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建局,快速干道系统工程建设指挥部,各区、县(市)建设局、城管局,城建计划各实施主体,沥青混凝土生产企业:
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为提高市政道路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市建委组织开展了2013年市政府投资市政道路工程沥青混凝土甲控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合格生产企业名单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公示结果,确定沈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道庆筑路材料有限公司、爱思开实业(辽宁)建材有限公司、沈阳祥顺市政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沈阳市城建路桥材料有限公司、沈阳市市政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沈阳联勤筑路材料有限公司和沈阳市北陵沥清混凝土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为2013年市政府投资市政道路工程沥青混凝土生产企业一类供应商;确定沈阳东方路通公路材料有限公司为2013年市政府投资市政道路工程沥青混凝土生产企业二类供应商。
二、供应范围
一类供应商可供应2013年市政府投资的主次干道、支路和街巷路等各等级市政道路沥青混凝土;二类供应商只能供应主次干道以外的市政道路沥青混凝土。
三、原材料要求
2013年市政府投资市政道路工程普通沥青混凝土原料需选用中国石油辽河石化分公司、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油有限公司和中海沥青(营口)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基质沥青;改性沥青混凝土原料需选用盘锦辽河油田大力集团有限公司、盘锦中油辽河沥青有限公司、辽宁路翔交通技术有限公司和辽宁国通道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改性沥青。
只有名录所列的企业具有2013年市政府投资市政道路工程沥青混凝土供应资格,市政府投资市政道路工程所用沥青混凝土需在合格名录中选择。本文件自5月13日起执行,5月13日之前已开工的项目按照2012年市政府投资市政道路工程沥青混凝土生产企业合格名录执行。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5月15日
辽公网安备 210112020002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