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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沈阳市民委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民族发〔2012〕10号
时间:2012年07月03日来源:市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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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委 2012年07月03日

机关各处(室)、回族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沈阳市创建文明城市会议精神,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沈阳市民委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望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主题词:民族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方案 通知

  沈阳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7月3日

  沈阳市民委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沈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人文环境组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做好迎接中央、省文明办将于今年对我市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行测评,结合我市民族工作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以我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宣传教育、保障权益、完善服务体系为工作着力点,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推动我市创城工作深入开展,为沈阳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做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任务

  我委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任务是: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民族服务体系建设;无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民族因素的突发事件。

  (一)结合民族团结“五进”工作,认真做好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按照中央宣传部、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要求,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建立服务少数民族群众的相关机制,创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让民族团结思想深入人心。

  (二)按照国家民委“关于印发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的要求,加强民族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少数民族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职业培训、子女入学、权益保障、法律援助、文化交流、特殊需要等方面给予引导和帮助”。积极探索服务少数民族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机制,更好的为少数民族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服务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加强清真食品管理工作方面,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满足具有清真饮食习惯少数民族的需要;加大对民族乡的扶持力度,改善和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水平;加强民族政策法规监督检查工作网络的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民族法规和民族政策;以此推动我市创城工作。

  (三)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妥善解决民族问题纠纷,确保不出现涉及民族因素的重大事件。完善各项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一是建立完善信访制度,畅通少数民族群众信访渠道。帮助少数民族群众用正当的渠道维护自身利益;二是建立纠纷调处工作制度,妥善解决涉及民族因素的纠纷。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与民族相关的民事纠纷活动;三是制定完善《沈阳市涉及民族因素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预防为主,防范未然,确保涉及民族领域矛盾纠纷能够及时妥善解决;四是完善民族政策法规监督检查工作网络。积极做好防范工作,密切关注民情、社情,对可能影响到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做到早发观、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各种隐患消除在内部、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民族方面的稳定工作。

  三、组织机构

  成立市民委创城工作领导小组,在沈阳市创城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任桂芳 主任

  副组长: 金 翔 副主任

  关艳萍 副主任

  成员: 崔英淑 办公室主任

  李国臣 办公室副主任

  吴长权 政法处(监督检查处)副处长

  张云国 政法处(监督检查处)副处长

  葛生民 经济处处长

  彭福昌 文教处副处长

  杨 震 回族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

  主任:吴长权 副主任:张云国

  成员:王正方、徐克明、钟 刚、姚兴伟、金 磊

  工作任务:主要负责制定迎检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指导、协调测评期间的有关工作的安排和保障;负责迎检测评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以及审核工作,完成待审材料的分类、审核、汇总和归档,完成《材料审核索引表》、《材料审核记录表》等相关测评材料报表的填写上报工作等。

  四、方法步骤

  迎检工作分为动员准备、整治提升、迎接测评三个阶段:

  (一)动员准备:6月15日至6月25日

  主要任务:召开全委迎检工作动员大会,传达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会议精神,提高认识,研究部署委创城工作具体分工,下发通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媒体宣传和社会宣传,营造浓厚的迎检氛围。收集整理待审材料,规范和完善材料收集整理工作,确保所有材料精细、周密和规范。

  (二)整治提升:6月26日至7月5日

  主要任务:对照《测评体系》,查找问题和不足,巩固提高已达标项目,强化整改未达标项目,确保全部达标;整理完善创建工作资料,完成“材料审核”项目资料的归档工作;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和重点督查,及时督促整改发现问题。

  (三)迎接测评:7月6日至7月14日

  主要任务:开展专项整治、专项教育、氛围营造等活动,全力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将所有迎检材料上报领导小组审核,迎接市政府的自查及省文明办的测评;全面整改省文明办测评指出的问题和不足,巩固创建成果,全力做好迎接中央文明办测评各项工作。

  五、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从全市工作大局出发,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精心组织,密切协作,在民族方面创城工作中不丢分,全力做好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各项准备工作。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相关人员要认真落实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任务,承担各自的责任,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三)加大督导,严格奖惩。对于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要加大督查督导力度,坚持每日一检查一通报,对于没有及时完成工作任务的相关处室负责人负责督查推进工作。委领导小组对各种材料进行复查后,再上报创城工作办公室,确保受检工作万无一失。将通报表扬行动迅速、成效明显的处室和个人,追究创建工作不力、问题解决不及时以及在迎检中出现重大问题影响全市测评成绩的处室领导和个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