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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6年02月28日来源: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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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6年2月2日沈阳市第二十一届人民政府第19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6年3月15日起施行。

  一、出台目的与背景

  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以下简称“中德园”)于2015年12月经国务院批复成立,经过十年发展,中德园已建设成为集研发、设计、生产、服务为一体的国际级制造业聚集区,但在打造国际化、智能化、绿色化的高端装备制造业园区方面仍旧动能不足。

  为了促进中德园的建设和发展,打造国际化、智能化、绿色化的高端装备制造业园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市人民政府开展开发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二、立法特色

  《办法》严格遵守上位法规定,立足中德园发展定位与改革需求,突出体制创新、产业引领、服务保障,形成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引领性的地方管理规范,主要特色如下:

  (一)理顺管理体制,明晰权责边界

  《办法》科学界定管委会与属地区政府职能分工,实行经济管理职能由管委会统筹、社会事务职能由属地政府承担的运行模式,明确市级相关部门协同责任,构建权责清晰、分工协同、运行高效的园区治理体系。

  (二)深化机制创新,激发发展活力

  坚持精简效能原则,赋予园区员额管理、岗位设置、干部聘任等自主权限,建立市场化考核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全面推行企业化管理,以制度创新释放园区发展动力。

  (三)强化放权赋能,提升审批效能

  依法赋予园区市级及部分省级经济管理权限,细化规划土地管理委托事项,推动审批权限下沉、流程优化,支持园区按需承接更多省级管理权限,为项目落地和产业发展提供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

  (四)突出产业导向,聚焦高质量发展

  紧扣国际化、智能化、绿色化定位,明确主导产业发展方向,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与新质生产力培育,支持工业互联网、绿色低碳、智慧园区等建设,引领园区打造国际一流高端装备制造集聚区。

  (五)优化服务保障,支持先行先试

  构建一站式审批、专业化服务平台,完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配套,明确市政府及部门全方位支持政策,鼓励园区在体制机制、开发建设、对外开放等重点领域先行先试,为园区创新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十七条,涵盖了园区管理体制、规划建设、运营发展、服务保障等方面,主要内容包括:

  1. 立法目的与依据:为促进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发展,打造国际化、智能化、绿色化高端装备制造业园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授权决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中德园的管理体制、规划建设、运营发展、服务保障及相关活动。

  3. 发展定位与原则:明确中德园建设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确定主导产业发展方向,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

  4. 管理体制与职责划分:明确中德园管委会的设立及其经济管理、行政审批、投资促进等职能,实行企业化管理;社会事务管理由属地区政府承担,市级相关部门协同配合。

  5. 人事与激励机制:规定园区机构编制、岗位设置、人员聘任管理等内容,建立考核评价、激励约束和薪酬制度。

  6. 经济与规划土地管理权限:明确管委会依法行使市级及部分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受委托行使相应规划土地管理职权。

  7. 产业发展与转型升级:支持园区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实现高端化、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8. 公共平台与营商环境建设:要求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和新型基础设施,建立一站式审批服务体系,提升园区服务保障水平。

  9. 绿色低碳与智慧园区:加强生态环境治理,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进智能化设施建设,打造国家级零碳园区。

  10. 运营机制与开放创新:深化“管委会+公司”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建设运营,强化招商引资与对外合作,支持园区先行先试、制度创新。

  文件解读单位: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文件解读人:杨威

  解读人办公电话:18204054353