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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沈阳振兴发展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的通知
2015年08月11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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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为有效管理和合理使用沈阳振兴发展基金,经研究,决定成立沈阳振兴发展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沈阳振兴发展基金的组织管理,统筹协调重大事项。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潘利国 市政府市长

  副主任:顾春明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姜 军 市政府副市长

      闵学冲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张景辉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级)、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佟晶石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级)

      连茂君 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环保局、建委、城管局、房产局、交通局、农经委、水利局、服务业委、外经贸局、文广局、体育局、旅游局、卫计委、审计局、金融办主要领导。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投融资管理中心,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投融资管理中心主任兼任。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15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