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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关于印发《沈阳市城建城管系统科技创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沈建发〔2013〕74号
时间:2013年05月30日来源:市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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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 2013年05月30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提高城建城管系统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市建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沈阳市城建城管系统科技创新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5月15日

  附件:

  沈阳市城建城管系统科技创新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加强城建城管系统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促进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沈阳市城建城管系统科技创新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持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方针,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科技事业发展总体目标,以建设国家级中心城市为主要任务,以“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改善环境”为重点,以房屋工业化生产为突破,坚持市场导向和产学研相结合,抓好科技示范工程建设,加强建设领域的科技创新,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不断提高科技贡献率和劳动者素质,提高建设事业整体科技水平,促进沈阳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至“十二五”末,建设行业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重点领域攻关取得突破性进展,为建设行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技术支撑,基本建成功能完善、结构合理、良性互动、运行高效的科技创新体系。

  科技投入大幅增长。建设领域科研项目、示范工程、标准编制经费比“十一五”期间增长50%以上,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各类专项引导资金有大幅度增长,企业研发投入强度明显提升。

  建设科技评价体系基本形成。在宏观上,通过建设行业整体的研发投入比例、专利比例、科技贡献率等指标,构建建设行业科技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在微观上,通过对各类型科技成果实际应用情况的研究,构建可统计、可考核的科技项目后评估指标体系。

  科技成果数量、质量稳步提升。科技鉴定项目、科技推广应用项目、地方工程建设标准和图集数量上比“十一五”期间增长20%,形成一批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引领行业发展方向的科技成果。

  重点领域取得明显进展。在城镇规划、城镇建设、市政设施建设、城市环境、城市交通、数字化城市管理、人防工程、公用事业、消防、地震防救等方面的科技支撑能力不断增强,切实为全市城乡建设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三、发展原则

  (一)坚持统筹与协调的原则

  正确处理好点与面、近期工作重点与长远发展目标的关系,在建设科技中实现可持续发展。把建设科技创新纳入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管理等各环节,用以指导工程建设的各项活动。

  (二)坚持经济与适用的原则

  根据沈阳市气候特点和经济发展状况,按照经济与适用原则,推广建设科技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与新材料,并充分考虑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要求。

  (三)坚持集成与配套的原则

  加强技术集成创新。优先选用成熟的措施和技术,整合已成熟的技术和产品,推广建筑一体化的技术体系,提高建设科技综合水平。

  (四)坚持强制与调节并重的原则

  建立健全以政府宏观调控为主导、以市场推动为辅的推动机制,通过政策导向、行政监管以及强制推行等方式,强有力地进行推进。将建设科技创新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明晰职责分工,理顺管理机制,健全工作制度,发布新技术与产品推广目录,出台经济激励与扶持政策,不断健全和完善市场推进机制。

  四、重点创新任务

  (一)提高城乡规划技术水平,实现城乡规划的统筹发展与有机结合

  以综合性空间规划体系及动态监控为重点,进一步提高规划管理水平;不断深化完善规划的规范和标准体系,全面指导全市 

  控规编制工作;开展规划核实工作,加强规划动态监管监控;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尽快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继续加强规划的精细化管理,组织重点地区、重要项目和其他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的龙头作用。

  (二)研究可持续建设技术,发展建设循环经济,优化人居环境

  完善可持续人居环境领域的技术体系、标准体系、监管体系。研究可持续住区的生态调控手段,以及室外的绿化设计和室内环境改善。以垃圾的收运、可持续填埋、安全焚烧、固体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利用为主要内容,开发建筑垃圾减量化和再生利用技术、中水、雨水收集利用技术、污泥处理回用技术等相关技术设备,全面提高节能减排的技术水平,优化城市居住环境。

  (三)围绕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新形势,发展相关适宜技术,打造沈阳地域特征节能体系

  在更高的建筑节能标准和绿色建筑建设规模下,按照国家推广绿色建筑发展的要求,制定建筑节能与节能改造的政策,并进一步完善相关技术,研发围护结构保温隔热、绿色照明、节能检测、采光通风、制冷和采暖空调、建筑能效标识和能耗统计、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相关技术产品。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以及节能示范工程建设工作。力争到2015年末实现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总量不低于20%,2017年末实现节能建筑占现有民用建筑的比例达到50%。

  (四)继续加大力度研究装配式建筑技术,提升房屋工业化建造水平

  针对当前我市现代建筑产业发展的实际,推动科技创新,继续完善和细化地方技术标准,深入开展现代建筑产业化工程设计标准化研究,深入开展现代建筑产业化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构件检测、质量验收、施工安全等环节相应的技术检测标准和操作办法研究,开展现代建筑产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对比分析和综合统计研究;成立现代建筑产业化科技研发平台和产业协会,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市场化应用;推行建筑部品标准化、系列化和模数化,加大现代建筑产业化通用技术、部品研发。同时,要积极探索新的市场经营模式,推动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重点推进设计、生产、施工总承包一体化模式,探索和制定符合我市实际和发展模式的现代建筑产业化政策措施和管理机制。

