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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沈教发〔2015〕1号
时间:2015年07月06日来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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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2015年07月06日

各区、县(市)教育局,机关各处室(部),各直属单位:

  现将《沈阳市教育局2015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沈阳市教育局

  2015年1月27日

  沈阳市教育局2015年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和部署,围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以督导、教育视导和教育信息化建设为抓手,着力深化教育改革,着力提升教育质量,着力促进教育公平,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全面提高教育整体发展水平。

  一、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激发教育发展活力

  1.推进管理方式改革。强化教育改革的统筹协调与组织领导,推动落实年度教育改革任务。梳理并制定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进清单式管理。创新督导方式,完善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制度。开展学习型学校创建活动,推进学校管理创新。探索综合治理教育乱收费、查处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有效措施,完善教育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2.推进办学方式改革。全面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成所有学校章程制定,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推进依法治校。继续推进校企合作及职业院校工厂化办学,不断完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推动和探索中小学校合作办学、集团化办学等办学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3.推进招考制度改革。落实好《沈阳市中等学校招生考试调整方案》,做好初二年级的体育与健康课程、生物和地理科目考试,以及利用外语听力口语考试系统的外语听力考查。探索中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中等学校招生办法。

  4.推进课程和教学方式改革。深入推动小学教学改革的创新探索。完善普通高中课程体系建设,探索与课程体系相适应的学分管理制度、行政班和教学班管理制度、小班化教学制度等。开展民办学校课改典型示范活动,深入推进民办学校课程改革。进一步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以“学校放假,社区开学”社区实践活动为载体,推进育人模式创新。

  5.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直属事业单位岗位聘任管理工作,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依据国家和省里出台的义务教育学校干部教师交流意见,出台我市深化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指导意见,推动义务教育学校干部教师交流轮岗。做好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准备工作。探索建立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制度。

  二、加快现代化建设,着力提升教育整体实力

  6.全面完成教育强区县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第三批教育强区县(市)评估验收工作,完成所有区县的市级和省级教育强区县创建工作。积极推进皇姑、沈北、辽中、新民、康平和法库等6个地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建设,力争所有区县通过国家评估验收,全面提升县域教育发展综合实力。

  7.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出台教育现代化建设资格申报工作方案,明确资格申报条件、核查项目,确定工作流程。按照方案,根据各地区的申报,开展教育现代化建设申报资格核查工作。出台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县域教育现代化评估方案。

  8.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按照《教育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继续推进数字校园建设,力争全市公办中小学及部分职业学校达到一星级数字校园标准。优化信息化支撑环境,提高教育城域网服务、数据服务及技术支持服务与管理水平,加大信息资源建设力度,做好微课等公益课程资源开发。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建立试点先行、典型引路的推进机制。

  三、优化教育结构,着力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9.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落实《沈阳市学前教育条例》,制定《学前教育三年行动方案》。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幼儿园,扩增一万个学位。从办园条件、环境创设等方面,开展幼儿园综合提升工程。制定小规模幼儿园管理办法,探索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及管理机制,落实好学前教育奖励补助政策。总结“一日生活标准化”工作和《指南》试点成果,探索幼小双向衔接新举措,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加强幼儿园动态管理,创新家园共育工作。做好学前教育宣传月和“六一”儿童节相关工作。

  10.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建立年度视导制度,以均衡、管理和质量为重点,在义务教育学校内开展视导。开展教学改革示范活动,表彰和推广优秀教学改革成果,助推沈阳市小学教改实践的创新探索。召开提升学校现场会,总结推广提升工作经验。全面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推进中小学教学设备配备,启动专用教室改造提升工程。推进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工作,召开全市小学和初中校长大会。

  11.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全面完成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以特色学校创建为牵动,加快推进特色学校建设。推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做好走班制教学改革与小班化教学改革试点工作,推动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建设。推动区县逐步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的高中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继续做好普通高中年度综合评估、沈阳经济区招生、学业水平考试考查学科等工作。进一步做好民族教育、科技和环境教育工作。

  12.推进现代职教体系建设。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精神,推进工厂化办学和办学体制改革,提高职业学校的办学活力。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推进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协调发展。深化产教融合,推进校企合作,积极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继续做好创新实训基地建设;加快推进中高职衔接,努力建设现代化职教体系;围绕对接产业的需求,推进新一轮直属职业学校的专业调整,加强职业教育教学管理,提高职业教育教科研水平,提高办学质量。加大对农村职业教育专业建设的管理与扶持力度。

  13.推进市属高校内涵建设。大力支持市属高校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好“十二五”规划课题申报,引领市属高校参与基础教育研究,发挥市属高校科研和智力优势。继续推进市属高校管理创新。探索打造市级优秀教学团队建设。推动市属高校大学生社团建设与交流。

  14.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召开沈阳市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会议,举办好2015年全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组织开展社区居民摄影、书法等大赛活动。做好《沈阳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的调研工作。完善社区教育办学网络体系建设,扶持社区学院建设,加强实验点工作指导,推进课程开发,开展社区教育管理人员培训。加强农村成人教育,促进城乡社区教育协调发展。

