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文件
沈阳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沈阳市2014—2015学年上学期中小学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沈教发〔2014〕67号
时间:2014年10月08日来源:市教育局
[字体: ] 打印
市教育局 2014年10月08日

各区、县(市)教育局、价格主管部门,各直属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实施意见》(辽教发〔2004〕127号);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全省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的通知》(辽价发〔2003〕152号);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规范管理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及有关事宜的通知》(辽价发[2004]106号)和《关于规范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辽财非〔2009〕33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校实际,特制定《沈阳市2014—2015学年上学期中小学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我市中小学校收费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相关文件要求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二、学校服务性收费要严格按照省有关文件规定收取,要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不得强行统一收取代收费,严禁学校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各校在收取服务性收费时,应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及时通知家长,并经家长反馈同意后收取。

  三、课本费的收取,按照教材征订要求,需提前半年交纳。本学期收取部分为下学期使用教材款。学校应对收取的课本费,每年据实核算、及时结算,多收取的部分要及时返还给学生。

  四、各学校在实施收费前,要按规定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做到亮证收费。

  五、要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通过公示栏或者价目表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布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收费工作的透明度。对未经公示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学生和家长有权拒交。

  六、加强对中小学校收费管理。所收费用要使用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收据,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严禁任何单位或部门截留、平调、挪用各项收费。对于中小学校收取的代收费及服务性收费,不计入学校收入,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七、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村学生、城市贫困家庭学生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继续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城市贫困家庭学生的校服费,由学校提出名单,经审定后由区、县政府予以补贴。

  八、对各种违反规定的收费行为以及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附件:沈阳市2014—2015学年上学期中小学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沈阳市教育局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0月8日



附件:

沈阳市2014--2015学年上学期中小学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小学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城镇

农村

作业本费

10元

辽教发[2004]127号

 

课本费

按定价收取

 辽财综[2003]478号

需提前预收

教辅材料

按实际价格结算

辽教发[2012]83号

学校统一代购1套,自愿、提前预收

课后看护费

8元/月

辽财非[2009]336号

 

校服费(秋装)

实行政府采购

辽财非[2009]336号

城市贫困家庭学生免收

中小学实践
活动材料费

6元

辽财非[2009]336号

需提前预收

  注:1.住宿费按辽价发(2004)111号文件执行,农村学校免收。
    2.农村学校的学生仅收取作业本费。
    3.中小学素质教育基地(中心)实践活动发生的交通费、伙食费和住宿费据实收取使用耗材按6元/生/学期收取。
    4.受资助学生免收费用按沈阳市学生资助工作方案执行。

  (二)初中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说明

城镇

农村

作业本费

15元

辽教发〔2004〕127号

课本费

按定价收取

 辽财综[2003]478号

需提前预收

教辅材料

按实际价格结算

辽教发[2012]83号

学校统一代购1套,自愿、提前预收

校服费(秋装)

实行政府采购

辽财非〔2009〕336号

城市贫困家庭学生免收

中小学实践

10元

辽财非〔2009〕336号

需提前预收

活动材料费

  注:1.住宿费按辽价发〔2004〕111号文件执行。 
       2.中小学素质教育基地(中心)实践活动发生的交通费、伙食费和住宿费据实收取,使用耗材的按10元/生/学期收取。
       3.农村学校的学生仅收取作业本费。
       4.受资助学生免收费用按沈阳市学生资助方案执行。

  (三)普通高中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城镇

农村

政策性收费

统招公费生学费

省重点300元/学期
一般高中200元/学期

辽财综[2003]478号

 

择校生学费

3万/3年-1.8万/3年

9000元/3年-1.8万/3年

沈价发[2005]80号

 

服务性收费

课本费

按定价收取

 辽财综[2003]478号

需提前预收

教辅材料

按实际价格结算

辽教发[2012]83号

学校统一代购1套,自愿、提前预收

班费

城镇8元

农村4元

辽价发[2003]152号

班级收取

校服费(秋装)

实行政府采购

辽价发[2003]152号

 

热饭盒费

2元/月

辽价发[2003]152号

自愿

体检费

6元/人/年

辽价发[2003]152、35号

 疾病防治费

一年级15元/人/年
二年级5元人/年
三年级5元/人/年

 
辽价发[2003]152、35号

 
住宿生加收20元肝功测定费 

中小学实践
活动材料费

6.9元

辽价发[2003]152号

 

军训交通
食宿费

按军训实际发生

辽价发[2003]152号

 

电影(戏剧)费

按实际票价收取

辽价发[2003]478号

一次一收 

收费项目合计

 

  注:1.住宿费按辽价发[2004]111号文件执行。
    2.中小学素质教育基地(中心)实践活动发生的交通费、伙食费、和住宿费据实收取;  使用耗材的按6.9元/生/学期收取。
    3.受资助学生免收费用按沈阳市学生资助工作方案执行。

  (四)中等职业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说  明

政策性收费

公费生学费

重点

一般

辽财综[2003]478号

 

300元

200元

自费生学费

按所学专业收取

辽价发[2004]107号

 







课本费

按定价收取

 辽财综[2003]478号

 

教辅材料

需提前预购按实际价格结算

辽教发[2012]83号

 学校统一代购1套,自愿、提前预收

班费

城镇8元、农村4元

辽价发[2003]152号

班级收取

校服费(秋装)

实行政府采购

辽价发[2003]152号

 

热饭盒费

2元/月

辽价发[2003]152号

 

体检费

6元/人/年

辽价发[2003]152.35号

 
疾病防治费

一年级15元/人/年
二年级5元/人/年
三年级5元/人/年

 
辽价发[2003]152.35号

 
住宿生加收20元肝功测定费 

军训交通
食宿费

按军训实际发生

辽价发[2003]152号

 

电影(戏剧)费

按实际票价收取

辽价发[2003]478号

一次一收 

收费项目合计

 

  注:1.住宿费按辽价发[2004]107号文件执行。
    2.受资助学生免收费用按沈阳市学生资助工作方案执行。
    3.学生在本通知单以外为学生提供服务,按辽价发【2004】106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