  (五)大力推进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

  大力推进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泗水科技城创建国家级、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工作;推进落实《卧龙湖生态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实施方案》。

  (六)积极推进水污染治理与减排工作

  全力开展日处理25万吨西部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和日处理60万吨南部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力争到2017年末污水处理率达到90%。大力推进大气污染减排。继续开展大型燃煤锅炉脱硫工程;推进煤改气工程进度;开展淘汰“黄标车”等机动车尾气治理工程。

  (七)积极攻关沈阳市“十二五”环境治理重点难点问题

  继续大力推进国家水专项等国家省市重点环保科技项目,为沈阳环境建设提供科技支持。进一步加强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大气有机物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建设,提高沈阳环境科研创新水平,增强支撑能力,力争多出高水平成果。

  (八)加强环境基础能力建设,强化环境监测、监控支撑保障工作

  完成包括PM2.5等全指标的国控大气自动监测网络维护运行,顺利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对外发布空气质量指数AQI;建成沈阳经济区区域性环境空气污染预警平台,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区域性空气污染预报预警业务化运行;开展灰霾监测,建立灰霾监测预测预警系统。

  (九)提高治理保护辽河能力,促进辽河流域和谐发展

  巩固辽河流域摘掉重污染帽子成果,围绕生态带、旅游带、城镇带“三带”建设目标;稳定辽河干流4类水质;对沿线5个县区的干流蓄水工程重要节点实施扩建改造和提升;对6条支流河口水环境开展综合整治。

  (十)提高市政设施科学服务能力

  注重提高道桥建设、维护使用的科技含量,以应用技术工艺研究为重点,全力打造科技市政、文化市政,提升市政设施完好水平。一是调动技术力量,在筑路材料、混凝土构件、桥梁防水等道桥基础材料研究和引进方面取得新突破。二是加强排水科研力量,重点解决下穿立交桥下积水、运河水污染等问题,提升城市防内涝能力。三是研究制定我市城市道路的施工图设计和养护维修标准,规范道路建设和养护维修工作。四是加大道桥养护工艺研究,彻底解决道桥病害顽疾。五是建立完善道路桥梁设施的评价系统,通过定期检测逐步完善基础资料,为道桥设施的养护维修、改造提供科学的依据。

  (十一)提升生态园林绿化形象

  发挥科研优势,加大植物引种培育,丰富城市园林绿化景观;加大绿化养护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和推广,解决树木生长不良问题;加大园林植物病虫害无公害防治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建立园林综合防治示范区。不断提高全市的园林绿化技术、技能,建设具有北方特色的生态园林绿化景观。

  (十二)提升城市环境卫生质量

  加大科技研究,建立和完善环境监测体系,大力推广先进环卫设备、先进技术应用,提高城市机扫率;开展冬季融雪剂对城市道路、绿化植物的影响与控制研究,规范融雪剂的使用;系统研究生活垃圾、餐厨垃圾以及建筑垃圾的处理工艺,实现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全面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完善全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机制,积极推进环境卫生体制改革,使我市环卫事业基本形成政府扶持与市场机制、社会参与相结合的运行新格局。

  (十三)加强建设科技信息化,推进“智慧沈阳”建设

  以“数字沈阳”为基础,建立全市统一的地理信息空间框架,为城建城管系统提供地理信息服务。建立和完善规划“一张图”系统、城建和城管信息化标准体系与信息化平台、“大沈阳”的地质环境数据库系统,城市建设减灾防灾应急平台静态系统,以及涵盖交通、供水、供气等运行状态的动态监控系统,全面推进“智慧沈阳”建设。

  1.构建基于规划“一张图”数据中心的电子政务平台,提升规划管理效能。在全市范围内,整合规划和测绘等各类数据,建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规划专题数据库以及各类业务审批数据库,实现数据的统一标准、统一存储、统一管理和统一服务,在此基础上建立电子政务平台,建立城乡一体化、图文一体化、二三维一体化的规划管理新模式。

  2.开展数字沈阳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打造全市统一的、权威的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和民生提供科学、准确、及时的在线地理空间信息服务,助力“数字沈阳”建设快速发展。

  3.建立城建项目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实现城市建设项目的数字化和精细化管理。以城市地形图和综合管网信息为基础,以城建项目信息为核心,转变项目管理模式,借助地理信息技术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多专业、多层次和多目标的城建项目信息服务。实现城建项目生命周期管理、设施管理、项目监控管理、城建面貌历史再现和变迁对比,全面提升我市城建项目管理效率和水平。

