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切实加强冬季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过一个祥和、平安的春节,我委会同相关部门从1月22日起对辽中县液化气站进行了安全检查。现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报如下:
1.辽中县茨榆坨燃料公司液化气站、辽中县茨榆坨老李液化气站、辽中县城北液化气站站内增加储罐未经主管部门审批、未备案;并违规充装超期和螺丝液化气钢瓶;液化气站充气间违反规定存放液化气钢瓶。
2.辽中县茨榆坨兴达液化气站、辽中县茨榆坨燃料公司液化气站储罐防雷防静电超期未检。
3.所检查的各液化气站均无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外来车辆未配戴防火帽,随意进入站内储罐区。反恐工作落实不到位。
4.多数液化气站未发放安全使用液化气钢瓶宣传材料。
5.辽中县茨榆坨老李液化气站站内围墙破损倒塌,未能及时修补存在安全隐患。
6.辽中县城北液化气站未经主管部门审批,扩大经营范围,私自新增氧气罐,充装氧气;液化气储罐距站区围墙间距不足;生产区与生活区无实体隔离墙。
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6家液化气站我委已下达停业整改及限期整改通知单。请贵县给予督促落实,如在限期内不能整改完毕,建议贵县燃气主管部门收回已颁发燃气经营许可证,并将结果报我委。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