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为有效管理和合理使用沈阳振兴发展基金,经研究,决定成立沈阳振兴发展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沈阳振兴发展基金的组织管理,统筹协调重大事项。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潘利国 市政府市长
副主任:顾春明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姜 军 市政府副市长
闵学冲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张景辉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级)、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佟晶石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级)
连茂君 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环保局、建委、城管局、房产局、交通局、农经委、水利局、服务业委、外经贸局、文广局、体育局、旅游局、卫计委、审计局、金融办主要领导。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投融资管理中心,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投融资管理中心主任兼任。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15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