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局、县(市)局,市局机关有关处级单位:现将《沈阳市工商局重点产业园区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直通车服务措施》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4月25日
沈阳市工商局重点产业园区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直通车服务措施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稳增长、惠民生的工作要求,立足工商职能,为重点产业园区、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做好服务,特制定服务措施如下:
1.开通电话核名专线,企业可通过电话完成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2.开通政策速递专线,设立专线电话,建立“直通车”QQ群,及时传递工商最新法律法规及政策,搜集企业发展中的疑难问题并反馈处理结果。
3.开通“直通车”登记窗口。在全市各审批大厅设立“直通车”窗口,为企业办理各项工商登记提供便利快捷服务。
4.实行团体登记。凡投资人在全市不同区域同时设立多个企业,可申请团体登记。
5.实行上门集中年检。依企业和产业园区申请进行现场集中年检。
6.实行“会诊”制。凡是涉及工商方面的疑难问题,由局领导组织有关处室进行“会诊”,提出解决办法。
7.实行专人服务。企管处设专人负责传递政策、收集问题、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反馈办理结果。
8.每季度与企业至少主动联系一次,征求意见,了解问题。
9.凡是企业提出的问题可以当场办结的,即时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3日内办理完毕,特殊情况5日内办理完毕。
10.每年集中举办两次工商联络员培训,宣传工商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