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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质监系统工作作风建设的决定
沈质技监发〔2013〕58号
时间:2013年05月31日来源: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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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 2013年05月31日

  2012年以来,市局强力推进“浮庸散奢”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加强全系统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决策要切实、工作要抓实、结果要真实”的“三实”工作要求,经市局党组研究,特制定本决定。

  一、确定改进作风,加强服务的“八字方针”

  1.务实。按照“三实”要求,大力倡导讲实话、办实事、报实情的工作精神,形成良好的工作风气。

  2.高效。以规范、准确、简捷为原则,简化办事程序,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效能,做到依法有效履职。

  3.为民。强化执法为民、甘当公仆的宗旨意识,坚持“亲切服务,快捷服务,零距离服务”。

  4.廉洁。杜绝一切借职务之便的“吃拿卡要报”行为,树立廉洁履职、干净做事的质监形象。

  二、遵循严谨细致,规范有序的“五条原则”

  1.依法履职。每个干部职工都要养成良好的职业操守,依法、严格、准确履行好自身的岗位职责,努力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

  2.规范办公。严格依据《市质监系统工作规则》推进政务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建设,努力建设一个依规运行、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政务体系。

  3.文明服务。要大力强化宗旨和服务意识,提高工作人员文明素质、业务能力和奉献精神,努力做到接待群众、接打电话热情、高效、文明,让群众满意。

  4.严格作息。强化全体干部职工劳动纪律观念和工作考勤制度。严格执行规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各单位、各处室建立请销假登记册,凡工作时间因私办事要按照规定逐级请假,事后及时销假。

  5.团结协作。加强团队精神建设,提升内部协调性、凝聚力;强化补位意识,实行工作AB角制度;强化团结共进理念,营造和谐向上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正确履职,依法行政的“十项制度”

  1.办事公开制。按照依法公开、真实透明、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实行职能、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责任、纪律、投诉、追究等“十公开”。

  2.目标管理制。对各单位、各部门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并将工作职责、任务、目标以及完成情况向社会公开,作为对部门绩效考核和监察的主要内容。

  3.岗位责任制。严格依据“三定”方案明确岗位职责,各岗位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实行谁主管、谁组织、谁主办,谁负责的制度;涉及多岗位职责的政务工作,由领导指定牵头部门和人员,其他单位密切配合。

  4.首问负责制。凡到系统内各单位、处(室)办事、咨询、投诉和求助的人(含电信函),第一个接待人员负有首问责任,必须依据相关规定和程序,按照“三服务”要求妥善处理。

  5.全程告知制。遇有不能当场办结的事务,各单位、处(室)工作人员要一次性告知全程所需的相关办事程序、条件、证件、需补充的材料等,热情解答询问,告知联系电话。

  6.限时办结制。所有面向社会办理的事项,凡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必须严格执行;没有规定时限的,要本着合理、从快的原则,在承诺期限内尽快办结。

  7.否定报备制。本局系统工作人员在岗位职责范围内,对办事人员的办事申请和要求予以否决时,必须向办事人员说明理由,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填写《否定报备表》备案。

  8.绩效考评制。按领域制定科学的、操作性强的绩效考评细则。坚持绩效考评与工作目标、党风行风责任制、公务员年度考核相结合。

  9.责任追究制。对不履职、履职不及时或不正确履职,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采取告诫、限期整改、书面检查、公开道歉、辞职或免职、给予纪律处分等方式问责。

  10.廉政问责制。坚持党风廉政、行风建设和行政工作的一岗双责制,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做廉洁奉公的模范;凡党风行风出现问题的单位和干部,均一票否决。

  四、划定自尊自爱,塑造形象的“五条红线”

  1.严禁办公场所浏览无关网站。无特殊情况一律使用内网办公,禁止办公场所和时间使用外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网页。

  2.严禁重要会议使用移动终端。不经允许不得将手机、便携式电脑等移动终端带入涉密场所,重要会议严禁利用移动终端玩耍游戏或上网。

  3.严禁办公时间擅自离岗离位。除工作需求须离开工作岗位之外,不得擅自离岗离位。确有离岗必要,必须书面或电话先行告之领导。

  4.严禁占用公务时间处理私事。办公时间只能处理与工作有关的事务,禁止借口任何理由,探讨、协调和处理一切私人事务。

  5.严禁工作时间聚集闲聊扯皮。严禁工作时间乱串办公室和聚众聊天,严禁与构建和谐、积极、健康、向上的机关文化相悖的言行。

  本《决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