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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的通知
沈林发〔2013〕43号
时间:2013年09月22日来源: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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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 2013年09月22日

各区、县(市)、开发区林业(农林、农发)局:

  2013年8月,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将在我市召开,为确保我市全运会期间的公共卫生安全,严防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发生,根据《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管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具有隐蔽、突发、损失大等特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疫病监测防控工作,克服麻痹思想,保持高度警惕,做好自身检查,加强管理力度,做好疫源疫病防治工作。

  二、加强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的监督指导。野生动物养殖场是动物疫病传播的易发地,为保护自身财产安全,保障我市公共卫生良好环境,各区、县(市)、开发区林业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野生动物养殖单位的管理,检查其野生动物疫苗接种、场区消毒情况,并做好各养殖单位野生动物种源调配、销售等情况的登记,便于全市统一管理野生动物流动去向。

  三、完善景区安全。野生动物展出单位是人与野生动物接触最密切的场所之一,客观上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各野生动物展出单位要圈养所有野生动物,防止野生动物与游客直接接触,确保游客人身安全。四、督查落实情况。市林业局近期将派出工作督查组,对各区、县(市)的野生动物养殖单位进行检查,督查各区、县(市)林业部门落实情况。

  沈阳市林业局

201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