  4.提高城市管理工作科技化水平,推动“数字城管”向“智慧城管”迈进

  在目前“数字城管”系统有效运行的基础上,建设全域覆盖“数字城管”系统、语音及视频调度系统、“全民城管”系统、视频资源共享系统,完成“数字城管”系统的升级完善。至“十二五”末,利用物联网、云计算、三维影像、RFID等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建设三维实景影像系统、视频影像自动识别系统、地下管线自动预警系统、市政设施实时监控系统等,推动“数字城管”迈向“智慧城管”,提高城市管理和运行效率。

  (十四)完善地方消防法规和消防管理体系,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

  依据《沈阳市城市消防规划》(2011-2020),与城市经济的发展相适应,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不断完善地方消防法规,全面提高消防监督管理水平,壮大消防队伍,加强灭火装备,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与国际大都市的消防水平接轨,逐步形成与完善适应沈阳市经济发展的消防管理体系。在大型公共建筑中进一步推广应用新型智能疏散指示系统。

  (十五)开展城市交通智能化建设,建立方便、顺畅、环保的城市立体、智能化公共交通体系。

  建立与完善沈阳交通行业科技应用体系,建设交通行业场站视频监控系统、车辆GPS监控调度系统、行业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等项目建设工作,实现交通行业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指挥调度,初步建成具有运行监测、指挥调度、行业管理和信息服务等功能的沈阳市智能交通系统平台。

  进一步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温拌沥青技术应用工程、沥青拌合站燃油改燃天然气技术改造、激光技术控制路面摊铺厚度等项目建设工作,探索和发展绿色交通,逐步形成沈阳市低碳交通运输体系。

  (十六)建立城市智能交通指挥调度平台,增强应急处突和抗风险能力。

  初步建成具有交通监测、指挥调度、业务管理和信息服务四项功能的城市智能交通指挥调度平台与交通数据集成中心。综合集成交通信息检测、交通信号控制、交通事件报警、道路交通视频监控、警用车辆GPS定位、交管业务信息、交通应急指挥和勤务调度系统,增强通过广播电视、公共网站等渠道发布交通信息的能力,实现对全市道路交通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指挥控制,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降低能源消耗和交通污染,增强城市交通应急处突和抗风险能力。

  (十七)突破轨道交通产业关键技术,加强地铁建设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全力打造安全、科技、人文、绿色地铁。

  以科技创新、加快发展为主题,紧密围绕地铁设计、施工和运营需要,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在鼓励原始创新的同时,着力加强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大力度进行土建施工新工法研究,提高土建施工安全性。逐步展开地铁十号线供电系统再生能量吸收装置应用,在九号线试验轨道基础控制网测量,在地铁九、十号线项目中利用三维激光扫描仪进行地铁隧道断面测量等地铁行业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遵循现代轨道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律,加大地铁设备国产化技术研究。始终坚持以“安全地铁、科技地铁、人文地铁、绿色地铁”的建设理念,加大科技创新力度,精心打造精品地铁工程。

  (十八)构建以国有供热企业为主的科技管理、技术转化平台,提高全市供热服务质量。

  重点研究解决区域多座热源联合供热系统,大型供热管网相互联网(互为备用),推进数字化供热监管系统,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供热计量收费,研究城市供热管网的管材采用耐腐蚀材料,在行业内推广应用清洁能源,最终在全市基本形成区域大型环状管网供热、多种能源供热、大幅度降低环境污染等目标,提供高质量的供热服务。

  (十九)加强建设安全监管,提升城市综合防灾能力城市安全防护设施是保证人民安居乐业、城市稳定发展的重中之重。

  通过开展地震监测、地震应急等一系列的技术研究,建立地表、地下协调布局的地震监测网络,发展完善地震速报和地震灾情快速收集、评估、发布技术,为决策层和社会公众提供快速准确的震情和次生灾情信息服务,快速有序地应对地震突发事件,有效减轻地震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定期开展对供水、燃气、桥梁等基础设施的安全防护设施大检查,开展城市建筑及生命线工程等防灾减灾关键技术研究,研究次生灾害事故诊断、处理和保护技术,建立次生灾害的紧急预警体系,并制定各个领域的相关应急方案。

  (二十)合理有序开发地下空间,建设地下新沈阳

  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开发、公共优先、综合利用的基本原则,坚持地下规划与地上规划相结合、适度超前与量力而行相统一,加快形成规范的城市地下空间规划体系,合理有序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构建城市立体发展新格局,增强城市整体防护能力,努力实现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战备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以地铁车站为中心,加强地下通道、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以及高层建筑地下室的地下空间建设,开展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和利用关键技术研究,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和重要公共建筑的结构技术研究,提出地下空间建设开发政策、规划设计技术;地下空间建设内容、规模和需求规模预测,指导地下空间开发的合理运作,逐步实现现代化地下新沈阳的建设目标。

