)项目的入库工作,要认真核对企业填报数据信息,确保填报数据内容完整,确保应入进入,保证入库率指标达和质量到国家考核要求。
(二)认真做好项目审核。目前,在市实名制平台上因少部分项目在录入数据时因填报内容不全、填写标准不规范、存在错误信息等因素无法通过省级实名制平台校验后上传国家平台,导致影响我市项目在国家平台的覆盖率。因此,各级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入库项目的信息核实,确保参建单位、分包单位、班组、人员等信息及相互之间逻辑关联关系的准确无误。及时掌握辖区内项目的筹备、立项、在建、完工、停工等状态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信息准确,保证能够实时上传国家平台。
(三)强化考勤制度落实。近期,通过实名制平台数据显示,全市在建项目中约30%的项目尚未连接考勤设备、约15%的项目考勤设备处于离线状态,每天近200余个已安装考勤设备项目但没有考勤数据更新。按要求,所有进入现场的项目管理人员和工人,均要有通过考勤设备记录的当日进出现场时间。因此,各级监管部门要严格项目现场人员考勤制度的落实,对在建项目要逐一排查,区分项目情况,确保全部连接考勤设备,实现每日进出场考勤。对新建项目,将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员信息是否录入实名制平台、是否安装考勤设备作为发放施工许可证前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审核表》进行确认的依据,确保实名制平台上新增项目具备落实考勤的基本条件。
(四)完善工资专户开设。目前,实名制平台数据显示,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已完成工资专户开设并在平台上备案的约为600个,每月通过工资专户代发工资的项目约为100个,从工资分账管理、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上均无法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因此,各级监管部门要组织指导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与试点银行工资专户开设工作,同样把是否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作为发放施工许可前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审核表》进行确认的依据。同时确保实名制平台上新增项目全部开设工资专户实现分账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落实由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要求,并积极配合人社部门做好代发工资相关工作。
(五)做好相关政策解读。今年以来,我局先后下发一系列关于落实实名制管理、工资分账及代发制度落实、调整施工许可要件等方面的管理办法和通知要求,加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正式执行,新要求新变化较大。因此,各级监管部门、审批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做到学懂弄清吃透,真正提高日常监管工作水平,切实为工程项目提供服务保障。
(六)做好各项迎检工作。8月初、省住建厅将对我市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进行为期一周的督查。同时,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也将从8月初开始,对全市在建项目“一金三制”落实情况开展为期近三周的专项督查。因此,各级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完善相关迎检材料,及时组织自查整改,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汇总和上报,确保完成省住建厅和市根欠办的实地督查工作。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