  15.推进民办教育规范发展。开展年度教育教学质量检查,实施民办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成就增值评估。开展年度资产和财务审计,规范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启动数字化校园建设工作,开展民办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开展民办学校课改典型示范活动。加强属地化管理督导检查,积极营造民办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突出质量提升,着力推进现代治理体系建设

  16.进一步提高德育工作实效性。围绕立德树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创新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经典诵读为载体,进一步发挥基地校的辐射作用,积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新社会实践活动,抓实德育教育常规活动,推进德育工作与学科教学的融合,增强德育工作的实效性。做好德育主任、班主任的培训工作,继续开展家庭教育校园行系列活动,扎实推进家长学校工作。

  17.进一步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加强体育艺术课常规教学管理,推进校园足球普及,深入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深入推进学生阳光体育活动、“十百千万”学生强身健体活动,抓好体育、艺术“2+1”项目,组织好阳光体育长跑活动。实施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新标准化建设,完善学校体育卫生管理信息平台,做好学生体质监测工作,规范学生健康电子档案。开展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推进精品艺术团队建设。组织开展学校体育、预防近视眼工作专项检查。积极预防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依法实施军训和国防教育工作。

  18.进一步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加强师德建设,建立新教师师德承诺制度,加大违反师德行为处理力度,做好师德先进典型宣传工作。全面总结“十二五”师干训工作,着手研究制定“十三五”师干训规划。进一步加大干部教师的培训培养力度,组织开展好各类培训,做好市教育专家、首席教师以训代评工作。建立市骨干教师动态管理机制,完善教师招聘政策。

  19.进一步提高教科研指导水平。围绕全市教育教学改革需求,探索建立“诊断先行,教研、科研、培训等跟进服务”的一体化服务模式,通过深层次融合,整体提升教科研工作的服务能力和水平。研制“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基本建设规划,以及《沈阳市幼儿园布点规划》,做好教育统计工作。

  20.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积极探索并推进督导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督导机构。进一步加强督政职能,突出督导的权威性,引导区县政府落实发展教育的责任。加强督学队伍建设,健全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监督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办学,推动教育发展。

  21.切实推进依法治教。进一步规范教育行政行为,制定行政权力自由裁量权基准,做好行政执法案卷归档工作,强化教育行政行为责任追究。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为抓手,深入开展法制教育,提高法制教育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师生增强法治意识。

  22.做好经费管理和审计。落实好各类教育投入政策,加强经费统筹管理,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做好教育资金的落实和使用,保障教育重点项目的实施。落实新《预算法》,强化预算执行,规范收支管理。完善审计机制,对2014年和2015年教育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的过程监控,突出审计监管的实效性。

  23.积极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做好教育宣传,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沈阳教育网、教育官方微博建设,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积极开展与国外友好城市的教育交流,组织好英语教师口语培训,加强对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管理,加强外籍教师聘用管理和资质认定审核。开展全市汉字听写大会,制定《沈阳市社会用字管理规定》。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建设节能型机构。做好绩效考评和督办等工作。

  五、聚焦民生热点,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24.切实抓好行风治理工作。着力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开展学校依法办学、规范办学检查,严查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乱补课、收受学生和家长钱物及接受宴请等行为。全面做好义务教育阳光分班、普通高中均衡编班等工作,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联系。

  25.做好安全和信访工作。制定校车和住宿生补助政策,降低学生乘车费用;完善校车北斗监控平台体系,抓实学生实名制乘车;全面落实《沈阳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规范校车运营。完善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网络三级管理体系,开展中小学安全教育常态建设“五个一”工程,加强安全预防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水平。加大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整治力度。抓好信访事项化解,全力推动群众合理诉求的有效解决。

  26.做好学生资助工作。落实好家庭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入园资助、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和中职学生资助政策。完善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程序、当年考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程序和市属高校国家助学金和励志奖学金市级审核、指标分配办法,做好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建设,完善学生资助网上咨询互动栏目。

  27.做好招生考试工作。进一步健全考试安全责任体系和责任落实,为考务安全提供制度保证和人力保障;进一步抓好考务培训和考核,有效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严格试卷保密保管和考风考纪管理,有效防范考场失控和团伙作弊事件,确保考试安全、公平、公正。做好标准化考点升级改造工作,推进各项技术手段创新工作。

  六、加强机关建设,着力提高教育管理水平

  28.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继续推进和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党员干部学习制度,认真抓好“三会一课”,加强先进典型培养和宣传力度。继续开展沈教先导讲坛机关大讲堂活动,积极推进“活力机关”建设做好年轻干部、后备干部的储备和队伍建设工作。

  29.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等要求,组织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并按照与市检察院签订的预防职务犯罪加强联系配合的意见,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责任监管,加大查处力度,严防职务犯罪。加强软环境建设,切实增强机关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纪律意识、自律意识。严格落实市委的《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不担当问责办法》,加大责任追究和问责力度。进一步完善机关工作规程,推进机关现代办公系统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做好公务用车改革,严格管理“三公”经费。

  30.进一步加强调研。坚持课题研究的年度计划、成果评选、总结表彰等制度,积极做好优秀调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各处室至少完成两篇调研报告,机关干部力争至少完成一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