  (二十一)充分利用我市可再生资源,扎实推进地源热泵技术、太阳能技术应用。

  研究制定太阳能光热、光电应用技术标准,重点研究和推广用户侧光伏发电系统,加快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建设。

  根据我市地源热泵技术应用现状,积极开展科研等相关工作,预防和解决推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再生水源热泵和原生污水源热泵技术应用推广工作力度。

  (二十二)加强煤气、自来水公用事业的建设,提升城市综合服务质量

  积极开发和推广应用天然气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着重于管道非开挖抽换技术、高压管线巡检及抢修技术、管道检测机器人三方面的研究,同时开展燃气管网运维系统、燃气生产监控系统、燃气综合信息化平台的建设与完善工作,推进燃气行业自动化、数字化、信息化建设,为用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扩大清洁能源的实际应用能力和范围。

  在确保供水质量达到新的国家标准的前提下,不断加大大伙房水库地表水的供水量,逐步关停地下水水源井。在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恐怖袭击等突发事件发生时建立完善的应对技术措施,确保城市的基本运行用水需求。采取自动化、信息化手段,实现远程监控,实现高质量、高可靠性、高安全性地供水,提供人性化、智能化、现代化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 

  成立城建城管系统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市级领导担任组长,城建城管系统各单位主管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城建城管系统科技创新工作;城建城管系统各单位为小组成员单位,具体实施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具体负责组织和协调科技创新工作。

  各级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科技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以科技促进建设事业发展、提高城乡建设品质的意识,把建设领域科技创新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明确科技创新工作责任,加强政府主管部门在科技攻关、推广应用方面的组织、引导作用。要建立健全科技领导机构,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宣传贯彻,确保建设科技各项工作落在实处。将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落实到行政奖励、企业资质、工程招投标、执业人员资质等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科技进步与创新在建设领域“第一生产力”的作用。

  (二)开展适宜技术推广,加强工程示范

  积极研究制定“十二五”期间建设行业推广、限制、禁止技术公告,大力开展“四新”成果推广工作。根据建设科技发展方向,结合各级各类示范区建设,因地制宜,设立示范工程。以适宜技术提升工程的示范效应,以示范工程提高适宜技术的推广效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的作用,扶持和培育各类技术推广机构,探索产业化基地建设的发展途径。

  (三)加大建设科技投入,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进一步突出科技创新的引导作用,合理配置科技资源。按照建设重点研究领域,制定年度建设科技项目指南。充分发挥“产学研”科技项目运行管理机制的作用,确保重点科研项目研究取得预期成效,协力推动科研开发、示范应用、政策标准制定。拓展科研经费来源,建立资金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科技经费管理制度,鼓励企业建立科技发展基金。

  (四)推进技术标准战略,健全科技规范体系

  进一步健全建设行业科技法规体系,加强标准的基础研究工作;修订和完善地方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完善的科技成果、标准互动工作机制。对促进行业进步显著的重要技术和推广应用前景好的技术,及时提出标准编制建议,列入标准编制计划。对没有国家和地方标准的科技成果,通过试点示范和专家论证,编制技术规程,指导工程实践,提高建设领域各行业整体技术水平。

  (五)加强科技人才培养,发挥科技人才作用

  鼓励各类高校将在校生培养与建设行业实践相结合,缩短人才培养周期,拓宽人才储备渠道;开展建设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举行各类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更新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知识,提高职业素养。完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和激励机制,通过评选建设科技标兵等形式,引导从业人员在创新实践中快速成长。加强人才交流,鼓励引进国内外优秀科技人才。

  (六)鼓励自主创新工作,设立沈阳市建设科技进步奖

  建立以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为主体的支持协调系统,形成以市场为纽带,以法律规范、经济杠杆和政策引导为主要调控手段,鼓励自主创新,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建立和实施建设领域科技进步奖、绿色建筑奖和科技创新奖等,表彰在建设科技研发、推广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充分调动广大建设系统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造就一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科技创新队伍。

  (七)搭建技术交流平台,扩大交流合作力度

  推动创新平台建设,鼓励大型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海外研究开发机构建立联合实验室或研究开发中心等。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联合承担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和重点示范工程的建设,在项目合作中实现技术交流。鼓励开展企业和研究机构之间的科技交流合作。

  (八)健全科研激励机制,完善目标考核制度

  结合建设行业科技工作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将建设科技发展情况列为行业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加强科技项目管理、过程监督以及项目后评估,对优秀项目的承担单位给予相应政策和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