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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沈阳市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试运行应用事宜的通知
沈建发〔2019〕85号
时间:2019年06月25日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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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建设局 2019年06月25日

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3号),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沈阳市优化营商环境85条政策措施》, 不断提高施工图审查效率和审查质量,启动沈阳市施工图数字化技术审查系统。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通过推行多图联审、政府购买服务、规范中介服务等措施,实现施工图审查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运行时间

  系统上线试运行时间为2019年6月25日,请各单位做好相关准备。

  三、审查方式

  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含与房间一体的地下设施、消防、防雷等,不含轨道交通)审查、消防设计(不含装饰装修工程)审核、人防设计(不含单建人防工程)审核进行全面整合,并联审查。通过网上联合审图,统一出具施工图审查意见。实现施工图多图联审的全过程数字化监管,不断提高施工图审查效率和审查质量。

  四、审查流程

  1.建设单位通过“沈阳市政务服务网”登录进行项目报审,选择填报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审查机构,系统会自动发短信通知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后续业务操作。(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

  2.勘察设计单位通过“沈阳市政务服务网” 登录, 在项目空间/勘察和设计审图信息 中可以查看跟自己有关的项目,点击后面的操作链接即可进行相关业务操作。(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

  3.施工图审查机构通过“沈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施工图技术审查系统”注册登录,即可处理报审至本单位的项目。(操作指南详见附件3)

  五、工作要求

  1.施工图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统一实行电子签章。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需加盖电子审查合格章,并做好合格图纸的防篡改加密有关工作。

  2.建设单位和项目名称必须与规划部门审批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致。

  3.上传图纸规格应符合国家相关制图标准要求.

  4.原则上均采取线上审图方式,如有特殊原因,需说明情况,一事一议。项目报审与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备案环节仍需网上完成。

  5.勘察报告及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

  (1)设计单位计算书、工程勘察报告、施工图全部采用为PDF格式上传。

  (2)每张图纸需要单独对应一个PDF文件。(拆图工具及拆图相关视频在网站左上角【资料下载】页面可以下载)。每个PDF文件只能对应一张图纸。

  (3)施工图PDF格式文件的命名要求:“专业_图号_图纸名称_图幅.pdf”。例如:“建筑_01_设计总说明_A0.pdf”。

  (4)要求上传的施工图纸加盖电子印章,图纸盖章说明:建筑、结构专业的图纸,必须加盖注册师章与单位出图章;其他专业的图纸,必须盖单位出图章。

  六、相关技术支持

  1.系统技术咨询电话: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张晓雷010-56616377

  2.系统政策咨询电话:城乡建设局科技设计处 赵凌云024-22565121

  附件:略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