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区(开发区)房产局:
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为圆满完成2013年主要街路沿线和全运场馆周边建筑物清洁粉饰工程任务,结合迎全运全市环境整治工作要求,现就工程质量管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标准
(一)做好色彩方案备案。各单位具体负责本区域街路粉饰工程色彩方案设计工作,并及时将色彩方案(纸版和电子版)上报市公房办备案,以便工程完工后对比查验,确保楼体粉饰效果与色彩方案一致。
(二)严格审查队伍资质。各单位要选用具有合格资质、专业性强和经验丰富的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严禁招用不符合规定资质的施工和监理单位,以确保粉饰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
(三)严把进场材料关口。各单位要加强粉饰工程材料的采购管理,选用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并具有较好业绩记录的涂料产品,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及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同时做好粉饰材料的抽检,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场。
(四)严格履行施工程序。针对不同类别的建筑物外墙基面,要制定不同的施工方案和验收标准,在施工中要严格履行先修补、后粉饰的工作程序。监理单位要认真检查墙面基层处理、底漆粉饰、次面漆等隐蔽工程,确保粉饰工程工序科学、规范。
(五)严格工程质量标准。各单位应按照《关于印发〈沈阳市主要街路沿线建筑立面涂饰、屋顶美化工程技术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沈建发〔2005〕95号)规定,指导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清洁粉饰工程的技术标准和施工工艺,监理工作要贯穿全程,保证工程质量达标。
(六)严格工程竣工验收。粉饰工程完全干燥后,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建筑粉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T29-2003)进行自查,粉饰质量及颜色应完全符合要求,杜绝掉粉、起皮、漏刷、透色、咬色、流坠等现象发生。
(七)建立质量信用档案。各单位要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人。同时以栋为单位建立工程质量信用管理档案,相关责任人签字,落实好工程质量监管责任,确保质量监管尽职尽责。
二、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街路粉饰工作事关我市景观提升,事关全运城市形象。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近期市领导还将对各区粉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视察。各单位一定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要建立包保责任。市局通过建立粉饰工程质量包保责任制度,将加大对各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力度。各区局也要建立相应的包保责任制度,落实相关管理责任,确保市、区两级做好工作衔接,进一步增加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将包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要保证质量。各单位要加强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管理指导,严把工程质量关口,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上报。对工作不尽责、整改不到位及不按施工进度推进的单位,市局将予以通报,并将通报结果抄报市、区主管领导。
(四)要强化管理。各单位要加大对施工现场的监管力度,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做好高空防风、防坠等安全措施,避免扰民及污染小区环境等现象发生,做到安全生产、工完场清、文明施工。全力以赴大干1个月,打造精品工程向全运会献礼。
特此通知。
市房产局
201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