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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及“两节”、“两会”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沈建发〔2012〕176号
时间:2012年12月28日来源:市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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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 2012年12月28日

各区、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市地铁指挥部安全处:

  按照市安委会第四次扩大会议相关要求,就全力做好我市今冬明春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首先要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各区、县(市)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这一时段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结合本区域工程实际,全面落实建筑工程各项防灾措施。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区域建筑安全监督责任;其次,要强化工程建设各参建主体特别是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的主体责任。总承包单位要着力提高一线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要组织编制有针对性的冬季施工方案,加强民工宿舍管理,采取有效的保暖、防冻、防滑、防火措施;各监理单位要严格把关,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监理单位应严格审查冬期施工项目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到位,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发现并督促施工单位认真整改。对现场冬期施工安全条件进行检查,不具备冬期施工安全条件的现场责令停工。

  二、提高认识,总结成果,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市、区建筑安全监管机构要及时总结冬期施工隐患排查,冬期施工专项整治及冬期防火专项行动等阶段性成果,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全力做好“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强化手段,严格执法,强制整改,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特别要在“两节”、“两会”期间针对重点场所及人员密集区施工现场集中组织开展冬期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三、做好已停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各区、县(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已停工施工现场进行一次排查,确定现场值班值宿人员及现场应急联络人,督促现场加强防火、防盗管理,切实做好现场封闭和保护工作,避免因闲人进入造成不必要伤害。

  四、做好建筑施工现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各地区要加强节日期间施工现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督促施工现场各参加单位严格按照《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沈阳市政府

  令第27号)相关要求燃放,并配合相关部门查处违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理水平,健全节假日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针对冬季多风多雪天气特点,做好应急物资、人力的保障工作。整顿防火通道,保证防火通道畅通,宿舍及动火作业区,要配置防火器材,要进一步完善冬季事故防范、抢险和处置工作方案,确保事故及时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控制或减少事故损失。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